内容摘要
1 九八年报告,
22014年报告
3享受优惠政策所必须满足的实质性活动要求
原则:利润的征税应与实质性活动产生利润的地方相一致
关联法:IP制度
纳税人应紧在其自身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并获取相关IP收入的情况下才能享受有关IP税收优惠
提升透明度
4六个问题:
优惠制度的裁定
跨境单边预约定价或其他单边转让定价裁定
调减利润的裁定
有关常设机构的裁定
导管公司裁定
将来的裁定
5优惠制度的审阅
6下一步工作
透明度框架
第一章简介与背景
OECD行动计划
完成下列工作
91998年行动
10减轻税收对那些可移动的 金融及服务活动的地点所带来的扭曲性影响
11 更多关注:特定类型所得的跨境企业所得税税率减低问题
将优惠制度纳入讨论,更显示出优惠制度仍然是一个核心压力区
12FHTP需要完成并发布以下成果
对各成员国优惠制度的平移
夸大第三方国家参与
修订或补充
第二章
OECD有害税收实践工作概述
1498年报告将有害税收实践工作氛围以下三个方面
iOECD各成员国的优惠制度
ii避税地的优惠制度
iii非OECD的优惠制度
用于判断优惠制度是否有害的四个关键和八个其他因素
定义避税地的四个关键因素
15全球税收论坛
16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全球论坛
第三章98年报告关于如何判定有害优惠制度的框架
17三个步骤
是否属于FHTP审议范围以及是否属于优惠制度
根据4+8
结合一项制度的经济影响,判定
I考虑某项制度是否属于FHTP工作范围及是否是优惠制度
AFHTP的评议范围
18首先,必须适用于具有低于流动性特征的活动所产恒的所得
19该优惠必须与对具有低于流动性活动产生的所得征税
B税收优惠待遇
重点在于该制度与本国普遍税收原则相比,是否根伟优惠
II根据九八年报告的四项因素+8 其他因素
214+8
22四项因素包括
使得对具有地域间流动性的金融及服务活动所得不征税或虽征税但实际税率极低
该制度与所在国的国内经济存在环形篱笆
该制度缺乏透明
没有有效情报交换
23八项因素
人为随意确定税基
违背转让定价
对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居民国免税
税率或税基具有可协商性
存在保密条款
广泛税收协定网络
被用作使税收最小化的有效工具
鼓励在并无实质性活动下仅仅为了税收利益进行的运营或安排
24最重要的是:不征税或虽征税但实际税率极低
25当不满足上述条件后,3+8
III结合一项制度的经济影响,判定是否实际有害
26实际
27以下三个问题有助于评估
是否导致经济活动的转移?
经济活动在投资所在国的总量和水平是否与其投资额或所得额相匹配?
获得优惠制度是主要动机吗?
28如果一项有害,归类为有害
29当实际有害,相关国家有机会废除
第四章有害税收实践内容的重新修订:实质性活动要求
30两大更新及对优惠制度:实质性+透明度
I简介
31将税收与实质相匹配,确保利润不再被人为地从价值创造地转移到别的地方
32当判定一项属于FHTP工作范围内的优惠制度是否潜在有害时,该因素将与其余四星啊关键因素一起考虑
BEPS一起考虑
关注的是降低某类所得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IIIP制度下的实质性活动要求
33即IP制度既能对研发活动提供税收优惠,也对其他国家没有影响
34考虑过三种关于IP的方案
价值创造方案
转让定价,即如果纳税人在提供IP的地区重要作用且产生利益,使得资产获得税收收益,承担风险,则允许纳税人对于IP全部所得给予税收优惠
第三种是关联法
35一项IP制度是否以纳税人从事研发活动的程度为条件而给予税收优惠
只要享受优惠的收入与产生该收入的支出有直接关联,则可以给予优惠
鼓励研发活动的税收制度只能向真正实际从事了研发活动的纳税人提供优惠
36支出代表着实质性活动
目的是仅仅对来源于纳税人自身实际进行的研发活动产生的IP收入给予税收优惠
37开发IP支出额/开发总支出额 * IP的净资产=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即这些钱不交税
38关联度比例仅包括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支出和企业的支出总额
39如果取得税收优惠的收入不超过关联法确定的数额,则该IP制度已经满足了实质性活动的要求
A符合条件的纳税人
40包括居民企业、外国的常设机构、居民企业在外国的常设机构
BIP资产
41符合税收优惠资格的IP资产只包括专利以及其他与专利功能等同受法律跋扈经过审批的注册流程
包括(1)广义上的专利(2)软件(3)实用、新颖的
42专利不仅包括狭义的专利也包括实用新型、植物遗传基因等
43受保全保护的转件与专利基本特征相同
44其他的要经过仁增
45关联法着眼支出、IP资产和收入之间的管理那关系
C符合条件的支出
46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身发生,且必须直接与IP资产相关
各国将各自对符合条件的支出作出定义,而定义必须确保符合条件的支出只包含实际研发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47可以上浮调整——允许
48上浮调整是确保关联法不会过度惩罚纳税人外购IP或者向关联方外包研发行为的行为
D支出总额
49如果所有相关支出都是符合纳税人条件自身发生的,则上述关联度比例允许与IP相关的所有收入都享受税收优惠
如果这些支出是纳税人发生的,则支出总额必定是符合条件的税收综合
E净收入总额
53定义原则: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应当以适当的比例为准
54净收入总额指从IP相关的收入总额中减去当年发生的与IP收入相关的IP支出
55净收入总额只包含IP资产产生的收入
F外包
56挂念发允许由非挂念方进行的活动所发生的符合条件支出为符合调节剂的支出
关林芳的所有活动哦支出都不是符合条件的支出
57如果纳税人无限地外包给非关联方,不可能很多好处
不大可能都给非关联方
58各国也可以对外包给非关联方的互动设一个比例上限
G对于外购IP的处理
59关联方的原则:只有外购IP后发生改进IP的支出才符合条件的支出
H收入和支出的跟踪记录管理
60由于关联法要求支出与收入之间的关联度,希望追踪
62跟踪记录的复杂性往往是由于某些IP收入适用优惠税率,该制度不符合关联法,但纳税人愿意获得并取得比较复杂的要求
关联法将不同国家的IP制度标准化
62关联法的原则,收入可享受的IP税收优惠必须看纳税人就该IP自身发生研发费用的程度
63
66产品归集法
67关联法的涉及初中基于符合条件的支出和支出总额的累计比例
68强制要求各国须就文档资料作出一定规定
I过渡条款和保障措施
69过度条款
70
IP制度以外其他制度下的实质性活动的要求
77
78对IP的实质性活动的要求
79要求IP的支出、资产和收入建立关联
支出是实质性活动的代表指标、资产确保税收优惠的该部分收入来自腹黑套件的纳税人实际承担的支出
80要确定何为创造收入的核心业务活动取决于各个相关优惠制度的类型
就不同优惠类型可能要求的实质性活动予以概述如下:
总部优惠制度
81就向整个集团提供管理等总部服务的纳税人给予税收优惠
82总部公司的核心创造收入的活动:决策等
分销和服务中心优惠制度
83就主要或全部从事向集团购买原材料或成品然后以微利润出售的纳税人给予税收优惠制度
问题:环形篱笆+人为确定税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