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洞房的起源并不喜庆,而是充满血泪

我们有这么一段丑恶、屈辱的历史。元朝时期,蒙古人把国民分为四等,在底层社会,派一个蒙古家庭统治整个村庄。汉族女子要结婚,必须先和蒙古人睡三天,当然要把初夜权献给蒙古人。由于这个屈辱的政策,很多汉人婚后把第一个孩子摔死,历史上摔死第一胎就由此而来。汉人用这种最极端的方式,维持血统的纯洁和人格尊严。

闹洞房的起源并不喜庆,而是充满血泪_第1张图片

周作人在《谈龙集》中说:“浙中有闹房之俗,新婚的首两夜,夫属的亲族男子群集新房,对于新妇得尽情调笑,无所禁忌,虽云在赚新人一笑,盖系后来饰词、实为蛮风之遗留,即初夜权之—变相”。周作人看法相当可靠,印证了当代闹洞房的起源。今天,男方收受礼金,而妻子被闹甚至猥亵,也不能算是文明习俗。

不止中国,欧洲很长一段时期内也有占有女子初夜权的现象,但跟中国情况不太一样。

在公元11世纪以前的基督教世界,女性的地位非常低下,历史上也很少有女性著名人物。公元11世纪前后,骑士文化日渐浓厚,吟游诗人创造了大量诗歌,女性地位才有所改变,才有所谓的“爱情”。

闹洞房的起源并不喜庆,而是充满血泪_第2张图片

在欧洲的中世纪,享用新娘是统治者的特权,农民新娘的第一夜必须让领主享用。比如电影《勇敢的心》,英国为了让贵族效忠王室,允许在苏格兰拥有少女的初夜权。华莱士的妻子被贵族抢走并杀害,因此激起民变。但在当时也是一种文化。除了贵族,宗教人士享受初夜也很多。民众对处女血心存恐惧,怕沾染上了会下地狱,因此找别人帮忙,教士、僧侣、祭司、地主天生具备“神力”,是第一人选。如果亲朋好友愿意享受新娘的第一次,属于“捐躯”;也有贱民享受的,他们就被认为会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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