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预付款起扣点和月签发工程款的计算2

案例:

某商业写字楼项目,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和水、电、通风等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2年,第1年已完成2600万元,第2年应完成2200万元。承包合同规定:

1、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工程预付款。

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以每月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设备费占工程款的比重按62.5%考虑。

3、工程质保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经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及保修金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换给承包商。

4、当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10%以上(含10%)时,业主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是将扣留工程款退换给承包商。

5、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6、由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费用

经工程师签认的承包商在2年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设备价值见表:


建设工程项目预付款起扣点和月签发工程款的计算2_第1张图片
材料、设备价值表

分析:

1、该工程第2年的工程预付款:2200*25%=550万元

2、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T=P-M/N=工程总额-预付款数额/主要材料构建所占比重=2200-500/62.5%=1320万元

3、1-6月份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支付的工程款为多少?

1-6月份签证的工程款为:1110*(1-3%)=1076.7万元(扣除质保金),应付款为1076.7-90.56=986.14万元(扣除甲供材)

7月份签证的工程款为:180*(1-3%-5%)=165.6万元,(扣除质保金及5%的扣留),应支付:165.6-35.5万元(扣除甲供材)

8月份签证工程款为:210*(1-3%)=203.7万元(扣除质保金),由于该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为1110+180+210=1500万元,超出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则应扣除预付款为:(1500-1320)*62.5%=112.5万元,应支付:203.7-112.5-24.4=66.8万元(扣除预付款及甲供材)

9月份签证工程款为:205*0.97=198.85,扣除预付款:205*62.5%=121.875,应付为198.85-121.875-10.5=60.225万元(同上)

10月份签证工程款:195*0.97=189.15万元,扣除预付款:198*0.625=128.125,应付:189.15-128.125-21=46.275万元(同上)

11月份:180*0.97=174.6万元,扣除预付款:180*0.625=112.5万元,应付:174.6-112.5-10.5=51.6万元(同上)

12月份:120*0.97=116.4万元,扣预付款:120*0.625=75万元,应付:116.4-75-5.5=35.9万元(同上)

4、工程结算时应付款为:180*0.05=9万元(8月份中扣留的工程款,因为该题没有变更增减所以不添加其他付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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