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幅描述孝子复仇的汉画中解读复仇者的孝道

汉画内容丰富,对两汉社会生活、文化风貌有生动再现,而复仇故事占了汉画一大份额,分析这些与复仇有关的汉画故事,从复仇者与复仇对象的身份来看,双方之中既有平民又有贵族,至于说到复仇的动机,大致分为三种情形:为蒙冤受辱的君主、父母复仇,再就是为自己复仇。

武氏祠为汉代祠堂和墓地,位于嘉祥县纸纺镇武翟山村北,始建于东汉桓、灵时期,全石结构,石刻画像,内容丰富,雕制精巧,取材广泛,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东汉时期的社会状况,风土人情,典章制度,宗教信仰等。

武氏祠内保留的孝子复仇的汉画,其中有广为流传的丁兰供木人,魏汤报父仇的故事。

关于丁兰事迹,最早出现于《孝子传》中,曹植在其《灵芝篇》中有简单描述:"丁兰少失母,自伤早孤茕。刻木当严亲,朝夕致三牲。"

唐徐坚《初学记》卷十七引孙盛《逸人传》讲了丁兰的故事:丁兰自幼失去双亲,长大后便用木头刻出双亲的模样,朝夕供养。邻居张叔的妻子向丁兰妻借东西,丁妻询问木人,见木人有不高兴的样子,就没有同意。张叔喝醉后便来责骂木人,并用手杖敲木人的头。丁兰回来后,看见木人不高兴,就问妻子原委,得知大怒,提剑便杀了张叔。官吏前来缉捕,丁兰欲逃走,临行见木人为之落泪。郡县官吏得知后,夸奖丁兰的至孝以令神明感动,为之画像进行宣扬。

武氏祠中有一幅简版画像石,简版画仅表现丁兰供奉木人的场景,与复仇无关。

武氏祠另有一幅繁版画,基本将整个故事交代清楚。图中丁兰在跪拜木人,其妻亦跪于兰身后,旁边则有来借东西的邻人。画上题曰:“丁兰二亲终殁,立木为父。邻人借物,报乃借与。”

(这幅画中,丁兰供奉的是双亲,即丁兰刻木事亲)

魏汤报父仇的故事,说的是一个“孝子”,为了尽“孝道”,在他父亲去世之后,杀死了侮辱过父亲的少年,以其头祭奠于墓前,是汉代时一个“孝行”故事。最早收录于《孝子传》中:

魏汤少失其母,独与父居,色养蒸蒸尽於孝道。父有所服刀戟,市南少年欲得之,汤曰:“此老父所爱,不敢相许。”於是少年殴挝汤父,汤叩头拜谢之不止。行路书生牵止之,仅而得免。后父寿终,汤乃杀少年,断其头以谢父墓焉。

魏父生前受恶少欺辱,魏汤遂在父亡后杀恶少以祭其父。

嘉祥武梁祠的像石中有此画面,魏氏父子正在向“少年”求情。在魏汤身后的树上有鸟,特别标出了“孝鸟”,说明当时对此是很推崇的。

孝是儒家思想的重要部分,子曰:“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

在谈到如何对待父母之仇时,《论语》里的主张是以直报怨;如子夏在问孔子这个问题时,孔子答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

显然孔子对待父母之仇的主张比较温和,比较理性,但是,到了《春秋公羊传》里,表现的更加激进,我们常说的“不共戴天之仇”指的就是杀父、杀母之仇!《公羊》认为“子不复仇,非子也”!

相传《春秋公羊传》作者为子夏的弟子,战国时齐人公羊高。

汉画中丁兰供木人,魏汤报父仇的故事显然是《春秋公羊传》所崇尚的子报父母之仇的一种孝行体现!

汉画中丁兰供木人,魏汤报父仇的故事显然是《春秋公羊传》所崇尚的子报父母之仇的一种孝行体现!丁兰的孝心被神化,而为父报仇的魏汤的行为显然缺乏律例的约束,是一种以怨报怨的形式。

显然这是当时社会情形的真实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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