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无的十字架》读书笔记

几年前,我看过一篇对于在中国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文章,我记得当时的自己看完那篇文章后很受触动,特别是在看到关于国外不少国家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而废除死刑的报道,我觉得中国也有必要将废除死刑提上议程。

因为自己有在追一部美剧《犯罪心理》,也阅读了不少相关资料,知道导致一个人成为罪犯的原因有很多,不仅仅是个人道德问题,更多的来自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甚至不少的杀人犯在幼年时曾遭遇过十分悲惨的遭遇,我觉得不能单单靠判处死刑来解决问题,在当时的我看来,即使将犯罪者处以死刑,也挽救不回逝去的生命。虽然自古中国边有“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说法,但是这样真的是对的吗?

也许在没看完东野圭吾的《虚无的十字架》这本书之前,我能够坚持在中国废除死刑这一想法,但是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才明白,废除死刑与否,其实并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事情在于犯下罪行的人能否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是否知道自己一时的冲动导致的是什么样的后果。杀害一条人命,毁掉的却是两个家庭。在《虚无的十字架》中,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在过后谈及自己的辩护人时表示,“蛭川(杀人犯)没有把死刑当成一种刑罚,而是当成了自己应有的命运了。通过审判,他看清了自己命运的走向。所以别人怎么样对他来说都可以。之所以撤销上诉,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好不容易才定下来,现在要重新来的话就太麻烦了。在确定死刑之后,我也曾经不断的与他进行书信或者面对面的往来,希望能让他重新面对自己的罪行。但对他来说,那已经是过去式了。他只关心自己现在命运的走向。”这样的想法,对于被害者家属来说,肯定不能接受,甚至会觉得愤怒。

仔细梳理一下,整本书一共讲述了三个案件,但是与一般的推理小说不同,这一次东野圭吾并非是为了单纯的为读者讲述一个推理故事,甚至凶手是谁都在一开始便告知了读者,在这本书中,东野圭吾似乎是在借助这几个看似并无关联的案件,来探讨死刑是否应该废除这一问题。小儿科医生因为年轻是与女友一同杀死了自己刚出生的孩子,两人一直活在痛苦与愧疚之中,女友因此而堕落患上了偷窃癖,医生则将因为被男人欺骗怀孕而想自杀的女子娶回家,挽救了两条生命。但是却因为杀婴这一秘密而再次引发了血案,究竟应该怪谁?怎样的判决才是合理的?其实看完整本书我也没能得出一个结论,作者东野圭吾也没有给读者一个确切的答案。死刑是否应该废除,我想,这个问题见仁见智。

“要求杀人凶手自我惩戒,根本是虚无的十字架。然而,即便是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里背负着。”也许,死刑本身就是一个虚无的十字架吧,在知乎上有网友表示“只有真正的感到自己得罪过并赎罪才是真正的十字架,否则哪怕是死刑也毫无意义。”我很赞成这个看法,一如书中因为杀婴而背负了二十多年十字架的医生,因为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所以才会不停地为自己过往犯过的错而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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