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事物诞生的时候,我们确实不能‘上来就管死了,而要先‘看一看’。这既是给它一个成长的机会,也是为了暴露监管漏洞,让随后出台的监管政策更加公平有效。”这是5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数博会上,对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关于分享经济等新业态建议的回复。
5月25日,轻松筹联合创始人于亮借这段话向《IT时报》记者回应了该平台正面临的舆论风波。此前,微博网友@午后狂睡_Silent连发多条博文质疑轻松筹审核不严、求助者信息失真、善款进入公司账户、无法监控善款专款专用、无募捐资质等问题,在网上引发热议。
扎堆出现在朋友圈里的捐款链接能不能信?众筹互助能不能让需要帮助的人真正得到帮助?互联网平台在其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一系列问题拷问着这种新型的慈善模式。
轻松筹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慈善”的众筹方式,“大病救助”是其中“微爱通道”的项目,不仅发起众筹能像发微博、朋友圈一样简单,还能依托于社交网络快速传播。不过,面对这些在朋友圈霸屏、恳请社会伸出援手的重病病人,网友心里也犯嘀咕,这些求助信息真实吗?平台又是如何审核的呢?
过度募捐是从事医疗器械行业的@午后狂睡_Silent质疑轻松筹的原因之一。
@午后狂睡_Silent在网上对一位江西萍乡市患者发起的轻松筹项目提出质疑,认为其右腿换髋关节只需3万元,且当地医保可报销85%,10万元筹款目标太高。
“我的朋友恰好是患者医院医疗器械的供货商,朋友尽量在为他降低费用,建议他用终生不换的,他却花3万元换了一个一般材质的,还到轻松筹上筹集10万元,这样的项目平台竟然审核通过了。” @午后狂睡_Silent告诉《IT时报》记者。这条微博被传播之后,病人是真可怜还是互联网式乞讨引起了网友的激烈讨论。
5月24日,《IT时报》记者联系到这位患者的儿子汪海,汪海告诉记者,母亲的病是在胎儿时没有发育好,拖到现在才看,病情比较严重,已于今年1月底花费8万元给左腿换骨,右腿最近刚刚做完手术,已经花了9万元。从汪海向记者提供的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预交款收据来看,他分别在5月9日及5月18日,向医院缴费9万元。
轻松筹也向记者提供了与患者主治医生王奇沟通的录音,录音中王奇称患者的治疗费用预计在10万元左右,而且该患者的医保报销在当地只能报5万元的30%,也即一万多元,这意味着患者仍需自费8万多元。
“我的父母都是残疾人,妹妹是贷款读完的大学,没想到网络筹款却引来非议,后续我会将费用明晰上传至轻松筹,给大家一个交代。” 汪海说。
截至5月26日,这个项目上线7天,共筹集资金1万多元。汪海说:“除了第一天捐款的人比较多外,后来就没人捐款了。”
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误会及网络上的指责、谩骂让汪海及其家人觉得很委屈。但轻松筹作为众筹平台也成为舆论争议的焦点,如果筹款的项目更加公开透明,是否这样的质疑会少一些呢?
5月20日,轻松筹针对网友对个人救助项目的疑问发出的《声明》中提及,轻松筹作为信息服务平台对项目细节情况不存在法定的审核义务,但公司会通过对医院诊断书等材料初步审核及赋予平台其他用户监督举报等权利,以在公司能力范围内尽可能保证发起项目的真实性。
“目前,轻松筹的注册用户有600多万,项目60多万个,审核主要靠客服人员针对发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包括审核提交信息、与当地医院、派出所、村委会联系求证,我们也在全国各地招募了近400人的志愿者,帮助我们进行实地审核。”于亮告诉《IT时报》记者。
这意味着,作为众筹平台,轻松筹很难确保每个筹款项目的真实性。一位重症监护室的护士告诉《IT时报》记者,该科室的病人曾因为盲目追求偏方耽误治疗后,在医院尚未告知ICU治疗费用的情况下,在轻松筹上发布信息称其需要ICU费用15万元,并在三天内筹集完毕,但实际上,该患者第二天就转出了ICU,“我们知道该患者的真实情况,却只能看着那么多不明不白的好心人为他捐了这么多钱。”
轻松筹另一个被质疑的软肋是,筹集的款项需先打至微信支付为众筹行业开设的筹款账户,三天后转至轻松筹的专属账户,发起人申请提现后,再由轻松筹打至发起人账户,轻松筹从中抽取2%的管理费用。
在这个过程中,轻松筹相当于拥有一个善款的“资金池”,而这一点在现有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方向中,政策是趋严的。以P2P网贷行业为例,银监会给出的四条监管红线之一,便是“不得设立资金池”。
“平台确实可以触碰到救助资金,但我们不会碰。”于亮告诉《IT时报》记者,至于轻松筹对救助款收取的2%手续费,于亮表示,每位爱心人士赠予的款项都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1.5%用于微信支付的端口使用费,剩下的0.5%用于平台运营。平台目前是靠A轮融资在支撑,2015年度公司内部审计结果是亏损状态,他承认在项目设计上的不完善,让有些人钻了空子,但平台会加强审核,比如个人将不能修改筹款金额,改由客服人员处理。
然而,众筹活动中最重要的救助款管理只能依靠平台自律,这是否能说服大多数人,仍是个问号。
众筹作为近几年兴起的互联网金融方式之一,被用于产品创新、股权融资、个体互助等多个领域。然而,与成熟的产品众筹、已有监管制约的股权众筹相比,互助式的众筹定位尚不清晰。
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的新《慈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换句话说,只有公募机构才能面向大众筹款,个人在网络上直接开展募捐活动是不允许的。比如腾讯公益是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无法直接资助个体或NGO(非政府组织),所以腾讯公益需为乐捐平台引入公募机构,临时赋予项目公募资格。
5月26日,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范围一栏显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此,轻松筹给出解释,该平台上整个项目的发起及救助流程不属于新《慈善法》规制的募捐范畴,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运营的“轻松筹”平台并非慈善组织,无须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也并未违反公司经营范围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限制。此外,平台上的项目性质属于“个人救助”,未被新《慈善法》所禁止或限制,其法律关系为单方赠予。
对此,业内知名律师赵占领向《IT时报》记者表示,在个人救助方面,新《慈善法》并未明令禁止说不可以,众筹平台虽然不是慈善组织,依然要对发布信息有初步的审核义务,要求项目发起者对其信息的合法性做出承诺,对众筹行为进行实时监管,并对平台上的诈捐负有连带责任。事实上,个人救助与个人募捐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平台不愿意把自己定义为“个人募捐”,并可能因此被质疑募捐资质。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所谓个人募捐是指利他行为,个人救助则是利己行为。在《慈善法》草案的讨论过程中,有些代表就提出,个人救助不属于慈善活动,《慈善法》中可不作规范,但不宜赋予慈善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权利。
另据记者了解,除轻松筹外,其他创业性质的众筹平台也正准备涉足大病救助类的捐赠众筹项目,以丰富互联网慈善的形式,打破传统公益地理空间的障碍。
“网络上及朋友圈太多的求助项目让大多数人有心无力,甚至变得麻木,更何况还牵扯到公信力及救助项目可能失真等问题。”刘志祥,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第一现场》节目的制作人,由于工作关系,刘志祥经常接到重病患者的求助,此前,他通过一些互联网公益平台,帮助多位重病患者完成了募捐。
刘志祥告诉记者,在帮助募捐前,栏目的工作人员都要详细了解患者的家庭背景、生活状况、治疗情况,并到患者家中或医院实地探访。募捐过程中,刘志祥选择的网络筹款平台仅提供平台服务,做初步审核,与平台合作的公募机构愿意认领该项目后,才能上线筹款,救助款项也无需经过平台、发起人,直接打至公募机构的账户,后续款项使用,需要根据患者的治疗情况,酌情分批次申领。此外,公募机构还可为累计捐款超过一定数额的网友开具个人捐赠票据。
作为一档民生节目的负责人,刘志祥很清楚,在社会底层有很多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但媒体的力量是有限的,每起案例并不能都通过电视向社会求助。对于新兴的互联网募集手段,他认为是为这些穷困的人提供了一条更有可能获得帮助的新方式。
然而,从他亲手操作的几个案例来看,有《第一现场》做背书的募集项目,很快便能完成目标,而他作为个人发起的项目,则除了自己的亲朋好友慷慨解囊之外,进展缓慢。
“如果这些网络众筹项目不能做到公开透明,将逐渐失去人们的信任,更糟糕的是,钱不能到达最需要的人手中,那才是慈善的悲哀。”刘志祥 认为,网络募捐如何规范监管,确实是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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