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老板”:“老板和老师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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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健/图)


“高校对于教师经商的态度不一,可能与每个大学文化理念及学校主管部门的认知有关。但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框架,不影响教学科研和指导学生的情况下,教师通过开办公司等方式,积极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是应该得到允许的。”


导师当“老板”,本不是问题。导师制源于欧洲,以科研、论文为主要任务;老板制源于美国,强调课程学习和资格考试。而在中国,师生关系似乎走上了一条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道路”,和两者均有相似之处,却缺乏与之匹配的法律、制度保障。点击这里,阅读《失范的中国式导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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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一起研究生死于导师工厂的消息震惊全国( 点击 这里 ,阅读南方周末对此事件的报道:《华东理工研究生死亡调查》)。

2016年5月23日,华东理工大学研二学生李鹏意外死于导师张建雨的工厂里。上海市安监部门对外发布消息称,张建雨和李鹏携带危险物品,至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试验”,导致爆炸事故发生。

截至目前,李鹏的父母仍停留在上海,不肯回河南老家,他们急切地想知道,儿子究竟如何死于爆炸的。6月20日,在奔走学校及各部门一天后,李鹏的姐夫闫浩斌略显疲惫地告诉南方周末,“上海市安监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事故调查报告要两个月才能出来。”

这起悲剧发生后,关于高校教师经商的话题再次引起争论。高校教师经商是否合规?教师身份对于从事商业活动有何影响?高校教师经商到底该被鼓励还是被禁止?

1 “知识本身就是价值” 2015年8月,在南京农业大学西门口,有一家名叫“南农大·黄教授”品牌的卤菜店突然火爆起来。第一次光临的人总会问:谁是黄教授?

黄教授名叫黄明,是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的食品学教授。在南农大,黄明的名气可不小,他曾是该校轰动一时的“教授创业”第一人。

黄明涉足商业始于2009年,当初的目的是为了“学以致用”。“我们搞食品研究的讲究接地气,我希望能把食品加工技术尽快应用于市场,转化成人们需要的安全食品。”黄明告诉南方周末,由于高校实验室条件有限,当年他特意收购了一家濒临破产的小工厂用于做中试实验,没想到以此做出来的产品参加展会走红。

这之后,黄明萌生了将产品推向市场终端的想法。经过几年发展,工厂小有规模。2013年,黄明创立了南京农大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肉类加工产品。

位于南农大校门口的卤菜店,就是黄明公司的一个门店。在开业第一个月,卤菜店销售的熟食产品绿色营养,许多人慕名而来,每天有800到1000人光顾,当月营业额达到了20万,黄明自称:“这相当于教授一年半的薪水。”

和黄明一样,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官宝红经商的原因,也在于想转化科研成果。官宝红告诉南方周末,“我是工科教师,原希望与人合作转化我的科研成果和专业特长,但在遇到挫折或冗长的谈判后,决定自己牵头创业。”

四川成都电子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朱晓章之所以决定开公司,源于一次创业大赛。2014年中旬,即将博士毕业并留校任教的朱晓章,凭借可在三维空间实现10厘米精准定位的“鹰眼”项目,获得了510万天使投资。

投资人的认可和学校的政策支持让朱晓章决定开办公司。2015年2月,公司成立,初创团队包括老师,在校博士和硕士生,还有从其他公司聘请的专业人员,一共30人左右。经过一年多发展,公司规模越做越大,目前已经过三轮融资,估值已经超过2亿。与此同时,公司的核心技术指标也提升了10倍——空间定位精度由10厘米变成1厘米,达到世界领先,而且年内有望实现芯片化,定位系统成本也会降低二分之一左右。

在华侨大学教授江绍雄看来,通过经商可以将个人兴趣爱好付诸实践。江绍雄说:“知识本身就是价值”,他之所以创立广告公司,并打造“艳遇中国”品牌的目的是,希望能把独特的民族文化融入到生活,以反常识的方式实现古典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混搭。

除了开办公司外,高校老师们也会到企业兼职,担任专家顾问。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穆建刚是一家咨询公司的首席专家,平时他会带领一个研究小组,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营销策划、形象设计传播、广告创意等,他告诉南方周末,“这些工作都与教研的专业相关,目的是做到产学研一体化。”

“高校老师开办公司以理工科教授居多。相对于其他人文社科,商学院的老师经商的机会也比较多。”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对南方周末分析,高校老师的经商领域一般与专业相关,除了为增加收入外,老师们的另一个目的也是希望能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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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老师经商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希望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视觉中国/图)


2 引来的非议 如果不是开公司,电子科技大学的朱晓章大概会和其他青年教师们一样,专注于走学术之路。如今作为公司负责人,本学期他只给本科生教够68个课时的《Digital Logic》,其他时间他几乎都在公司里。

和其他创业公司一样,朱晓章的压力也很大,他一天经常睡不到6小时。但朱晓章觉得自己是幸运的,高校老师的这个身份给他创业带来了不少优势。朱晓章发现,高校的老师一般表达能力比较强,当与客户、合作伙伴做技术交流时,能够清楚地把自己的产品讲出来。此外,由于高校老师本身的学术背景,被质疑产品质量的情况就会少很多。

“而且在研发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困难,学校里各个方向的专家都有,容易获得咨询和指导。”朱晓章对南方周末说,“来我们公司打工的学生也收获不少,他们能在公司研发团队中同时获得学校教授和企业资深工程师等多方面的能力培养。”

南京农业大学教授黄明也认为,“教授毕竟经过很多科研的锻炼,有一定知识深度,做的东西比较专业,又能够解释清楚,所以比较容易被客户接受。”

但是,对于在岗经商的高校老师而言,一方面要保证科研教学正常,另一方面又要花心思经商,为此高校老师经商常被质疑“不务正业”。

黄明经商多年,他身边就从来没断过质疑声。他最初办工厂时,有同事就告到校长那里说,“一个教授不在实验室老老实实刷试管做实验,而是天天往工厂跑,这种人要开除,降级。”去年黄明在校门口开卤菜店时,一开张就生意火爆,每天有很多人排队,有人就嘲讽道:“这是黄老师雇的托儿。”还有人认为,黄明研发卤菜这些简单的产品是对教授资源的浪费,“这是小商小贩做的生意,与教授的身份不相称、不配位。”

面对批评声,黄明并不在乎。他认为,“农业大学本身就该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教授的科研成果应该有所应用,如果不及时转化,也是资源浪费。此外,食品安全并非小事,如果能够通过规范和标准化的模式,保障食品卫生安全,这样不仅能让人们吃到放心产品,还能对行业起到示范作用。”

对于“教授经商”或“教授商人”的说法,华侨大学教授江绍雄认为“不太准确”。在他看来,教授经商并非全部以赚钱为目的。“老板和老师并不矛盾。老板也是老师,在企业里手把手教人,动手把自己的创意实现出来。当好老板的同时,也有助于教学。”他告诉南方周末。

不过,江绍雄也认为,“做企业确实需要投入相当的精力,教授们首先应该考虑办公司与教学是否有双向好处,如果拿捏不好,不仅伤害员工,还影响到教学。对教授而言,毕竟科研教学才是主心骨。”

在精力分配上,浙江大学的官宝红教授绝大部分时间以科研教学为主,将公司交由企业团队运行。南京农业大学的教授黄明在澎湃新闻的“问吧”里说:“我一天有60%的时间在做教学科研工作,剩下的40%花在了经营生意上。我不认为教授经商就是‘不务正业’。在我看来,教学研究和创业一起进行,才更有利于两者的结合,避免科研脱离于实际。创业几年下来,我已经拥有十几项专利。”

电子科技大学的朱晓章则努力将公司的研发方向和自己的学术科研保持一致。为了更专注于技术研发,朱晓章把面向各行业的销售及推广交由行业合作伙伴执行,公司内部也有实业经验丰富的合伙人负责日常运营和商务合作。

“纯粹的教师团队做企业,虽然技术优势突出,但在财务分析、市场决策、人员管理,商务合作等方面可能存在经验不足,有能力互补的合伙人一起盯盘很重要。”朱晓章说。

3 “导师老板”和“研究生民工” 高校教师经商的另一个重要优势就是拥有大学生资源。

自研究生一年级开始,南京某大学地理专业的苏飞只要没有课,大部分时间都会去导师的公司帮忙。今年刚过完春节,由于项目比较集中,导师亲自打电话喊他上班,苏飞不得不放弃假期,提前回到公司。

这次经历让苏飞真正见识了这个行业的工作状态:每天苏飞跟着公司的师兄做项目,设计图纸,去现场勘探;他几乎天天加班,有时工作到凌晨两三点,第二天8点还要照常上班。有一次公司停电,疲惫不堪的苏飞直接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由于表现不错,导师有意让苏飞毕业后留在公司上班,但他拒绝了,选择考家乡的公务员。

南宁某大学轻工与技术类的研究生冯齐也曾到过导师的农产品公司上班。公司距离学校不远,没有课程时,他便骑着自行车去公司帮忙。据冯齐介绍,在公司做的事情就是跟着领导,以公司的名义申请政府基金和项目。因为与自己专业的相关性不是太大,他主要负责搜集农产品行业和政策信息,涉及具体的技术问题则由公司领导去写。

学生在导师公司上班,一般都有工资。在苏飞出勤率最高,加班最多的那一个月,他拿到了2000元工资。不过合肥某大学机械专业研究生韩月娥的经历是,“只有一点点。”在导师的公司上班快两年的她,每天搭乘公司的班车,“跟正常上下班一样的”。

自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李鹏死于导师工厂的新闻发生以来,关于“导师老板”和“研究生民工”的说法屡屡见诸报端。对于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以换取利益的行为,华侨大学教授江绍雄认为应该“鄙视”,“老师和学生是平等的。学生如果给予了有价值的创意,应该得到合理的报酬。做人要地道”。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则呼吁“导师职权监督制当立”,他建议导师不能超越职权范围,布置学生做与攻读学位无关的事,“学生是否愿意做,要听学生的意见,导师要按劳动法规定给学生合法报酬”。

对于大学生来说,到导师公司实习也能获得工资以外的好处。苏飞在导师公司实习的最大收获是,他做的项目最后成为他的毕业设计。由于亲自参与实践,加上导师及公司同事的指导,苏飞的毕业论文完成得很顺利,在盲审时得到了一个“推荐为校级优秀论文”的评阅意见。

冯齐的感受是,刚开始在导师公司里什么都不懂,带他的领导一点点教他写规划项目,“要先有大框架,然后列提纲。就像盖房子一样,先把骨架搭起来,再添砖加瓦,这是一个整体的逻辑。”

4 是否合规,说法不一 高校教师经商作为一种现象存在已久,至于其是否合规,不同地方的说法并不相同。

在2015年初创办公司时,电子科技大学的年轻教师朱晓章专门查询了当地相关政策。2014年11月,成都出台了《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在蓉协同创新若干政策措施》。通过这一被称为“成都十条”的政策,朱晓章了解到教师创业不仅不被禁止,还可获得创业补贴、融资补贴、科创币等激励。

朱晓章所在的电子科技大学也出台政策,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创办“学科性公司”。此外学校还规定,项目主要科研人员转让自己技术持股的10%给学校,即可在保留教职的同时,试水创业。经过向校方详细咨询,朱晓章放心创办了公司,在整个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学校占比5%左右。

北京也同样鼓励高校教师创业。2014年6月5日,《北京日报》发表一篇文章“大学教师兼职创业从此名正言顺”。文章说,根据1月14日公布的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又一改革破冰政策——《京校十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束缚得以进一步解开。北京市不仅鼓励高校教师兼职创业、创办企业,还规定科研人员在兼职中进行的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工作,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从国家层面看,也在鼓励高校教师创业。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这一政策出台后,南京农业大学教授黄明非常兴奋,“以后可以光明正大地创业了。”黄明向南方周末透露,国家的政策出台后,不少教授来向他讨教经商经验。有一个生科院的教授,主要研究土壤病态的微生物。以前他只注重理论,想着怎么发表文章,而后束之高阁,久而久之技术也过时了。黄明在和他交流后,觉得他的东西很有应用价值,建议他把微生物通过工业发酵运用到土壤中,防治枯萎病,然后慢慢把产品转为商品,将科研转化成生产力。

然而,即使在国家鼓励创新创业的背景下,不少高校对于教师经商的态度仍很模糊。华侨大学教授江绍雄说,“教授经商行为应该是默许的吧。对于我开办公司,学校没有表态,也没有干预。”

据南方周末了解,也有高校明令禁止老师经商。在研究生李鹏死于导师工厂的事情发生后,华东理工大学就对外表示,2007年学校明确规定,教师不允许在校外企业进行实质性兼职,个人也不能作为法定代表人开办公司。2015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表示,将杜绝“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现象。

“高校对于教师经商的态度不一,可能与每个大学文化理念及学校主管部门的认知有关。”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杨建华对南方周末说,“但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框架,不影响教学科研和指导学生的情况下,教师通过开办公司等方式,积极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是应该得到允许的。”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担心,从产学研角度看,教授经商似乎是被鼓励的,但从现代大学及教授的职责来看,鼓励教授经商可能会产生大学商业化、教育功利化等问题。

“教授经商问题的核心在于,高校有没有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用以明确和鉴定教授的职责行为,并能够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他认为,“如果建立了现代大学制度,教授开公司过程中,利用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的行为也能避免。”


(应受访者要求,苏飞、冯齐、韩月娥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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