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每当香港那边冒出什么不和谐的声音,总会有一位银发老太太出来发声,为基本法站台,态度坚定,但语调温柔,姿态优雅。她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
梁爱诗今年78岁,中分卷发是她的标志,头发两边还总会别上精致的发卡。
她笑称“我这个发型50年不变”。看看她年轻时的造型,此言着实不虚。
现在的年轻人知道她,多半是因为2012年的“晶刚”大婚。当时娱乐新闻里充斥着对郭晶晶与霍启刚这场世纪婚礼的报道,其中有一条,婚礼的证婚人是一位“前高官”。这位“前高官”就是梁爱诗。
“晶刚”婚礼上,梁爱诗现身。
为了这场婚礼,梁爱诗不仅提前现身彩排,还亲自前往广州南沙视察婚宴场地。如此尽心尽力,皆因她与霍启刚的爷爷霍英东关系深厚。梁爱诗早年是律师,担任过霍英东的法律顾问,多次为霍英东的重要决策出谋划策,霍英东的“南沙梦”得以成真,也有她的功劳。
2006年,霍英东去世,留下约300亿港元资产,结果发生长房争产事件。霍英东的长房三子霍震宇,以霍家遗产执行人身份状告包括12名兄弟姐妹在内的16名亲人。纠纷闹得沸沸扬扬,一直持续了8个多月,却在即将开庭之际,突然实现大和解。和解的幕后功臣就有梁爱诗。
这样的交情自然让梁爱诗与霍家结下了深厚情谊,让她视霍启刚为子侄。
梁爱诗一直未婚,没有自己的孩子。她曾对媒体说:“我不是刻意独身。”“几十年来,总会有人走进你生命里,又走出来,但没有一个可选择做终身伴侣,我不会为结婚而结婚。恋爱、结婚,最重要的是你喜欢对方,对方又喜欢你。”她还以瞿秋白的诗自况:“寂寞此人间,且喜身无主。眼底云烟过尽时,正我逍遥处。”
梁爱诗完全有底气以这首诗自况,因为她这一生足够精彩。
她出身于书香门第。父亲梁之盘是作家,主编的杂志《红豆》曾在香港文坛上大放异彩。
她的外公黄冷观早年加入同盟会,被清政府抓住,是康有为力保,才得以释放。黄冷观从牢里出来后便去了香港,后来创办中华中学,该校曾是香港著名的爱国学校,董建华就是那里的学生。
著名画家黄苗子正是黄冷观的儿子,所以他是梁爱诗的舅父。而黄苗子的夫人,也就是梁爱诗的舅妈,是郁达夫的亲侄女郁风。
梁爱诗原名梁雅诗,但后来她父亲发觉在广东话中“雅诗”与“瓦狮”同音,而屋檐上的瓦狮十分突出,惹人注目。为了不让女儿的名字过于锐气,他便将“雅诗”改为“爱诗”。梁爱诗4岁时,父亲就去世了,但她一直记得这段故事。
梁爱诗的父亲不希望女儿太出风头,女儿却没有如她所愿,她在香港律师界博得了一个“大家姐”的称号。
上世纪60年代,梁爱诗从预科学校毕业后,来到律师行学师,一学就是5年,学师费是1万块钱,在香港可以买两层楼。那时香港律师本来就少,女性更少。她的师父就说,从没想过要收女徒弟,觉得女性学习都不是认真的。梁爱诗就下定决心,要给他看看自己是认真的,男的能当律师,女的也能当。
1967年,梁爱诗学成出师并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考取了律师牌,次年正式上岗执业,成了香港第16名女律师。
没过几年,她就与几位志同道合的女律师成立了香港女律师协会,加强女律师间的联络。对刚入行的女律师,她经常是“扶上马又送一程”,帮助她们熟悉业务,在业内站稳脚根。她也由此在女律师当中赢得极高声望。
香港回归前,已当选首任特首的董建华开始筹组特区政府高层班子。当时港英政府的主要官员已基本由华人担任,唯有律政司司长马富善是英籍,按照基本法必须离职。谁来接替他?董建华想到了梁爱诗。
一开始梁爱诗并没有答应。据说1997年2月的一个中午,梁爱诗接到董建华的电话,董建华说当天下午就要把特区政府主要官员的名单提交中央,希望梁爱诗用一个小时再认真考虑一下,是否出任律政司司长。就在这通电话后,梁爱诗改变了决定。
“香港回归是国家大事,不管你对政治有没有兴趣,这个时候,作为一个中国人,国家需要你,要你为香港做点事,你怎么能说不做呢?所以我最后还是答应了。”她也因此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律政司司长。
2002年,梁爱诗获颁香港最高级别的荣誉奖励大紫荆勋章。2005年她卸任律政司司长时,曾荫权这样评价她8年的工作,“她与香港经历了不少风风雨雨,处理了不少争议问题,令人可敬的是她做出决定后,都会细心给公众解释,无惧批评与谩骂。其他人纵使不是每件事都认同她的意见,但我相信从来无人会质疑她的诚信和对香港的承担。”
“眼底云烟过尽时,正我逍遥处。”尽力而为,潇洒一生,这样的银发老太真叫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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