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回答,干掉律师关于新媒体的N个迷思

——有大批法律人朋友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朋友圈经常不自觉演变成大型普法现场,当重大圈内事件发生的时候,打开微信就可以围观各方掐架。

没错,我加了不少法律圈子的人:法官、检察官、法务、警察、在读法科生、法学教授、法制记者……其中,律师数量最为庞大。

学法但进入传媒行业的我一直希望成为法律&传媒两栖地带的职场人,身处中间位置,我偶尔会怀疑自己的职业定向,却也慢慢收获了独特的从业感受。

最近,有来自知乎、微博、头条、脉脉等渠道的律师找到我,希望了解更多新媒体运营方面的知识,得到一些建议。因此,我以问答的形式总结了自己的看法,仅与各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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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将从11个点展开)


1问:律师做新媒体的第一步是什么?

答:我认为,律师首先应该想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来做新媒体。

在圈内,我看到有律师是不想做律师,来做法律新媒体平台,为了把自己打造成法律领域的KOL(意见领袖);我也看到有律师是通过新媒体的各种方式在为律师群体提供支持服务,比如做数据库、接单平台或者为青年律师提供培训;但也有律师渴望的是通过新媒体渠道解决拓客和品宣的问题。

为什么要想明白这一点呢?KOL可以通过广告获利,比较适合圈子大佬操作;支持类平台可以集结大量律师,但由于盘子铺得大所以对资本支持的需求度更高;品宣/拓客类只是通过新媒体渠道放大自己的影响力,但还是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来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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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样的大前提之后,大家应该明白:新媒体不是别人做所以我做,也不是为了弘扬正义而做。对小律所和青年律师来说,甚至不能是为了品牌宣传而做。

具体而言,不是盲目跟风所以需要有系统的内容输出,需要做年度规划;不是为了弘扬正义,所以在“对抗”方面要更加谨慎,要避免让内容成为激烈情绪的抒发口;先拓客再品宣是因为拓客需要的成本低,指向直接盈利,品宣成本高,先指向名气再指向盈利。

私以为,品宣适合大所和不差钱的圈内大佬。

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


2问:律师应该使用哪些新媒体平台呢?

答:

微信公众号依然是标配。

尽管,抖音干掉公众号、5g时代到来的声音不绝于耳,微信公众号却依然被不少新媒体大咖作为主要阵地。公众号有点像小的网站出口,能做一些信息展示,也便于用户在微信中进行检索,且可以与官网形成呼应。

除此之外,公众号是目前最成熟、最稳定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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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错过短视频平台,比如抖音和快手,也请顺带关注Blibili。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过,我发现抖音上的法律类账号少且杂,输出的内容参差不齐,犹如蛮荒地带,非常适合开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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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留意知乎、悟空问答等问答类平台。

据称,知乎有1亿用户。我实际使用后发现知乎平台调性不错,用户层次、付费能力会比较好,且具有酝酿爆款/长尾话题的能力。悟空问答是头条旗下的平台,和抖音一样实行个性推荐。此外,360问答、微博问答也可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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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类付费咨询平台。

我对在行的印象还不错,也在上面发现了不少熟悉的律师。在行的答主升级制度比较好,也可以为律师带来一定收入。至于近期频繁被提及的知识星球平台,我的感受不是很好,深感它有种公然割韭菜即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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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微博值得配套做,可以与上下游及潜在客户形成互动,内容上可以更生活化,更轻快活泼。但是我近期使用下来,发现微博的体量庞大,法律圈子大V的粉丝数会让小白腿软。

⑥百家号:将内容Copy到百家号,加大自己在百度被检索到的概率。

⑦使用脉脉和领英认识职场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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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在启用这些账号时起,它们就必须稳定、长期输出内容。且建议各位结合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使用情况进行个性化总结,着重关注各平台的转化率(从该平台来的客户的付费概率),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再有,新媒体平台层出不穷,各位要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及时做出应对。

有了这样的初步方向之后,诸位可以着手注册账号,并留意一些适合的辅助性平台/工具。


3问:有哪些不错的新媒体运营工具呢?

答:

①我个人喜欢用麦克表单进行问卷调查和用户信息收集。麦克表单后台可以进行数据分析,能便于用户画像的形成,对后期推广有帮助。

②有一个邮件EDM营销平台叫“Mailpanda”,可以付费进行邮件营销,但费用在大多数律师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麦克表单也有这个功能,但我测试后发现其发送的邮件容易被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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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有赞:此前我有观察到,有人用有赞平台售卖法律服务,比如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等。由于有赞可以对用户进行会员制管理,也可以对产品进行分销。或许可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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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小鹅通:这家公司聚焦于知识付费产品的分销。

⑤小程序:相比APP,小程序是更轻量级的选择。

⑥机器人:机器人在新媒体行业已经比较常见了,可以协助完成后台回复、社群管理、信息群发之类的功能。

当然,有了上述工具助力之后,另一个问题可能随之而来:从哪里搞流量?怎样涨粉?


4问:是不是粉丝越多越好呢?

答:

对KOL类法律新媒体来说,是的,这样意味着账号辐射面更广,盈利能力更强。

平台型法律新媒体可能存在粉丝量瓶颈,比如一个为中国律师服务的平台,其粉丝量撑死就是几十万,且还会被竞争对手分食。

而对品宣/拓客类法律新媒体来说,粉丝数从来都没有转化率重要。据说,有律师的号仅有1000粉丝,但由于客单价高,他成交几单就挣了10来万。有做珠宝生意的人也通过1000左右粉丝的号在一个月内完成了30万的流水目标。

律师无需关注自己是否能做出10万+,100万+爆文,能拥有多少粉丝,而要关注成交额。这样不至于跑偏,工作会更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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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建议大家时刻谨记自己的目标是成单,不要片面关注阅读量和点赞量,要想方设法让自己制作的内容触达目标客户,让现有客户对自己产生更深的信赖感。再有,诸位也知道,律师的单来得不会很稳定,成交具有偶发性,和你的内容输出不会成正比,所以,能持续、稳定地输出很重要。不要三分钟热度。

然后,流量是全体新媒体人的痛。有时候,如果你发现从线上刨取流量已经非常难了,请想到『付费广告』和『线上线下结合』。


5问:为什么我的号就是做不大呢?

答:可能是因为你没砸钱吧。

经常会有新媒体小白抱怨:给我几个亿,我也能在短期做出总监的水准……额,这是一句大实话。

当然,时至今日,我绝对不支持大家买小礼品去吸引新用户。但我支持大家关注投放小额、精准广告。

(当然,这可能涉及到行业管理和要求,请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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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广告,此前我曾参与过投放,有机构报价是3万左右RMB可以覆盖约20万人。我想,这个价格应该还在律所或律师的承受范围内。除了朋友圈广告,微信推文中和文末的广告也可尝试。

找对标自媒体平台/KOL,精准投放。

工作中,我发现一些公号的粉丝仅2、3万,但它是在某个小众领域深耕,和粉丝的粘性很强。这样的账号也是接广告的,其转化率会更高,且收费更低。其他平台的网红类似。

但这需要做好市场调研:有同行表示自己找到网红想做推广,却发现网红粉丝量虚高,远高于整个领域人群总数。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所以付费之前务必留心。

寻找靠谱的广告中介平台投放广告。

2019年以来,我接触到一些广告中介平台,有推广需求的号可以在它们那里投放广告,他们会把广告内容分发给小微新媒体平台。

(新榜也有开拓这类服务,且会对阅读量真实性进行监控。我对这一点的好感度较高。)

我实际在这类平台投放过1000RMB起投的贴片广告,但有打水漂的感觉。据说3000RMB起投的全文内容效果较好,诸位理性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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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各类广告都多少有所了解,比如地铁广告、公交车身广告、APP广告、电梯广告、电视广告、电台广告、网站广告……后来发现,这些广告的起投价较高,操作起来比较笨重。

其实,能聚集人头的地方都可以有广告,能带来盈利的就是好广告。

涨粉乱象我也有耳闻,比如娃娃机涨粉、充电宝涨粉。涨粉方式路子很野,基本脑洞能开多大,路子就有多宽。

当然,头条系列(如头条新闻、抖音)的广告因为有个性化推荐,效果还可以。百度值得了解,可根据实际需求判断。

当有了这样宏观把握,又有律师来问了:你说的这些我也关注到了,但是,有没有更省钱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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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问:有空手套白狼的办法吗?

答:诸位也知道,要把生意做大,除了要开源还要节流。说白了,大老板都是从小老板一分一分抠出来的。能动辄花几十万,几百万投一个广告的估计也不用专注于新媒体营销了——不用省钱,随便投。

尴尬的就是小微机构,每一分钱都要用在刀刃上。

基于此,我曾开脑洞,想到用异业合作、资源置换的方式来解决资金问题,没想到也有人愿意合作:

1. 尝试用自己的资源进行置换,比如用免费法律咨询置换联合办公空间的长年广告展架位。

2. 互相的广告引入,将自己的广告信息嵌入合作方的实体空间及APP。

3. 混圈子,广结良缘,四处勾兑。我知道有律师会专门去参加总裁班以扩大人脉圈,也知道有新媒体人会去“跑会”(参加各种行业活动,认识特定行业的人)。多交点朋友总是没错的,尤其是媒体朋友。

4. 与大平台形成合作。除了自己做号,大家也可以把自己的内容投稿到相应的大平台,加大自己的曝光度,也引流。

由此,我们会发现,线上和线下的区别有点理论化,在实操中可能没什么意义。对我来说,线上的传播会更快,线下则更具象,哪种方便就用哪种。不想花钱,就花时间和精力。就这么简单。

总之,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平台不封号即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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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各位律师在看完上述内容后会觉得:光是律师的本职工作都够我忙得团团转了,哪还有时间做这么多精细的营销工作?

7律所应不应该雇佣品宣/运营专员?

答:诸位是完全可以考虑架设这样一个岗位。在招聘网站中,我也时不时发现有律所在招聘新媒体运营/品宣专员。

我想了想,认为招到的人最好要具备大局观和统筹能力,要能为账号定基调,能够就律所情况做长期的规划和传播策划。

我们可能很难去区分这个人是品宣还是新媒体运营专员,因为PR与新媒体之间的关系很紧密。不论这个人的Title是什么,他需要做的都是:统筹律所内部资源,通过线上/新媒体渠道实现律所的盈利目标,帮助律所拓展客源,对外进行关系维护、品牌建设。

然而,律所给出的薪资只是行业入门水平,很难招到有一定运营经验的人,也很难留住人。(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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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接触了深圳的一些律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我发现有律师或律所在经营他们另外注册的广告公司,利用这个广告公司打造法律领域KOL,然后用KOL引流拓客,形成律所的新客源。

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更是将市场部作为很重要的一个部门,该部门人员在营销总监的带领下展开线上及线下的营销推广工作。从交谈中,我发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互联网思维和商业思维明显优于传统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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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律所的新媒体营销效果始终差强人意和所投入的精力有很密切的关系,比如,律所对新媒体的理解和管理还处在比较初级的状态,账号长期交给HR,或给律师轮流打理。再或者,律所可能存在律师单独开设账号或律师小团队开设账号的情况,这会对运营产生折损效果。

考虑到上述种种情况,有律所希望通过代运营的方式实现自己对新媒体的构想。

那么,问题又来了。


8问:代运营靠谱吗?

答:目前,传统媒体平台、广告公司、内容创业公司都在开展代运营服务。我接触过不少做代运营的公司,但效果差异很大。

像杜蕾斯&环时互动这种甲乙方搭档并不多见,且能做到环时互动这种咖位的,收费肯定不低。

在深圳,南方都市报和晶报都有在做代运营业务,其中晶报做的“深圳卫健委”账号给我留下的印象比较深刻。传统媒体人做代运营,专业度肯定会高一些,但收费也会相对贵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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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内容创业公司,他们的收费可能很低廉,但常常只能满足常规的内容发放需求,无法做到个性化和深耕。

怎样才是最优选?可能还需要各位结合实际判断。

有了上述基础之后,诸位也许会考虑一些更时髦的问题了,比如要不要卖课?


9问:知识付费靠不靠谱?

答:律师卖讲座、卖课是比较常见的,只是这两年线上内容更多了。

我曾算过一笔账,如果开一场讲座,开课时间一小时,人数50人,每个人付费50元,一场讲座也已经到2500元。如果这样的讲座干货比较多,还是有人愿意买账。线上课则可能更加低廉,一节课可以便宜到几块钱,通过大量的分销也可以产生部分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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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内容付费值得尝试。只是,我认为这更适合大佬带团队做,或者大家抱团取暖。单打独斗不好,会致使内容的后劲不足。


还有一个时髦的问题是:

10问:新媒体出海和用户下沉对律师来说,意义大吗?

答:今年,我关注到一些美食、美妆博主出海的消息,也看到外国友人在微博里玩得很嗨。还看到海外华人架设新媒体平台,输送国外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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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不是洋不洋气的问题。是我看到了一种可能:如果没有语言障碍,想要拓展境外业务,似乎也不是很难。无非是将运营能力跨语种迁移到Ins、YouTube之类的平台。

至于用户下沉,我持乐观态度。但就我所知,律师的服务地域性比较强。所以,一个Base在杭州的号有必要辐射到西南吗?如果辐射到周边,应该到哪个位置?这些都要结合实际做好规划。

有了上述准备之后,相信各位律师心中的新媒体平台已经有了雏形。

谈到这里,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深刻感觉到,我们最需要的是人才。我们不止需要找寻人才,还需要留存人才。而这在律师行业似乎会是一个难点:律所之间的分化不免会影响到新媒体的运作。


11问:怎样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影响?

答:在这方面,大家比较常规的做法有:

1. 不使用员工联系方式作为注册信息,而使用特定的工作手机、工作邮箱,建立专门的客服微信、QQ等联系方式。在重要员工流动时进行信息更改,比如改密码。

2. 创建虚拟IP,比如,我见到一家机构,他们有多个对外的IP,但都是虚拟人物,他们将这个虚拟人物打造成圈内大佬。请注意,这个IP不对应团队的某个牛人。如果在律所,也许这种IP可以是:律师XXX,而这个账号由内部律师共同维护,进行内容输出,在有生意时进行内部资源分流。

3. 孵化备用IP。有时候,凉凉会来得很突兀,杀你个措手不及。所以,可以适当考虑孵化其他账号。

(至于当中涉及到的各项法律问题,相信诸位律师应该比我懂。提前做好防范即可。)

最后,我想说,新媒体百花齐放使人看到了很多机会,甚至,看到了时代变迁。我不认为世界上有任何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我只相信:拥抱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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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水一波:我是伍小仙,日常酷爱嗑书和码字。书痴评书是我业余时间做的个人号,我已经坚持写了2年了,还将继续写下去,欢迎你们关注,一起玩转新媒体。

以上内容来自长期关注阅读与写作的【书痴编辑】伍小仙,如果您对书籍、阅读、书店、新媒体运营等话题感兴趣,可以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书痴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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