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社会成本问题——伤害与被伤害

最早把社会成本问题讲清楚的是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

几个案例:

牛与小麦

泳池阳光和酒店副楼

烟囱与邻居

火车与亚麻

糖果商与医生

养鸡场与新居民

水泥厂与老居民

系列案例的共同点:

牛吃小麦,牛伤害了小麦

修高楼的酒店,它修起来的高楼伤害了游客在游泳池边上享受阳光的权利

火车喷出来的火星伤害了农夫宝贵的亚麻

糖果商的噪音伤害了医生给病人看病所需要的安宁

养鸡场发出来的恶臭,伤害了居民应该享受到的新鲜空气

水泥厂带来的灰尘和震动,伤害了周围居民的健康

科斯的非凡见解

所有人都认为伤害者应该对被伤害着作出赔偿,只有罗纳德.科斯不同意。经过一场经济学思想史上的重要辩论,经济学家们被科斯说服了。科斯是怎么说的呢?

课堂小结:

在社会中,有众多交互案例,一般看来都是一方在伤害另一方,都是一方需要对另一方作出赔偿,都需要限制加害于人的一方。但经济学家科斯却有不同的看法。

课后思考:

希腊格言:“行使你的权利,但应该以不伤害别人的权利为界。”请问这句格言能不能用来指导我们,判断今天所说的例子里面的是非?

——可以。如果上面那些例子中,一方对另一方造成了伤害,都必须给予赔偿的话,那赔偿的成本不仅仅由加害者本人承担,往往影响到社会其他成员,其成本远远大于受害者所得到的补偿。对整个社会而言,反而是总体的社会福祉降低,社会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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