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明代

一明代政府组织

(一)明代之中央政府

因明成祖时期宰相胡惟庸造反,明太祖吸收教训,从此废止宰相。

中书门下被废除,尚书也废除长官,改由六部分头负责,就叫“六部尚书”。

“都察院”由御史台变来,专掌弹劾纠察。都察院与六部合起,并称“七卿”,加“通政司”(管理奏章)和“大理院”(主平反),则称“九卿”。

武官有大都督,只管带兵。征调军队在兵部。

虽则中央集权,但许多事是必经廷推、廷议、廷鞫的。

在明代“给事中”虽然官阶只七品,但在明代,是很重要的官。明代给事中按尚书六部分六科。若他们表示反对,在当时谓之“科参”,往往六部尚书因科参,束手无策,只有把原议搁下。这仍是君权之一节限。

(二)明代内阁制度

但皇帝一人当然管不尽全国事,便有秘书处的存在。

明代皇帝的秘书处当时称为内阁。秘书便是“内阁大学士”。后来的皇帝精力逐渐萎缩,群臣说了话,皇帝无辞可答,后来皇帝便只有偷懒,把政权交付与内阁。内阁慢慢地重起来。

最初是皇帝亲自在内阁。后来有些皇帝不常到内阁,在内阁条旨、票拟送进去批。经年累月,不再到内阁,一切公事都要送到宫里去。由于皇帝和内阁日常不见面,皇帝和内阁中间就多出了一重太监上下其手的机会。

(三)元明以下之省区制度

元同宋一样,把地方分为路、府、州、县;而实际上元代的地方政权不交在地方,乃由中央派行政中书省管理。

“省”字原来是衙门名,非地域名。在金、元两代,开始有”行中书省“。

到明代已废除中书省,便将行省长官改成为“承宣布政使”。

(四)明代地方监司官及督抚

与“承宣布政司”并列的还有“提刑按察使”和“都指挥使”。布政使下面有参政议政等官,提刑按察使下面有副使,佥事等官,这种官派出去叫“分司”。分司到清朝,俗称“道台”,普通称为“监司官”。

明制最低一级是县,县上面是府和州,然后是省。再加上分司就是四级。

而这几个长官上还有官:总督和巡抚。在明代还是暂时的,到了清代,官职变为永久。

二明代考试制度

第一是府县考,录取了叫“入”,又叫“县学生”,俗名叫“秀才”。其次是省试,即“乡试”。中者俗称“举人”。举人到中央便是“会考”。会试中式便是“进士”,也叫“进士及第”。

明制进士及第后还要留在中央政府读书,满三年加一次考试。成绩好的入翰林。科举场中有流品。上层是进士和翰林,下层是举人、秀才。

汉代培养人才的是掾属,唐代培养人才在门第,宋代培养人才在馆阁校理之职。到明清两代,始把培养人才的机构并入到考试制度。

八股文:只因当时应考的人太多了,录取标准总成为问题。这不过是一个客观测验标准。开始时,也并不是政府存心要愚民斫丧人才。

三明代税赋制度

“黄册”登记户口。“鱼鳞册”登记田亩。

四明代兵制

大的兵区叫“卫”,小的叫“所”。

满洲入侵成功,也是因为两三百年四境太平,兵卒一生不见打仗,精神当然会松懈。当时装备武器也都生锈。物质配不上,当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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