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追夫的姑娘

律师姑娘不是很好相与的人。

她有自己的原则,有彪悍的态度,还有一颗踏遍山川的心。

但她现在最喜欢窝在雾都并狂吼:千金难买我乐意。

15年的四月,我和Linda姐到外滩30号喝酒,一个眼睛大大的姑娘神情肃穆的端坐在门口的高脚椅上,静静的盯着每一桌,谁缺了花生米或者爆米花,或者酒瓶快见底,就赶紧走过来添上。

在她第二次往我们桌上添花生的时候,我拍拍她的肩膀,说:hi,不如我们交个朋友。

她摊摊手,问why?

世界哪里这么多why,当然,我打死都不会告诉她,当初叫住她真的只是因为她长着一双特别灵动的眼睛。

不过,在她知道这个血淋漓的事实的时候,正摊在我房间的沙发床上猛刷试题。

那个时候,我们已经熟悉到,能无所顾忌的深挖调侃对方的陈年糗事。

有人说过,男人是有爱情的,而女人没有,女人是谁对她好,她就跟谁走了。

虽然说这是屁话,侮辱了那些个性独立懂己所需的姑娘,不过律师姑娘倒是真的,爱上了那个对她很好的男人。

律师姑娘是个酒鬼,上大学那会儿,经常一到周末就抱着酒瓶,路边摊上也能烂醉如泥。

她喜欢的男人,哦不,那个时候还是青葱小男生,经常寸步不离的守着她,渴了给水,饿了给面包,进不去学校就在校外“开房”,嗯,是那种特别纯情的你睡床我枯坐沙发型的开房。

年轻时的律师姑娘混沌无型,经常隔三差五的消失,骑行丽江,独窜川藏,是个不折不扣的野猴子。

据说,一般的男人不太敢爱特爱旅行的姑娘。

就像AdiZarsadisa写的那样《不要和爱旅行的女孩约会》,这种姑娘太难被取悦了,她只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

所以男生从不说破。

毕业后,那个喜欢她的男人,去当兵了,而她依然隔三差五的消失,时而在某山涧听泉,时而在某沙滩搭帐篷......

地球是圆的,人生的齿轮也是轮着转,人生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她在他转身后发觉,自己竟总是无意识的思念有他的日子,想他温吞的个性,想他不够厚实的肩膀,想他深夜扛着烂醉的自己,鞍前马后......

许是自己陷入了相思,却后知后觉病入膏肓才察觉。

于是离开喜欢的魔都,奔向有他的城市,开始忍受没有夜夜笙歌的还相思焚心的苦逼日子。

她是相信自己的,即便被堂堂正正的拒绝了一遍。

连老铁树都能开花,区区凡人,怎么能抵抗如小狐狸般的穷追猛打?

现在,她留在雾都,不屈不挠的,进行着追夫大计。

我是不是说过:希望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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