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是一个内向的小孩,也许因为是超生的原因吧,3岁以前的我躲在外婆家里,外婆总不让我大声叫嚷,也甚少带我上街去玩,为的是躲避计划生育部门的明察暗访,甚至大年初一我都躲在外婆家里度过,妈妈过来匆匆看了我一会,便要赶回家,因为她害怕单位的人会过来拜年,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其实是过来寻找我的身影。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回家了,但是已经养成了胆怯羞涩的习惯,我在幼儿园里总是毫无存在感,唯一让老师记起我的事情,恐怕就是经常在午休的时候尿床,还有曾经被同学欺负的事件了吧?
上了小学以后,文静的我也从来不曾举手回答问题,安静地有点近乎孤僻的状态。这时候,我换了同桌,他是一个名叫林肯的男孩,由于他特别的名字,我们都管他叫“总统”。而他总是乐呵呵地回应大家。一开始跟他同桌,我是抗拒的,在我看来,他是一个很贪玩的小孩,整天傻笑着,学习也不太认真;相反地,我喜欢安静地学习。因此,我跟他一开始很少对上话,偶尔他会向我请教学习上的问题,其他时间我们很少交流。
一次意外,我的锁骨骨折。于是我上课的时候,受伤的左手必须戴上绑着夹板以及缠着绷带。那段时间的心情很是郁闷,因为在我看来,受伤并不是最难受的,让我恐惧的是,我瞬间成了全班的焦点。班主任在班上叮嘱同学们课间不要在我附近打闹,以免弄到我的伤口,全班人的目光顿时齐刷刷望向我,我的脸变得通红,低下头,恨不得马上跑回家。
余光瞟到“总统”,他看着我微微笑了一下,我顿时恼怒起来,不愿意再看向他。受伤之后的行动很不方便,我连打开铅笔盒都显得很是吃力。正当我打算用受伤的左手来打开铅笔盒的时候,左边伸过来两只白皙的手,是他。
林肯帮我把铅笔盒打开来,我顿时愣住了,他又是微微一笑,不经意间露出同样白皙的牙齿。
林肯不是我们这座小城市的本地人,据说他来自北京,跟着经商的父母来到广东,来到我们这座小城,来到我们学校,成了我的同桌。跟我们不太一样的是,他比我们的穿着时髦得多,总爱穿着吊带短裤的他总能成为班上最耀眼的明星,恍如真正的“林肯总统”。
铅笔盒事件之后,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他会帮我,我也帮他解答功课上的问题,他仿佛打开了我对陌生人防备的心门,让我敞开心扉。他的微笑,就像一道阳光,照进我的心田。
跟其他同学不同的是,我从不叫他“总统”,因为他就是他,他就是林肯,而不是其他人。林肯的眼睛很小,每次笑起来眼睛都会眯成一条缝,这时候的总会笑话他没眼睛,他看着我笑了,他自己反而笑得更开心。林肯的皮肤很白,配上他颇为西式的吊带裤,活脱脱一个小洋人。林肯的粤语说得不太流利,因为小的时候我们课间交谈总是用的本地粤语,他每次都操着一口京味十足的粤语跟我们大声交谈,我们总会被他逗乐。他是我的开心果。
小时候的美好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我的伤病已经痊愈,我们也要进行每个月一次的换同桌了。我跟林肯不再是同桌了。我舍不得这个可爱又乐观开朗的同桌,而他则再一次露出他那招牌笑容,跟我说:虽然我们不能再做同桌,但是我永远是守护你的总统哟~我噗嗤一声,忍不住笑了。
一,二年级的两年时光里,我们俩是最好的“哥们”,他的笑容感染着我,我变得不那么安静羞涩,我的世界变得开阔起来。三年级之后,我们开始分班,我再也不能跟他同班,见面的次数变得越来越少。尔后,四年级之后面临的各类竞赛,学习辅导,把我的时间压榨得越来越少,我已经很久没见过林肯了。
六年级的我变得沉稳了许多,一如既往的安静,心中的阳光也在一点点收窄。“XX~!” 走廊尽头传来熟悉的声音,我转头一看,果然是他!我们的林肯大总统!眼前的他穿着宽大的校服,全然没了当年的灵气,只是他的笑容,还令我依稀想起那年那个爱笑的小男孩。
他的朋友开始喝倒彩,一大群人开始望向我,我开始感到恐惧,忍不住加快脚步,从他身边匆匆跑过。我现在依稀能够记起当时的他脸上失望的表情,而那个表情,竟是我脑中对他最后的记忆。
小学毕业之后,我再也没见过林肯。后来从同学口中得知,小学毕业的他已经随父母回到了北京。多年以后,我仍记得当初那个单纯善良的男孩,记得他曾在我最胆怯的时候给予的帮助,记得他在我最孤单的时候给予的笑容。
在人生的漫漫长路上,我们每天总会遇到不同的人,他们或与我们擦肩而过,或与我们相伴一生,又或者陪伴我们度过人生的某一段路程,他们曾给予我们的帮助或者伤害,都将一一留在我们心中,成为我们的一部分,也许我们从此不再相见,但是在彼此的心里,依然有着专属于自己的某一段记忆,某一道阳光,便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