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烧掉的孩子遗物,残骸中的书页、童鞋,以及它们代表着的那4个尚未体味人生,便被自己母亲结束的生命。
发生在甘肃临夏康乐的母亲杀死4名子女后自杀的惨剧,近日成为我们所关注的热点。从永远热衷于挖掘施政错误的南方系,到道德感扭曲的某带鱼。无数不同阵营的媒体人在讨论悲剧背后隐藏的西北地区农村贫困、绝望以及宗教扶贫等地方政策问题。我们不喜欢这种社会问题争论,但这次实在忍不住,因为所有媒体都在争辩杀人者的绝望是个人的原因,还是社会的问题。却没有人去想想那四个被自己亲生母亲谋杀的孩子,他们是不是也绝望了,是不是还想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不是憧憬着自己的未来。
面对这类悲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和理解,但在所有的声音中,有一种令人无法容忍,比如认为杨改兰是不想让孩子继续生存在这个无情的世界上,因此要将他们带走,是一种母爱的表现……这永远不是母爱,这只是一种将子女的生命作为自己能随意处置的附属物的畸形心理。
我们并不是生活在西北贫困农村,的确无法设身处地去体会悲剧家庭的贫穷处境。但贫穷和绝望并没有因果关系,自杀也不是只有在西北农村才有,因为股票投资失败,因为健康原因,因为失业,因为家庭感情等等......在任何一个省份,任何一个都市,或者任何一个国家,总会有父母自杀前杀死孩子的事件发生。这类事件往往都会被热议,因为对于很多媒体来说,这更有悲剧的意味。
杀掉孩子就证明更悲剧,更值得关注和同情么?有些媒体在这两者之间划上了等号,似乎遭遇了可怕的绝望,杀死自己的孩子就挺合理的了。可是这合理么?一点也不!
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痛苦、绝望,有些人可以走过去,有些人可以忍耐,有些人则决定退出,有些人还会选择违法,甚至选择自杀。但杨改兰选择了杀害自己的孩子,她没有去报复社会伤害别人,也没有去杀包括自己的丈夫在内的其他家人,她只杀了自己的孩子和自己,并且拒绝让任何人救他们。在她的意识里,孩子的生命和她自己的生命,都是她有权利来处置,决定是否终止的。
在这个悲剧事件中,去探究死者的精神状态,她如何看待母爱,如何看待孩子和家庭已经没有意义。但让人脊背发凉的是,这样违反法律又违反道德的事情,在仍然活着的人中,尤其是媒体人中,却会获得理解、同情、甚至赞美。这才是我们社会需要反思和害怕的事情。
在中国的文化中,一直有着父令子亡的传统“美德”,也有着屡禁不止“溺婴”的陋习。而如今,父母因为绝望而杀死孩子的惨剧,也会被很多媒体文人列为值得同情,可以理解,而不是愤怒的行为。
中国最高文学奖的创建和命名者茅盾先生,在1932年的《申报》上曾撰文描述过自己在日本报纸上看到的故事:某个有钱有家的男人,因为“身体有病,自觉得再不能活泼泼地做一个健康的人”,于是就杀死了妻子和一子一女,锁上家门,自己取钱外面“漫游”了一个月,之后再回家自杀。
但毛骨悚然的并不是故事本身,而是茅盾先生的感受:
“这是一种变态心理的自杀,然而在变态心理的背后,我们却看见一个健康的心在那里跳跃:这就是对于人生态度的严肃认真,丝毫不肯苟且!”
……
“然而对于这位痼疾者的自杀,我却只有感动了!难道我们能够非议这样严肃的人生态度么?假使他没有那不可医的痼疾,那他一定是非常勇敢的生活斗争的战士罢?”
除了杀了“一子一女”外,全文再无一个字提到那对被即将旅游一个月的父亲亲手杀害的孩子,对作者而言,两条稚嫩生命的消失,只是为了佐证自杀者的无畏和勇气,这和近日媒体文学工作者们的表现那样一脉相承。
我们无意非议茅盾先生什么,毕竟那是近百年前救国存亡期间的文章,也许对于老先生来说,提倡不苟活的精神,远比儿童的生存权要重要。但经过几十年,我们的媒体对这种杀害子女的自杀者,依然抱着“虽然不对,但是有情可原”的心态,只会让这种将孩子当做附属品的可怕潜意识继续传播。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意识到,孩子的生存权,并不是归父母所有,再绝望的父母都没有权利这样做。
比如某篇爆款的文章中,作者将这次的事件与给孩子偷面包而坐牢的故事相提并论。狗屁!这不是逻辑混乱,就是别有用心。在偷面包的故事中,家长是为了延续孩子的生命而选择了违法,这值得我们感慨和同情。但在临夏的悲剧中,家长则因为自己生活的困苦而抹杀孩子的生命,生与死,这一样么?
关怀弱者、同情贫困人民,对于不公正表示愤怒,这些正面情绪的存在,是这个社会仍然值得我们信赖的表现。但我们的同情心不能滥用,因为孩子没饭吃而偷面包,当然需要同情;但因为家里穷没政府补贴就要杀掉孩子?这种行为已经突破了法律和伦理的底线,请各位媒体收起你们的同情心吧,把它用在值得的事情上。
媒体要有自己的准则,比如永远不要把擅自结束自己孩子生命的谋杀行为归结到亲情、母爱、父爱上,也永远不要去正面宣扬那些主动杀死自己孩子的人,即便他们真的曾经很无助,很可怜。因为只有对这种行为进行彻底的唾弃,才能改变将孩子生存权归于父母的可怕传统残余,减少类似悲剧的再次出现。
媒体可以用各种方法去引导社会对贫困地区的关注,但请不要再去“理解”、“同情”任何杀害自己子女的父母,无论他们最终是死是活,无论他们有多么可悲的经历。也许他们很可怜,但为了阻止下一个悲剧的产生,我们需要让全社会都知道:谋杀儿童是最大的恶,即便是你亲生的骨肉,你生养他们,不代表你有任何的权利伤害他们。无论出现任何问题,你遇到多大的苦难,你多绝望,这都不能是你的候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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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标题图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