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蕾秋·乔伊斯:走了这么远,坚持到最后的东西,也要学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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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之后,手机号终于把该验证的验证完了,就下载了微信读书。

《一个人的朝圣》是我在这个平台看的第一本书,断断续续地读,今天才算看完。

之所以会看这本书,理由是有些可笑的,因为这本书的书名让我想起了我最喜欢作者保罗写过的《朝圣》(Pilgrimage )。对,我就是这么肤浅的人,所以我就一点点看下去了。

书里面的主人公名字叫做哈罗德·弗莱,一个从酿酒厂退休下来的人,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和妻子莫琳的关系也不好,本来准备就这么一直下去,一眼望到头的日子,可以完全指导死亡之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可是,偏偏有那么一天,一封从远方邮寄过来的信打破了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他不知多久以前的好友奎尼邮寄来了一封信,说她得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在回信的路上受到了加油站女孩的启发,决定徒步去看奎尼。

也就是这么一瞬间的冲动,哈罗德就开始了这一次的路程。他花了87天有了六百多英里的路。路上他的身体出过很多毛病,遇到过很多人,碰到过很多事,有的人来了,有的人离开,放弃过信念,坚持过目的,咬着牙走到了最后。

在途中,他和妻子的关系变好了,接受了儿子戴维死亡的事实,见过了各种各样的人性,克服了很多困难,见到了奎尼最后一面,奎尼也等到了他这最后一眼,而后安静离世。

最终,哈罗德也会和莫琳回归到正常的生活,故事结束,可是要思考的东西却很多。

这其中有很多话,都是值得细细去看,认真去品的。我喜欢其中很多的话,也几乎看哭过几次,但是“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却发现必须又一次放手”这一句话却是最让我崩溃的。这是哈罗德见到了奎尼,他完成了他的诺言,他心里觉得奎尼可以好起来,可是事实却是奎尼即将死亡,他的坚持,他的诺言一无是处。他痛哭,倒地痛哭,这是他明白的最深刻的一个道理。

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在走一条路,觉得走过了这条路,我们可以找到我们所需要的信仰、理念或者坚持。可是等我们真正到达那个地方,却发现以前的一切全部崩塌,我们无能为力,就算不想接受,能做的事情除了接受也好无他法。放弃的时候一千个一万个不情愿,可是只能放弃,别无他法,而那个时候,我们可以说,全是真正成长了。是的,明白了人生还有很多这样的放弃,明白了还有很多这种无奈,明白了这就是人生。

最后,再送上文章最后的结束语:

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

大钱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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