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版安全规定有利于法律落实

国家安监总局出台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我是一个技术工作者,没有考虑到法律的严谨性,法律科学性,我想单纯的从实践的角度,谈一下法律法规落实的问题。

职业卫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设计的工艺,涉及到职业病危害因素因为工艺而产生不同的变化,涉及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检测、体检等多方面内容。不同工艺有不同的危害因素,不同的危害因素有不同的限值,不同的检测值有不同的体检、检测要求。说一句实话技术含量比较高,一般的非专业人员掌握起来比较难。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掌握的知识甚少,本来落地也很少。安监局的执法人员(非职卫科)掌握的内容,也和安全隐患相比,差了一些。这就造成执法的力度问题,法律的落实问题,企业的实施问题。

一个法律如果没有实施,没有落地,就会造成某项工作推进不利。

今年我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乡镇配备)进行了职业卫生培训,部分执法人员对职业卫生如何执法还是很模糊,对于职业病的概念也很模糊,对职业病的体检具体的内容存在着错误观念。我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和47号令结合起来讲,主要讲八条规定,在某些细节的落实上,掺入47号令,我发现安全员理解的很透彻,非常快。到企业如何执法查哪些制度差、哪些文件、什么是职业病、岗位和职业危害的因素关系、职业病和时间的关系、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过程中出现哪些问题、职业病体检中出现哪些问题,很快就理解得非常透彻。

让我感觉到非常惊奇,非常深奥的东西,一群执法人员基础较弱,非常快的掌握了职业病准确的概念,准确的执法方法,这是一个很难的事情。我想在这里说的不是我讲课水平高,而是简化版法律规定有利于法律的理解、法律的落实,有利于企业的人员去理解,有利于政府人员去理解。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尤其是针对微型企业,理发馆、小超市、小卖铺、小餐饮、小歌厅、小网吧、大市场、综合性商场等众多的密集场所,应该制定简化版的安全管理规定,应该宣传简化版的安全管理规定,应该落实简化版的安全管理规定,这样的简化版让企业把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把电气管理落到实处,把易燃易爆的物品管理好,把几个人的安全意识提升起来。

在这里我不想讨论法律的严肃性、法律的完备性,法律的科学性,我只想说法律的落实,只想讨论这样的法律给企业的管理,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能否把我们的事业把我们的工作向前推进一步。

尤其是针对微型企业、针对人员素质层次不齐的企业,我们应该简化我们的要求,把我们的要求弄得更有针对性,更容易理解,这对我们的事业是有利的,对我们工作的开展也是有效的。

又出现电厂坍塌、煤矿粉尘爆炸事故,在这个时候,我又想重提法律落实问题,法律的落实问题存在着企业主观能动性问题,在这之外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太复杂?是否存在大家理解太困难?是否存在某些机制没解决?在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过程中是否应该考虑如何落实、如何有利于落实、如何有效落实的问题?

仅为一家之言,浅薄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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