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与“凤凰男”回云之南
我第一次把自己租借给别人当临时女友的经历,就这样结束了。
跟着雷子经历了一场大悲大喜,感觉自己初恋夭折留下的那点伤痛反而不知不觉淡了很多。
这天周末,我闲来无事,约了琳达来家里,一五一十告诉她我这个春节都干了些什么。
恋爱专家听得啧啧了一番。我以为她要发表点什么高见,谁知她的下一句话简直让我哭笑不得。
“快让我看看那个玉镯子!”她眼冒绿光。
“喂!”我一脸唾弃,“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琳达。”
“哎呀,你知道我对玉饰没有抵抗力的。快,快!”琳达涎着脸。
我拗不过她,打开抽屉把雷子给我那个镯子拿了出来。
“啧啧!”琳达拿过镯子一阵端详,“好家伙,这么好的成色,最少也值五位数以上。”
我吓了一跳。我也知道这镯子好看,但是没想到这么贵,竟然超过了我收到的“租金”。“值这么多?那我是不是应该还给人家……”我踌躇起来。我知道其实就算我把镯子退回去,雷子也不可能收。
“还啥呀!又不是你去讨的。镯赠有缘人,你跟它有缘,它才到得了你手上。”琳达振振有词地说。
我是很容易被洗脑的。何况琳达长得这么美,她说什么肯定都是对的。于是我又小心翼翼地把镯子重新包好,放回了抽屉。
“你这个春节倒是没有虚度。”琳达感叹道,“游了山玩了水,历了悲欢赚了银钱,说不定以后还能以这段经历为灵感,写篇小说什么的。”
“得了吧。我做了编辑之后,早就不写东西了。你不知道只有当一个人自己写不出东西来的时候,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编辑吗?”
“这是什么歪理。”琳达咕哝地说。“不过,”琳达突然色迷迷地奸笑道,“你胸这么大,说什么都对。”她一边说,一边作势要来抓我的胸。
我对琳达这种轻微的精分行为已经见惯不惊,一伸臂将她的巴掌脸撑挡在了一肘之外。
“对了,”她突然想起什么,“跟你这么一聊,我突然想起来,前两天我参加同学聚会,一个大学同学还问我能不能帮他找个临时女朋友。”
“那个人你也认识的,梅兴宇,就是上次我们碰到一起撸串,被你的食量吓到的那个。”琳达补充说。
琳达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理着小平头的梅兴宇,一米七几的个头,却只吃了十来串肉串就喊吃不动了的梅兴宇,那个见我扔掉的矿泉水瓶里还有两口水没喝光,又给我捡起来放桌上的梅兴宇。
那天梅兴宇见我面前的烤串签子不停地增加,好像没个结束的时候,不无惊诧地说,“我天,你肚子里都是胃吧?”
我白了他一眼说,“不,里面也有心肝脾肺,还有肠子和膀胱。”
“他为什么要找临时女朋友?”我随口问琳达,然后不等琳达回答,自己接下去说,“哦,肯定是因为他老嫌别人吃得多,没有人愿意做他的女朋友。”
琳达闻言笑得花枝乱颤。
“看来他是把你得罪了。”琳达说,“其实他人很好的,特别实在,就是老家比较穷,家里人口也多,可能习惯使然,一向比较节俭。”
“你知道他老家在哪吗?”琳达问我。
“我怎么会知道。他妈妈的子宫?”我不以为然。
琳达被呛得掐了我一把。
“在文山,离普者黑不太远。我上学的时候,有一年暑假跟驴友去云南,正好到他们那儿转了一圈。”
我一听文山,突然想起来,我有一个亲生的男闺蜜现下正在文山做一个当地饮用水的利民工程,他常隔三差五地在朋友圈发些即时图片,红土青山的背景下,印象中白白胖胖的他,竟然黝黑油亮得赛过印度阿三,十分喜庆。
他朋友圈定位的那些地点,总是故事性满满的样子,什么红脸山,躲兵山,采花山,黑衣落……光看名字就十分勾人魂魄。
我突然有了兴致。
没费什么唇舌,我成了梅兴宇的临时女朋友。
我的任务是五一小长假陪他回一趟文山老家。
至于报酬,我记着琳达说的梅兴宇“老家比较穷,家里人口多”,再者,上一单的雷老板最后兑现得比一开始约定的数目要多出一大截,让我心中的爱财小人暂时比较消停。
我主动提出这一趟不要报酬。
梅兴宇有点愕然的样子,但看得出来他很开心省了这笔开支。
“那我一定给你当好地陪。”梅兴宇说,“带你好好领略一番苗壮地区的风土人情。”
“你别把我偷偷地卖给当地人当做媳妇就行。”我说。
“还有,中间我得抽出一天去看望我的一个朋友。”我想起一个事,对梅兴宇说道。
我要去看望的人,就是我前面说到的亲生男闺蜜,名字叫陈趁。
我和陈趁,还有我那个刚掰不久的初恋前男友彭某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虽然陈趁与我上大学都是在北京,但他在一个工科院校,我在一个师范类院校,平常各忙各的,见面什么的并不频繁。工作之后这些年,陈趁因为工种的关系,总是天南地北、四海为家,与我更是一年到头难得见上一次。
但我们彼此从未中断联系,有什么事都会互相知会,还是很亲。
当初我妈突然病逝,他正在中东某国带着工人修桥铺路,居然非要赶回来给我妈奔丧。
我那时对他说,“省省吧,等你赶回来,人都入土了。”
但是他居然真的回来了。他到家那天,正好赶上我妈头七,他陪我守了一夜。
那时候,身为我正牌男朋友的彭某人,因为他所在学校实验室要赶一个项目,而他是那个项目的骨干和他们导师的左膀右臂式人物,完全脱不开身,只能以电话和短信陪我度过丧母之痛。
我当时还忍不住跟陈趁抱怨,“什么狗屁男朋友嘛,还不如一个哥们儿有心。”
陈趁闻言眼睛一瞪,脑袋一昂,说,“那哪能相提并论呢!我可是叫过咱妈做干妈的。虽说女婿抵得半个儿,但是我要算大半个,比他纯度高。”
叫我妈干妈是陈趁自己厚着脸皮叫的。我一直觉得他是为了去蹭我们家的饭,才硬要攀亲的。因为陈趁也特别喜欢我妈做的笋干肉馅儿饺子,即使什么蘸料都不给他配,他也能吃下一锅。
在我妈去世后两年多,陈趁他妈也去世了。幸好那时陈趁已经结束了外派的项目,也从公司辞了职,陪着他妈度过了最后一段时光。
有一次我和彭某人、陈趁一起在老家的街边吃烤串,陈趁喝多了,靠在彭某人肩头嘤嘤嘤地哭,一边哭一边说,“我和薇薇都是没妈的孩子了,尤其是我,干妈和亲妈都没了,你小子可要对我们好一点。”
他胖胖的脸靠在彭某人瘦削的肩膀上,说不出的滑稽。
那次聚会之后,我们三个人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机会再聚首。算起来,中间不知不觉已经隔了三年多。
青春如盛宴,一经散场,流年偷换,告别容易,再聚难。
我想,从此以后,我们仨可能再也没有三人齐聚的机会了吧。因为我跟彭某人已经分手了。我从来不相信分了手的人,还能再见亦是朋友。
对我来说,分了手的人,顶好就当他死了。死在你的青春里,死在你的记忆里。这样你才能好好翻篇儿。
但是陈趁和我还是可以再聚的。陈趁是我的亲人。他活在我从小到大逃学逃课的记忆里,活在跟我抢笋干肉馅儿饺子的记忆里,活在我的通讯录和朋友圈里“家人”的分组里。
这一次,我还要让他活在我的面前。
我想象了一下我突然出现在陈趁视线中的情形,他那张已经被云南东部的烈日晒得像包青天的脸上,不知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呃,不知还能不能看得出表情。这么一想,我对文山之行竟然有点期待起来。
梅兴宇听了我的话,显得有点意外,“你有朋友在文山?”
“唔。严格说来是我的义兄。”我讲究地纠正道。
梅兴宇一副额头布满黑线的迷茫表情。
我当时心想,我妈的干儿子,也就是义子,我是应该叫义兄呀。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