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台速递 | 枣庄市档案局(馆)关于开展专项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档案局(馆)

关于开展专项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在事业发展和工作中形成了大量珍贵的资料,这些资料是我市档案的有益补充,共同记录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轨迹。为充实和丰富我市档案馆的馆藏,保护好我市人民共同的文化遗产,更好地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和价值,市档案局(馆)决定向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集专项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单位形成的资料

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自单位自成立以来,在各个时期所出版的书籍期刊、内部资料、画册、光盘、照片、报纸、影像等资料。

(二)个人资料

1、人物传记、回忆录、题词、书法、绘画作品、著书、笔记、书信、照片等资料。

2、个人保存的古籍、族谱、年谱、墓志、碑文、书画等资料。

二、征集工作要求

我市档案馆为国家一级综合档案馆,是集中保管我市区域内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档案资料的基地。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需要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和协助。

1、本次征集活动采取单位报送方式,请各单位明确专人,于5月31日前上报一名工作联系人员,具体负责档案资料的查找、收集、报送工作。

2、对于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移交的档案资料,市档案馆为其办理交接手续。对于档案捐赠者,市档案馆颁发给“馆藏证书”。对捐赠珍贵档案有重要贡献者,将申请市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并通过媒体予以宣传。

3、请各部门、各单位于每年3月份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书籍期刊、内部资料、画册、光盘、照片、报纸、影像等资料报送至市档案局(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玉霞、霍猛、周峰

联系电话:3315774

传    真:866797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枣庄市新城和谐路492号

邮政编码:277800

枣庄市档案局(馆)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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