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说到诗,就必须对诗进行一个辅助性描述,比如诗经、唐诗、现代诗、散文诗……
如果缺少这样的辅助性描述,就会产生理解上的歧义。
但这样的情况并不会在古人身上出现,就好像今天要讲的这一句——诗赞羔羊。这一句中的“诗”指的就是诗经。
在中国古代,诗有过两次顶峰露脸的机会。第一次的代表性作品就是《诗经》、第二次的代表性人物是李白、杜甫。
但在这两次的诗歌巅峰中,诗的地位及作用却是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的。
唐诗的影响力是自不必说的,即使到了今天,唐诗依旧占据在我们语文知识中的一个重要板块上。而在当时,诗的作用更多的是诗人用来表达自我感受的一种手段。也就是说,在唐朝的时候,唐诗是一种私人化的一种艺术形式。
而反观《诗经》的时代。
《诗经》所记录的,是诗在进行第一次与第二次作用转变间隙的状态。
这里就牵扯到了诗这一艺术形式,产生之处的作用,以及之后衍生出来的作用。
我们先说说第二次,也就是衍生之后的作用——民歌。
我们知道,《诗经》,是被分为三大类的,分别是风、雅、颂。
其中“风”,指的就是民歌。这一类不仅被安排在了《诗经》全书的最开始,而且数量也是最多的。
《诗经》全书共收集诗歌300余首,其中一半的篇幅都交给了“风”。
“雅”记录了宫廷宴会或朝会时的乐歌,一共有105篇。而且这105篇中也有一小部分是属于民歌的,只是这些民歌已经脱去杂草,做了凤凰,被宫廷中人接受了,所以破格提拔,写进了“雅”类。
“雅”是诗经中的一个特殊类别,105篇诗歌中,只有极少一部分是专为宫廷宴会或朝会写作的,大部分都是从“风”或“颂”中选取的。
所以“雅”又被分为“大雅”、“小雅”两类。大雅中主要记录了被宫廷人士所选择使用的,原本应当属于“颂”这一类的诗歌。小雅中主要记录了被宫廷人士所选择使用的,原本应当属于“风”这一类的诗歌。而专程为宫廷宴会或朝会写作的诗歌,零散的分布在整个“雅”类中。
而《诗经》的第三类——“颂”,一共40篇,全都是用做宗庙祭祀的舞曲歌辞。
通过《诗经》的分类方式,您应该就可以了解到,诗歌最初的作用并不像后来的那样,而是用在祭祀时候的。最初的诗歌是巫师与上天沟通的语言,是不属于普通人的,普通人是没有资格写作、吟诵的。
诗歌这一艺术类型,在人类社会进入文明化不久,就从神坛上走了下来,走进了宫廷。再后来,跟随在分封制的身后,走向了寻常百姓家。
诗赞羔羊,说的是《诗经》中的名篇——《羔羊》,这是属于“风”这一类的一首诗歌。
原诗是这样的。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
退食自公,委蛇委蛇。
羔羊之革,素丝五緎;
委蛇委蛇,自公退食。
羔羊之革,素丝五总;
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本首诗描写了穿着羔羊皮做的袍子的官员,下班之后,在家中悠闲自得的样子。是以一种讽刺的写作手法,提醒从官当政的人要节俭,拒绝奢侈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