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鹏程|若一切都为了欲望,还有什么是不能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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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一九六〇年代以后欧洲已形成了超成长(Supergrowth)的消费社会。这个时代的特征,即是高度的大众消费。

大陆是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渐形成消费社会。到现在,消费当然更厉害了。

它有什么文化问题吗?

其文化问题,第一便是欲望的放纵。

传统哲学,都主张节制欲望,而消费社会的基本理路,却是放纵欲望,寻求满足。Jevons说:“人类的欲望是经济学终极的‘主题事项’。欲望、努力、满足,即为经济的循环”,又说:“经济学者必须将生产与消费的理论,建立在低级的欲望和高度的嗜好之复杂的基础上”。低级欲望,是人的基本需求,如饥则欲食、寒则欲衣。但低级欲望满足后,食则会更求精美,衣则会更求华丽,这样就成为更高的欲求。而“嗜欲是永远不会满足的”。

由这种对欲望的满足/节制对比中,我们即可注意消费社会不仅不教人克制欲望,反而让人放纵欲望,不断追逐更高的享受。

这种由个人到社会集体的纵欲,以追逐欲望满足的快乐为职事,理论上固然可以刺激人更勤奋地工作。但事实上欲望为无底之深壑,永远不可能填满,人遂永远必须扮演欲望的奴隶。工作所得又远不及欲望之企求,怨怼和非份之想自然滋生。集体纵欲的结果,更可能让人好逸恶劳。──假如不努力一样可以达成欲望,何不以更便捷的方法去做?如果一切都是为了欲望,那还有什么是不能干的?社会道德之崩溃与人生责任感的沦丧,莫不由此肇端。

然而,消费社会不管这些,它不但教人满足其基本欲望,更要刺激、挑逗你,撩拨起你更高更大的欲求,制造出“人欲横流”的社会。因此人不再是因需要而消费,而是为消费而消费,被广告、商业机制运作教唆着去消费。以致每个人都买了一大堆废物、吃了一大堆根本不必吃的东西。

如此一来,集体追逐欲望之满足的结果,竟是:满足的,并不是自己的欲望,而是商人的欲望。多么有趣!

这就是第二个问题,商业体制的支配性格。

这种支配性,最明显的就是流行风潮。经由商业运作所泡制的流行口味,不但鼓励消费者去消费,也指导、教育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个人的价值,遂在社会组织中隐没,主体性与主动性随之丧失,变成了一群没有面孔的人。人人皆以“同于他人”为努力的方向。而所谓他人,又都受到了商业体制的支配。

这也就罢了,更糟的是:这商业体制,并不是一统合有机的整体,反而是互相竞争、排斥,以抓牢消费者的各别利益团体。这些团体,由于它们的市场区隔和要求重点不同,乃又将消费大众切割成若干小部份(也有人称之为分众)。

但这些个小部份本身,因为不是自觉的价值建立和有意识地结合,故只是商场销售表上的一个指标。每个人在生活上必须接触到各种不同的商品,这些商品各以其宣传要求,提供价值观念。于是,本来一个整全的人格,便被切割成若干部份互不相干,甚或矛盾拼凑的价值内容。这就把人的主体性彻底消毁了。消费者不只是一头跟着别人傻傻地跑的鹿,连他到底是不是鹿,都搞不清楚了。

以四处充斥的脱衣秀钢管舞为例,透过商业利益的运作,把人类的欲望大众消费化。从前的买春卖淫,只是两个人暗中交易,现在则是把欲望变成大众娱乐的内容。一位位美丽的女子,可以为了酬劳,放弃尊严,把自己剥光,去满足别人的欲望。观众也只须要花一点点钱,就能参与这类既不尊重别人又不尊重自己的活动。于是,无论表演者或观赏者,共同成为商人剥削的对象,完成了“为目的之目的性”。

正因为在这种商业机器的运作中,人逐渐一致化、平均化,丧失了自己的面孔。所以,人就愈渴望找回自我,愈希望能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于是,你就看到一幅奇异的景象:在大众的时伐,居然又出现了贵族意识。

在衣着、装扮、车辆……等各方面,消费者都极力要表现他的特殊。雅痞所代表的态度,不用说了;建筑商也竞相以城堡、尊贵宅第为号召。我在看到一则卖抽水马桶的广告,竟然以坐上该马桶即能满足帝王美梦为招徕。足见贵族意识之膨胀,可说是已经泛滥了。

但这并不是一种真正的或文化的贵族意识,只是一种虚矫的东西。因为大众文化本质上就是敌视贵族及贵族意识的,凡事皆以通俗为依归。而现在的贵族意识,也不是要从内在人格上让自己“高人一等”,只是用一种消费行为,把自己装扮出一个与众不同、高雅的姿态。用名牌轿车、衣饰、打火机,住某某地区、参加某种集会来装饰自己,用金钱购买身分。文化也成为商品,可以购买来美容。

这种贵族比真贵族糟得多,因为他们缺乏了贵族的教养与责任感,没有贵族的世家文教传统。而更吊诡的是:他们的贵族意识,其内容正如那一则卖马桶的广告所显示,完全操纵在商业利益团体手上。

于是,消费社会中的第四个问题,就是人的自由感及参与感,只是一种假象。

人虽可以自由运用支配金钱,但人参与消费活动,并不是为了自己的需要或喜好,而根本上只是被操纵的。他被教育应如此消费、不得不如此消费、乃至参与消费只在获得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让自己觉得自己跟得上时代,不致于跟大家太不相同。

这是一种新的集权社会。在流行窄裤管的时代,你想穿宽松些都办不到,因为根本没得买。衣着如此,观念消费就更是如此。意见气候同样可以因传播媒体之商业利益竞争而酿制成型,人哪有自由可言?何况,在一个利益动机肿胀的时代,人性早已遭到扭曲,还有没有自由的能力,恐怕都值得怀疑!

此即构成人生的虚无,是第五个问题。

主体性丧失后,会产生存在的虚无感。追逐新流行、新事物、新刺激,世界不再稳定,价值也变得虚浮不确定,人生自然也就没有目标可言,形成一幅如 Barker 等人所说:“既乐观而又悲观的世界图象”。在消费社会中成长的青年身上,我们不难看到这种特征,跟他们的上一代,显然是不同的。

这许多“弊病”,搞经济的人或许并不同意,但纯就经济层面看,消费恐怕也有问题。

Charles Gide《政治经济学原理》说得好:“消费虽然好像是生产的终极缘由,但却决不能因此便说它也是有效的缘由。应特别注意,生产的要素,只限于劳力、土地与资本。消费的结果,决不能创造或增加这三者中任何一项。恰好相反,消费乃是不断在破坏这三者。谁也不能说:摘下来的果子越多,果园的生产也随之增多;打到的鱼越多,水里的鱼也会增多;木材烧掉越多,林木就越为茂盛”。

还有,第七,消费者的权利义务问题,很少被认真考虑。

依经济学家乐观的推论,在自由竞争的制度下,一切生产者莫不尽力竭力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因此消费者会像帝王一样,被人侍候着;他也有权监督厂商,要他们提供最好的物品,否则就不买他们的东西。如此一来,便又刺激了市场的良性竞争,产品也会越来越好。

此等想法,美则美矣,然非心有蓬塞者不能作此想。盖商人并不以服务顾客为目的,乃以赚钱为目的。如果能格外增加他的利润,他会抬高价格、出售掺假食物……,无所不用其极。毒奶粉、假疫苗等等,绝不会绝迹!

而消费者能替这些生产者打分数吗?理论上当然可以,但我们应该晓得:(1)消费者对生产者的管理乃是间接曲折的,不是消费者本身来管,因为消费者没有相关的技术与组织知识;要管,只能委托专家去打分数。等分数打出来以后,消费者能制裁不肖商人吗?通常只能消极制裁,罢工、拒吃、拒购,但这样的制裁,软弱无力,既不普遍,也不持久,“消费者保护”,夸夸其谈,功效其实 有限得很。

(2)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本身就常有非理性因素。观众或顾客,往往是加速产品窳劣的最主要因素。越是低俗的东西、越是诉诸人类原始低层决欲求的事物,越常受消费者欢迎。因此,电影若完全由票房决定,那就糟了;生产若依消费者的意思来做,也难保不会劣币驱逐良币。

(3)对消费者权利与义务的关切,应有对象之不同。例如上学,学生虽然付了钱去受教育,但能说学生就是消费者,老师则是生产者,须由老师去侍候顾客吗?许多事是不能纳入这个架构里思考的,畅销书排行榜所引发的争论,关键即在于此。

(4)消费者除了权利之外、除了“不要让权利睡着了”之外,还有义务。而消费者的义务问题,却很少被认真注意过。

第八,消费社会的消耗性格,是使一切讨论权利义务问题无法落实的主要原因之一。

消费社会,不单是物在大量消耗,人也被消费化、商品化了。例如电影商业要吸引观众,即必须制造明星,用一切可能的伎俩,把他捧红。但红不了多久,观众就腻了,不再新鲜了。于是换个新人,再把他捧红。过气了的明星,可能才刚刚懂得什么叫演技,但他已经没有机会了,观众已经对他不再有兴趣,因此他只好从此存入档案柜里,一如垃圾。

影剧界如此,文化界亦然,凡有编辑报纸、杂志,或做过影音节目经验的人都知道,每隔一阵我们就得制造一批意见领袖、文化明星;等这批人风光露脸,对媒体不再有剩余价值之后,便一脚踢开。没有人会把吮干甜汁的甘蔗渣含在嘴里的。

这就是人的消耗。还有观念的消耗。大众传播将观念浅浮化、通俗化、快速化之后,一时纷纷扰扰,人人开口闭口都是那几个名词;时过境迁,亦如流行的衣饰、热门的流行歌曲一样,一去不回。观念本身到底在宣示什么,大家还来不及弄清楚呢!

例如编杂志或做视频,我觉得广告文字的社会污染非常严重,于是我特别制作了一期专题来探索此一问题。读者看了,反应很好,而我,也觉得很可以再深入讨论。但,且慢,我能第二期第三期都一直谈这个问题吗,不行,我必须策划另一个专题。

在一周或一个月之内,接触另一新问题,匆匆“了解”一下,就煞有介事地向读者解说剖析之,向读者介绍另一组观念。倘若老谈同一问题、 同一观念,读者是不要看的。至于他们对这个观念是否了解,则根本无人过问。这种消耗性格,对文化建设和发展,至为不利。

第九、因消费社会之消耗性格,逐渐培养出一种消耗的人生观。

“一用即弃”的准则,不仅适用于人与物的关系,也变成了人际关系的新模式。这种人生观所构筑的一时性文化,基本上有反历史、反文化的倾向。现在年轻人对什么都不满,与此极有关系。

第十、消费社会可能会构成一个价值错倒颠乱的社会。因为在消费社会里,一件事有价值,不在于它本身有什么意义,而在于它受欢迎。此即所谓:“票房决定价值”。市场会替代了,或压抑了其他的价值。使得我们轻易地把一切问题都化约为消费问题。例如教育,现在的情况是学生自以为是花钱的消费者,要看货色,打分数;老师变成了雇员,教书只是知识买卖,要以学生为衣食父母。政府呢?政府也在计算教育投资的成本效益与市场需求。从前我们骂烂学校是“学店”,现在则整个政府及教育体系都在算计着做买卖。于是市场价值便压抑了其他价值,不热门的科系,备遭歧视;毕业生若无出路,则人人怨嗟。市场供需法则,决定了文化教育动向。可是教育文化可化约为一消费问题吗?

不只此也,长期的“票房决定价值”以后,消费社会中人,会逐渐培养出一种弗洛姆(Erick Fromm)所说的“市场定向的人格”。

依弗洛姆的看法,人类的性格定向中,有五种是非生产性的,一是吸收的定向、二是剥削的定向、三是窖藏的定向、四是市场的定向、五是恋死的定向。这五种非生产性典型中,所谓市场定向,是消费社会形成后才流行的人格态度。在这种人格取向中,人生价值的概念逐渐模糊,然后转化为交换的价值(物品的价格由市场控制的价值概念),以致个人也开始成为交换的利用价值。人格,变成了一种别人可以雇用的商品。一个人读书求学,是为了谋职,追求能雇用他的人;而他之所以能被雇用,则是因为他可以在市场上“出售”。所谓有价值的人,因此也变成了社会上成功的人。

现在,不仅整个社会弥漫着市场定向的气氛,我们也以这种价值在教育我们的青年,培养他们的消耗性格和市场定向。长此以往,利弊如何?是该想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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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鹏程

龚鹏程,1956年生于台北,当代著名学者和思想家。著作已出版一百五十多本。

办有大学、出版社、杂志社、书院等,并规划城市建设、主题园区等多处。讲学于世界各地,现为世界汉学中心主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中心主任。擅诗文,勤著述,知行合一,道器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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