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媒工作有很多相像,但有关键的一点不像

(警媒工作是有很多相像,但有关键的一点不像:二者的职能有根本性的不同。媒体是行使信息传递和社会监督职能的,它不能成为警方的难兄难弟,因为这样,就去除了它的职责所在。)

前阵子有两篇文章传得很热,一篇叫《记者节,想不到有人会对记者说这样的实话》,另一篇题目我已经忘了,懒得去搜也觉得无需去搜,因为这两篇文章内容大同小异,看一篇就够。有兴趣看全文的同学搜刚才那个题目就好。

这两篇文章的主旨都在于阐述警察与记者工作的相同相似之处。以上文为例,开篇谈到:

1. 这两个职业都很辛苦

2.收入与付出都不成比例

3. 都是被“妖魔化”的职业

4. 实际上大家经常是“同行”的,说得很煽情,翻译一下就是一般的事故或灾难现场都是警察处理记者报道,一般一个地方工作。

这样一写我发现提炼主要内容真的去除了文章发挥作用的一个关键性因素:文字语言的煽情感染力。好吧大家还是看一下原文吧不然很多问题说明不了……

这篇文章据说是记者节一早,一位警察打电话给一位记者,说想给记者们说点掏心窝子的话,由于自己是个警察不擅文字,所以希望接电话的这位擅长文字的记者帮他记录并且发布。信不信随便你,总之气氛很亲近,确实是“人与人”之间的,而非两个职业之间的。接下来,他说

今年初,南方都市报记者报道深圳警察违反八项规定吃娃娃鱼,结果深圳警方“严禁各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聚餐”。警界的兄弟们不善言辞,只能靠在网上“晒工作餐”来讲我们的委屈。今年6月,河北沧州肃宁县特大枪击案,央视著名记者说公安干警“死亡”而不是“牺牲”,也寒了大家的心。更别提,还有全国震动的庆安火车站事件,当事民警被媒体铺天盖地地指责为“行凶”。

请先别急着反驳。这些事,双方确实都有可理解之处。同时,我知道你也可以举出其他例子以证明个别警察有滥用职权的时候。当然,我也能再举出记者有违法甚至犯罪的案例。这样,我们可以说三天三夜,但是没有意义。今天,我不想多说个案,我只想说,这几年,尤其今年,警媒关系不大太平。你认同吗?

这个说法想必所有人都是认同的。警媒关系开始变得恶劣,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事情,也让我觉得有点堵心,虽然这其实并不关我鸟事。可说起来,警媒关系恶化,在我的感觉中,双方给人留下的印象是不同的。譬如记者报道娃娃鱼事件,伤了广大吃工作餐的民警的心,或说公安干警“死亡”而非“牺牲”,也寒了大家的心,庆安火车站事件,当事民警被媒体指责为行凶……而警察对记者的行为,则经常传说是,有人在现场砸碎记者录音笔、摄像机、驱赶他们,或发现某某记者的违法犯罪行为,逮捕之,在CCTV向全国人民认罪,然后有些人判了刑。当然,记者编辑有违法行为,肯定是要抓走的,不然还叫不叫法治国家。这一两年,抓走的记者编辑一个一个,从社会新闻法制新闻到财经新闻无不涉及,有些人还是颇有头脸的,令人感慨。清除了这些媒体中的害群之马,将来的新闻报道可否清新,让我们拭目以待。不过说偏一句,虽然这些人有罪是真的,但恐怕不妨碍让记者们感到,他们与警方的战斗力,不可同台相比。仅此一点,估计媒体人读过此文之后,感动之余也不会觉得自己的职业真的跟警察有什么相像之处。

有这样的文章放出,给人的感觉,警方有意与媒体重新修好,不要打得一团糟。这想必是一件好事。可是这样闲话家常,掏心窝子,乃不是社会群体间对话的姿态,乃是中国人个体之间拉近关系的常用姿态。我跟你掏过心窝子,你看我们其实是相像的,一类人,经常工作在一起,都没得休息,都工资低,都被妖魔化,同是天涯沦落人,处境相近,同病相怜,心靠得近,这带来的是什么?难兄难弟的交情。交情干嘛用的?

自然是互相帮助。

那么,警察跟媒体攀个这样的交情是要干什么用呢?

警媒工作也许是有很多相像,但有关键的一点不像:二者的职能有根本性的不同。媒体是行使信息传递和社会监督职能的,它不能成为警方的好朋友,因为这样,就去除了它的职责所在。警媒关系的改善,岂能走这样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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