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考虑家庭抵扣 众望所归

据《经济参考报》披露,继营改增、资源税之后,个人所得税改革有望加速推进,将成为下半年税改的最大看点;且带给民众最大欣喜的是,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也有望纳入抵扣范围。

个税改革直接牵涉亿万民众和上千万个家庭,其公平合理性直接影响个税改革的成败。之所以个税改革进展迟缓,关键在于个税如何改、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税改目标,确实难以拿捏;而这些问题都没有事先经过科学评论与评估而解决好,就仓促出台个税改革方案,有可能适得其反,加剧个税新的不公局面出现。因此,个税改革需经过全面权衡和精雕细琢,不能一蹴而就,全社会应以理性态度看待之。

而且,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实施的个税制一直是分类征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这种税制确实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

比如忽略家庭负担,对个税的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而不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轻重、家庭支出的多少;同时,造成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因个税不公平性和不合理性又加剧了新的分配不公,尤其给不少家庭带来负担,影响生活质量提高。

就个税改革存在的这些现实问题,目前已达成了基本共识是,即按照国际惯例,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将按照综合税制、分类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等三种税制进行,我国拟将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应该算是找到了个税改革公平性及优化个税结构的基点。

但若仅止于此,还远非个税改革目标,个税改革也不算成功;为进一步确保个税改革公平及有效地调节个人收入差距,还需考虑家庭综合负担因素,比如房贷、赡养老人及抚养小孩数量、身体健康状况等等。

但官方对于是否将家庭综合负担纳入个税抵扣范围,却一直讳莫如深,就连财政部原财科所长贾康最近宣称财政部已确定个人所得税可抵扣房贷,之后又马上否定,表明这只是个人主张而非官方立场,实在让人有点滑稽可笑。好在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长楼继伟曾提出,将循序渐进地实施个人所得税新体系,新体系下房贷利息、教育和抚养子女费用将可减税。显然,尽管目前官方对个税抵扣项目守口如瓶,但个税改革考虑家庭综合因素已渐渐明朗,已无多大悬念。

而就目前而言,个税抵扣考虑家庭综合负担,确实具有非常重要现实意义:

一方面,能体现“宽税基、低税率”税赋政策精神,我国现阶段承担个税纳税主体大都是工薪阶层,综合抵扣家庭各项负担,有利培植社会中产阶段,可有效改变我国收入“金字塔”结构,推进收入“橄榄型”社会形成,为将来经济发展蓄积巨大社会能量,有利增强抗经济衰退能力,确保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只有考虑家庭综合负担,才能做到既体现税赋公平原则,也才能使不同负担纳税主体充分享受到社会发展成果,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降低社会基尼系数,充分提高全体国民的幸福指数,为建立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再一方面,只有充分考虑家庭综合负担,才能体现我国税收富有灵活弹性的特征,发挥税收最大人性化功能,有利减少纳税者抵触情绪,激发纳税人纳税意识,最终推进我国税收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为个税征收创造更加宽松环境。

另外,还需考虑一点,对一些因经济困难而缺乏购房抵扣优惠的纳税者,或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再降低纳税税率,或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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