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快要到到退休的年龄了,噢,说错了,我已经早就退休了。我之所以会说错我的年龄,是因为近些日子老是丟三落四的,怕是要得老年痴呆症了吧?
我可不想得那个劳什子老年痴呆症,如果得了的话,那末我的晚年生活里就没有姹紫嫣红鸟语花香的春天了。
因为我老伴早就不在了,儿子又在美国,女儿也在一家公司里当什么总经理,忙得前脚跟踢着后脚跟的,我已成了孤家寡人,是不容许我得这种高贵典雅的病的。
因此,为了远离疾病,我决定到乡下去,离开这个城市,我要重返自然,返璞归真。
我想回乡下去,我那个在美帝国的不孝儿子当然不会管了,这忤逆子看来跟那个什么特朗普总统是一个德性,只知道自己优先,哪还管我这个老头子的生死和冷暖!
我那个女儿倒是从日理万机中拨冗抽暇地来看望他的老爸了,尽管她泪如雨下地百般劝说我不要离开家,不要到乡下,我也没听她的。
但就冲人家这一点难能可贵的孝心,你就不能说我当初跟老伴决定生下她这个公主殿下不是一条顛扑不破的真理。
现在看看,那可真是“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啊,关键时刻,方知女儿的确是父母亲的小棉祆,小呀么小棉袄。
我最终还是走出了女儿的翘望着我的视线,我在跟女儿临别时还跟女儿幽了一默说我可能要给她找一个后妈回来。
我女儿信以为真,她不以为忤,反而很高兴地说,如果我给她找个后妈,她一定会给我们举行一场隆重的婚礼。
我就这样在女儿的一片预先祝福声中回到了乡下。这乡下其实也就是在城郊的香妃村,这香妃村是不是以前某位皇帝的名叫香妃的妃子住过的村子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晓得我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叫香妃村的村子里。
要我说,为什么天下就有这样奇葩的事情呢?真是新闻年年有,没有今年多,我这次回香妃村竟然首先碰到的就是我的初恋情人董梅香。
她是不是等我在村口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看她已经鬓发如银和那瓜子脸已成皱皮丝瓜的样子以及虽垂垂老矣但仍挺着胸膛的气势,我还是看到了她在青葱岁月时青春靓丽的形象。
她看到我时,眼睛仿佛亮了一下,但瞬间又恢复了平静如初的神色。她嘴唇稍微颤动了一下,接着,她对我询问似地说,谦明哥,你这次回来住多久?
我走到她面前说,这要看梅香妹是否真心留我。她脱口而出地说,没问题!
她说出这句话后就后悔得不得了,因为她发现我盯着她看,她不禁脸色有些不自然起来,她的眼神像受惊的鸟雀一样往旁边疾速飞退。
我呵呵地笑着说,梅香妹,这有什么,说都说了,还怕什么!关键是你这句话让我想起了我们年轻时的事。
望着她,望着这个已是儿孙满堂的女人,望着这个丈夫早已辞世的女人,我这个同样是失去老伴和儿孙满堂的男人,悠悠思绪已经飞向了我们遥远的过去。
我跟她之所以从小就成为了青梅竹马,那是因为我们两家住在一起的缘故,他家住在我家隔壁,但我老爸不是隔壁老王,有我的姓李为证。
后来我跟她又一同上学了,可以说从幼稚园(那个时候没幼稚园,只有一个叫托儿所的地方)开始,一直到高中毕业,都不曾离开。她喊我谦明哥,我喊她为梅香妹。
于是,在高二那年的最后一个学期的一天,一场初恋如此隆重上映。我坐在她的后边,我们都有意或者无意地等同学们走尽了,我还看见她仍坐着没动,我拽了拽她的头发。
她回过头来,未语脸先红,她忸怩地问我,谦明哥,你这是干什么?我说,喊你你就过来呗,问那么多干什么!
她走到我跟前,刚在我怀里依偎过来,我这还没亲吻她呢,不想我们的老班咳嗽了一下,打从教室的窗前经过。
老班把我们带到他在学校的他家中,他绝口不提我们早恋的事情,只是让我和她帮他改一沓数学卷子。
待改完后,又留我们吃过晚饭再走。临走时,他才要我们不要忙着恋爱,要把精为放在学习上。
我和她都脸红了,辞别了老班,在从镇上中学往我们村走的路上,我跟她虽然手拉手,但我们也从未敢越雷池一步。因为我们的耳畔常常响起老班的话,他说话时是那样语重心长。
说老实话,我跟她听老班的课也不知听了多少课了,但却觉得他那天对我们说过的话胜过他教的所有的课,让我们终生受益无穷。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后来我们高中毕业后高考时,我考到了北方的一个叫做苏州大学的高等学府,而她却名落孙山了。我让她复读准备再考,她也没有能够如愿地再去复读重考。
我跟她后来就不知为何突然中断了通讯,而在我读大二时却听说她已嫁为人妇了。
当我寒假回来时问她为何不等我时,她说她家兄妹多,为了哥哥能找到自己的满意的媳妇,她不得不作为换亲中的一枚棋子,让她老爸把她投放到应该去的地方。
她说她对于她家亲人来说,她只不过是一枚过河的卒子,这枚过河的卒子是应该担当起车的作用的,不是说“过河的卒子如小车”吗?她就是一枚名副其实的赛如小车的过河的卒子。
尽管我离开她时,她给了我梦寐以求的热吻。但这貌似我应该早就该得到的我和她的初吻,里边蕴藏了我们多少辛酸的眼泪和落花流水皆无情的无奈啊。
而今,我们在各自的人生之路上走了一圈后,又重新相逢在一起了。这是不是说明我跟她夙缘还未尽,我跟她是不是打断骨头都连着筋,这些都不重要。
但我跟她从各自的眼神中看出,她的心中自始至终都装着我,而我的心中也是从头到尾都装着她,这才是至关重要的。
因为不管我和她之间发生过什么,不管我们虽然相亲了但却没有相爱,我们毕竟从小郎骑竹马去妾嗅青梅来,我们打从记事起就像水和泥水乳交融一样,我中有一个她,她中有一个我,是拆也拆不开的,是不能分出彼此的。
我和她就这样一起走回村子里了,虽然我们没有并肩携手,虽然儿童们对于我是“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但我和她的一些发小却认为我们早就该走在一起了,今天走在一起也毫不奇怪。
乡村还是那个乡村,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条山村的小溪水。她快要到她的临溪而建的小平房时,忽然对我说,谦明哥,不到我窝里坐坐?她的眼神不容我有丝毫的拒绝之意,看着她的眼睛,我还能初次过她家门前就不进入吗?!
我进去时,发现她家里有很多人,都是她的儿子和儿媳以及孙子们。她告诉我她以前生养的是双胞胎,都是男孩。
这个倒是我不曾料到的,我想起我老伴年轻时也是生养的双胎胎,不过是龙凤胎,大双是哥哥,小双是妹妹。
她的一个孙子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说,爷爷,奶奶说您出门旅游去了,您怎么去了那么久才回来?还不来吃饭,饭菜都凉了。小孙子说得一屋子的人都笑了。
我入席后,她的儿子还陪着我喝了几盅酒。她的儿媳妇说她们的婆婆这段日子天天到村口散步,说是等一个小时候认识的朋友,看来果然等到了。怪不到天天让她们跟丈夫和儿子来吃晚饭呢,敢情婆婆当年真的是有朋友的。
吃完饭后又唠嗑了一会,我弟弟忽然来了,他埋怨我一来就到他梅香姐家,也不到他家里去。
我起身走的时候,跟她和她的儿孙们说我到我弟弟家住了,我要跟她再谈一场世纪恋爱,然后举行一场世纪婚礼,我女儿会帮我和她操办婚礼的。
我看见她微笑着,但她的眼睛里却是饱噙着幸福之极喜极而泣的泪花,在明亮的电灯光的照耀下,是那样璀璨晶莹。
打这以后,我就在我弟弟家住下了,白天我就去到她家,跟她一起吃过早点后,我们就携手去爬山涉溪地游山玩水,来得及时就回家吃,来不及时就在公路路边的小饭店里吃饭。
我跟她吃饭时,她不肯我大鱼大肉地吃的,因为她听我弟弟说我血糖偏高,她一边控制我的饮食,一边督促我按时服药,为此,她还用一只军用铝制水壶,给我装了一大壶烧开的水,为的是让我跟她共同喝水解渴。
喝酒她倒没限制我,不过,每次只准我喝她酿制的米酒,而这种口福也只在她的小平房里吃饭时才能享受到,不过,每次她只许我喝一小碗。
那米酒相较于白酒而言,根本不能说是酒,度数偏低,与其说是酒,毋宁说是米浆,因为一喝到嘴里,既糯香,又酥甜,那种感觉只可意会不能言传,非品尝米酒者是不能体味得到的。
我在跟她携手游览祖国的壮丽如画的大好河山时,还把多年的吸烟的坏习惯戒掉了。
因为每当我吸烟时,她就会微微皱起眉来,每当我喷云吐雾时,她会在我不注意的时候用手扇着,用手扇着。
我看着她难受的样儿,果断地把一包烟捏扁丟到了垃圾桶里。
她看到我戒烟时难过的样子,会炒一些瓜子和花生带在身边,不时地拿出来给我吃。她炒的瓜子和花生都是磕去了瓜子壳剥出了花生仁的,她说让我吃着吃着就会忘记对香烟的迷恋了。
那天我跟她一起爬到了我们村子边的一座最高的山上,我跟她站在巍峨无比的崇山峻岭的山巅上,只觉得我们比山还要高。
我对着远方喊道,梅香妹,我爱你!
她稍微愣了一下,立马也高声喊道,谦明哥,我也爱你!
我们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又穿越到了那风华正茂的年代,两个老人,相互敞开了那纯贞无瑕的赤子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