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6 1/32/52《文魁大脑读书会》口袋里的爸爸——我是飞毛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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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因为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对民间故事《小拇指》很感兴趣,所以想发明一双七里靴。

经过

第一次实验:

本来呢是爸爸想到电可以补充能量,又想到七里靴,于是他就想到一个好主意,他又发明了一种能耐上千度高温的靴子,然后把一个很大的金属物体放到里面,看天气预报说下午有雷雨,就把靴子放在外面,因为有金属物,所以雷都来打这个靴子了,因为靴子能耐上千度高温,所以打雷对它没关系,反而对它补充了能量。但是爸爸发现,虽然它充满了雷电能量,但是根本不能穿在人的脚上,因为这双鞋子已经遭受到雷击,碰一下它手就会被烧焦,所以第一次实验失败了。

第二次实验:

是让杨歌带着爸爸去喜马拉雅山(杨歌他们家很穷,之所以能去喜马拉雅山,是因为妈妈要去那里工作,因为喜马拉雅山很冷,没有人想去工作,因为妈妈要挣钱,所以想去喜马拉雅山)。他们从喜马拉雅山找到了许多能量很大的冰钻石,回到家就用这种钻石当能量来启动七里靴,后来七里靴发明成功了,但是杨歌在启动七里靴的时候,启动了一只七里靴的按钮,还没来得及启动另一只的按钮,那只先启动的已经飞起来了,跳跳跳根本刹不住车,那只鞋子呢,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所以第二次实验又失败了。

第三次实验:

第三次实验鞋子是心念控制速度还有启动的,但是因为跑得太快,跟空气摩擦,所以就燃烧了,杨歌跳进河里才得以救命。

又让杨歌变成大胃王,因为他跑得太快,消耗了很多体力,所以他吃饭竟然吃了3899个汉堡,然后是50杯饮料,然后再是一万盘水果沙拉,一亿个水果拼盘,再有一万个西瓜等等等等。

所以第三次实验又失败了。

第四次实验:

第四次实验爸爸终于成功了,先把七里靴做出来,样子像战地靴,它让人消耗的体力很少,如果要100%的话,人只会消耗1%的体力。

然后爸爸还给杨歌发明了一套神行太保服,还给一个孙悟空的面具进行了处理,之所以要做这些呢是因为如果要跑得很快,身体和空气摩擦会发热起火,而这套服装可以耐上千度的高温。

后来杨歌跑出去试试,真得很管用,想跑多快就跑多快,而且速度超过光速。

结局

这双鞋子被猴子盗走了,它是一个狂人科学家,它曾经多次剽窃爸爸的发明,想用这些发明控制世界,很多次都差点成功,而杨歌和爸爸又在关键的时刻拯救了这个世界。

然后爸爸又发明了最最新版的七里靴,它的速度快得竟然能够穿越时空,而且它还能够根据使用者的情况变大变小,最后他们用这双鞋子成功得拯救了世界。爸爸怕七里靴带来更大的危害,所以把七里靴烧毁了,所有相关的资料都被他烧掉了。

我的感想

这本书非常有趣,而且这本书的作者——幻想大王杨鹏,也真的很会幻想,比如说鞋子可以穿越时空,这也是他很会幻想的一个证明。

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很伤心的地方感觉自己也比较伤心,看到开心的地方就被逗得哈哈大笑。这大概是因为书的作者杨鹏在写的时候,把自己的感情也融到了书中,所以这本书就感觉变得很生动,然后带动我们也去喜,也去忧。如果我以后写作文的时候,也把自己的情感融合到作文中,这样一篇作文就会变得很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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