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淘宝网刚刚创立时,我已经在使用易趣进行网上购物。当时淘宝通过铺天盖地的在易趣商品页面留言做广告来宣传自己。开始我对淘宝的这种行为很是反感,但是逐渐的,看到他们承诺能解决购物安全这个网购者最关心的问题,我逐渐爱上了淘宝,以至完全放弃了原先一直使用的易趣。后来想一想,淘宝虽然成立的比易趣晚,但是能迅速站稳网购市场的重要原因无非是:对于消费者——网购安全;对于商家——免费销售。这样造成的良性循环,成就了淘宝网在国内网购领域无可动摇的地位。
         淘宝网成立之初,买方想要通过中介购买商品,要先把购物款汇至淘宝名下,买方收到商品确认无误后,通过网上确认,淘宝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这有效的避免了买方直接汇款至骗子手中遭受损失。2004年聪明的马云又成立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为了扩大支付宝的知名度也为了更好的完善淘宝的支付系统,支付宝便与淘宝合作,宣传上声称购物会更安全,但其实淘宝+支付宝和最初淘宝直接付款模式原理相近,只是取名为支付宝,再加以宣传,扩大了淘宝安全购物理念的知名度,也成功推出了第三方购物平台支付宝。
总体来说我认为淘宝支付方式的优点是能够给买方、卖方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交易环境,他作为免费的中间人,值得买方信任,也值得卖方信任。可以促成买方在没有收到货的情况下先支付,卖方没有收到款的请款下先发货。淘宝的这一支付方式在后来的许多C2C购物网站上都有出现。这种付款方式在一定情况下保证了买方在一般网购情况下的基本利益,但是有碍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买卖双方和中介方往往不在同一地区),因此当发生争执时就无法保证交易的完全公平。
如我在2005年通过淘宝网购买了2部同款三星手机,卖方承诺是全新的。但我把款付至支付宝,卖方发货我收到后,发现并不是卖方所说的全新机,而是翻新机。于是我要求退货,而且由卖方承担所有我的损失。但是卖方一直坚持是全新机,当我要在淘宝网进行投诉时,卖方甚至打电话对我进行辱骂。最后投诉到淘宝网,淘宝工作人员对于这种情况也无能为力,协调结果竟是让买方(我)承担所有运费,再协调退回余款。无奈只能服从淘宝的协调了。后来我的同学朋友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可以看出淘宝承诺的维护买方利益,在实际发生纠纷的时候未必真的有作用,很多时候这种承诺也只是空头支票并无可操作性。淘宝网的支付方式看似安全公平,实际操作起来还不是那么完美,真正遇到纠葛时,双方证据都很难给淘宝提供出来,造成淘宝也无能为力只能和稀泥了。后来为了避免出现类似题,我尽量选择信誉度较高的商家购买商品。但是大家如果都这样做,对于拥有物美价廉商品的小卖家和初入淘宝的诚信卖家就不太公平了。我想了几个方法,可能能够促使避免现在这种安全购物模式的一些不安全因素:
方法一:货物经过淘宝中间环节。即:买方购买商品时,如果对商品的真实性(质量)不放心,可与卖方协商先将商品寄往“淘宝商品中心”(淘宝专门从事商品检验的部门),经过相关工作人员确定无误后再转发给买方。但这必然会增加一些费用,如果产品经淘宝检验属实,且买方收到后认可,这些增加的费用将由买家承担,否则由卖家承担,并对卖方进行一定的处罚。这样做如果卖方的产品与承诺不符,就不会同意经由淘宝检验,买方也不会购买。
方法二:一些对自己商品有信息的卖家把商品寄存在“淘宝仓库”(淘宝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置)。买方购买时通过淘宝仓库直接检验后发货,这样成本相对方法一就有所降低。这种做法类似于B2C购物网站的模式,淘宝网通过降低物流费用获得收入,买方卖方也未必要为此种方式支付额外费用。这样做还可以让原本希望从不同卖方购买商品需要支付多次物流费用的买方仅需支付一次物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