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违约,向房东赔偿几个月租金合适?

租户违约,向房东赔偿几个月租金合适?

租户提前退租,房东能没收押金再索赔2个月租金损失吗?

有的人可能会说,租户提前退租属于违约,既然违约,仅仅没收2个月租金哪够,当然要再赔2个月租金。

也有的人可能会说,没收2个月租金已经足以弥补房东损失,再赔2个月租金不公平。

两种说法似乎都有道理。

深圳中院的判决也的确各不一样。

案例一:没2赔2过高,改赔3万。

01 案情

嘉华公司承租厂区后,提前退租,但厂区内装修、家具、生产设备没有搬走。出租方要求承租方赔偿。

对此,双方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呢?

合同约定,如租户提前退租,10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补偿两个月租金10万元。

那么,在租户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不能返还应该争议不大,但两个月租金应该按约补偿吗?

法院:违约金过高,赔半个月。

深圳中院认为,出租方取得租户留置相关物品的处分权,其因租户违约所致的损失已基本得到弥补。合同约定租户另行补偿两个月租金10万元明显过高,法院酌情调整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3万元。

也就是说,法院在考虑出租方变卖了承租方的家具、生产设备等遗留物品获得一定补偿的前提下,酌情支付相当于半个月租金作为出租方的空置期损失。

案例二:剩余租期预期收益太高,没2赔2。

租户经营一家网吧,2015年签约时交了9万元保证金,因经营不善于2017年提前退租,出租方起诉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同样,也看双方合同的约定,“乙方(租户)在有效合同期内单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或中途欠薪离场,除扣除保证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出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预期收益”。

与上一案例不同的是,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另行赔偿损失的具体金额。

而出租方起诉的金额,为剩余租期共三年多的租金共计19万元的直接损失以及预期收益。

法院认为,租户没有给出租方足够的时间另行招租,会对出租方造成一定的实际损失,故法院酌情判定租户赔偿出租方两个月的租金(9万元)作为招租期间的损失。

——案号:(2018)粤03民终 9092 /9170号

02 规则

1、承租方提前退租,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另行赔偿空置期租金损失。

2、即若合同约定赔偿2个月租金或赔偿剩余租期的预期收益作为损失,如果约定金额过高,法院仍可酌情降低违约金。

03 建议

1、出租方可约定,承租方违约时,除没收保证金外,可另行约定具体的违约金。

2、如约定违约金过高,承租方可主张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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