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傲慢与偏见》

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认为:最近一百多年以来,英国文学史上历经多次文学口味的翻新变幻,而作家的声誉经久不衰的,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汀。

评价如此之高,绝非过甚其辞。其中以《傲慢与偏见》最为出色,这本书被誉为世界文库中不可多得的珍品,毛姆将其列入世界十大小说名著之一。

简●奥斯汀,生于1775年,卒于1817年。1811年至1818年,先后发表了《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爱玛》(也译《艾玛》)(1815)、《诺桑觉寺》(又名《诺桑觉修道院》)和《劝导》(1818)等六部小说。

简●奥斯汀是英国人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她已经逝世200多年。她的小说大都描绘19世纪英国乡绅阶级的爱情和婚姻故事,但时至今日,仍被人们津津乐道。

《傲慢与偏见》的第一句开场白被广为传颂。“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这句话完全就是对当时社会现状赤裸裸的讽刺。

当时的英国中产阶级大都靠继承祖父辈留下的地产租赁来维持体面的生活。拥有贵族或者乡绅地位的单身男性在继承财产后,就必须履行结婚,生孩子的社会责任。这些单身男性走到哪里,都会成为被议论纷纷的公众的焦点。

书中的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就属于颇丰遗产的继承者,达西的傲慢从他随宾利一起,到贝内特先生家做客第一天开始就流露出来。

他评价伊丽莎白的话无意中被伊丽莎白听见了,“她还没漂亮到能打动我的心,眼下,我没有兴致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落的小姐。”

伊丽莎白生性活泼,把这件事当做趣谈给给亲友们说了,引起众人一致的反感。“他是个最讨厌,最可恶的家伙,那么高傲,那么自大,叫人无法忍受。”内内特太太对丈夫抱怨着。

也正因为他的傲慢无礼,才使伊丽莎白一直对他存在有偏见。

爱情是小说永恒的主题,本书叙述了四对男女的爱情与婚姻。

趋炎附势的牧师柯林斯与虚荣的夏特洛之间是没有爱情的物质婚姻,自私贪婪的威科姆与无知的莉迪亚则纯粹是情欲与青春的碰撞结合。

这两对的婚姻只是作为一个陪衬,另一对娴淑美貌的简和温和高贵的宾利先生的爱情,虽然好事多磨,终究成为一段佳缘。

主角是达西和伊丽莎白,这一对的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是真正的美满姻缘。

达西看到了伊丽莎白的好,放下身价,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伊丽莎白求婚,却遭到拒绝,原因是伊丽莎白讨厌他的傲慢。

后来很长时间,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以及暗中帮助莉迪亚和威科姆,间接消除了贝内特一家在当地的不好影响,伊丽莎白才慢慢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

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两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诙谐风趣。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独具自己的特色,比如:

“我的好老爷,你怎么舍得这样糟蹋自己的亲生女儿?你是在故意叫我气恼,好让你自己得意吧。你半点也不体谅我的神经衰弱。”

“你真错怪了我,我的好太太。我非常尊重你的神经。它们是我的老朋友。至少在最近二十年以来,我一直听到你郑重其事地提到它们。”

毛姆曾说:“我相信,广大的读者已经认定《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杰作,我认为他们的评价是很中肯的。使一部作品成为经典名著的,不是评论家们的交口赞誉、教授们的阐述研究、用作学校里的教科书,而是使一代又一代的众多读者在阅读这部作品中得到愉悦,受到启迪,深受教益。我个人认为,《傲慢与偏见》总体来说,是所有小说中最令人满意的一部作品。”

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孙致礼版的译文不错,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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