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于欢案的评论者——那些“正义”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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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喧闹过后,夜晚来临,打开微博,于欢案已经悄悄降下了热度。

这两天打开网络,到处都是批评的言论,其中不少属于过激的言论。“侮辱者应判死刑”“怎么不把他们株连九族”这类“正义”的话已经见怪不怪,评论下边点赞的人也不在少数。

这些评论反应大众的诉求——在不公平现象发生时希望法官按着自己的意愿进行审判。

在中国,大众心中的审判大多是对犯罪者执行死刑。这是最重的审判。

以前是对药家鑫,现在是对侮辱于欢母亲的人。

一个人有罪,罪在哪里,能根据什么来定罪,这些不是他们关心的内容。

大众只关心有自己心中的正义是否被维护,被放大,被社会接受,甚至被法官接受。

但很少有人注意到,自己那要求审判的“正义”的声音有时正是帮凶。

那些年,“正义”的声音造成的冤假错案。

1954年6月4日,美国的一个外科医生谢帕德被指控谋杀自己的妻子。 由于当时在事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使得案情无法开展 。但是,民众和媒体的合理想象认定谢帕德医生是杀死其妻子的凶手。最后,医生被判处无期徒刑。

作为无辜的受害者谢帕德医生每年上诉,一直上诉了十二年,屡次被法院驳回。直到1965年才被认定无罪释放。

被唾弃,被监禁,被剥夺尊严之后出狱,医生又该如何看待民众?

这些素不相识的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与媒体一起,将自己送入了监狱。

第二个案件是徐玉玉案件。徐玉玉受到诈骗后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晕厥,不省人事,而后死亡。

徐玉玉的父亲说出了“如果这些人可以判死刑的话,我宁愿一分钱都不要”等情感激烈的话语。民众在叹息之余,恨不得把嫌疑人尽快判死刑。但是,将心比心,那位嫌疑人的母亲也会说出“如果我孩子可以不被判死刑,我宁愿给法官磕头请罪”类似的话。为什么媒体不去报道这位母亲?

民众群情激愤,却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被媒体操控,过分关注弱者,无意中进行了先在性的审判,给法院带来了巨大压力,导致了对嫌疑人的重判。

最后是药家鑫案件。

这起案件当时大快人心,现在却是所有法律课上绕不开的重点。

药家鑫罪不至死,却被舆论与媒体逼迫,含冤而死。

当时大众口口声声说着这个人该死,抒发着“正义”的声音,却不知道实情,甚至不知道细节。

大家反反复复看到的不过是媒体报道的死去女子的惨状,以及被害人的可怜境遇。却很少有声音出来站在同样的立场上考虑药家鑫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家庭背景,更不要说去思考案件怎么判,该走什么程序,依据哪条法律。

对于药家鑫的死,每一个声讨过“正义”的人都是帮凶。

而这些声讨过正义的人在事件热度下去之后,还会坐在自己家里看着电视悠闲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同样的,今天于欢案面临的也是这样的困境。

可以预测,如果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判处无期徒刑,舆论便会面临失控,然后是再次发出“正义”的声音,没有人关心法律。

当年里根总统被刺之后,嫌疑人雇了一位大法官为自己辩护,法官拿出齐腰高的资料证明其在刺杀瞬间精神失常。最后,嫌疑人被判无罪释放。

有人说这是司法的冷酷,但我想说,这体现了司法的公正。

司法程序之下,所有人平等。没有对弱者的过度同情,也没有对强者的先在性审判。

我们最需要的是法律的理性思维,而不是那些一时冲动的“正义”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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