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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积分指标及分值详情(附居住证详细介绍)
一、上海市居住证简介
上海市居住证一般就指长期居住证,这张在2013年伴随着“居住证制度”出现的卡,彻底结束了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CW9)的历史,翻开了上海市人才管理政策新篇章。
它是外来人口居住、工作在上海的凭证,既利于上海市政府对外来人口进行统一管理,也便于境内外来沪人口在沪享受基本公共福利。
长期居住证制度的出现,不仅有效地将不断变动的流动人口纳入上海市常住人口管理范围,也结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和居转户制度,为境内来沪人员提供了永久留在上海的机会,增加了他们在上海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上海市人口管理和人才管理制度的巨大进步
二、《上海市居住证》的八大作用
1、教育 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积分达标可中高考) 2、社保 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3、证照 出入境证件照、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 4、住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缴存使用公积金 5、卫生 预防接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生育 办理生育服务证、计划生育服务 7、就业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职业资格考试、评定和鉴定 8、评选及其他 评选表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等
三、哪些人可以办理上海市长期居住证
在本市合法居住、稳定就业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
四、境内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所需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相应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五、上海市长期居住证办理流程
新办
1.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办材料;
2.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签字,核对材料;
3.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4.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续办
一、受理
(1)查验《居住证》照片与持证人是否一致;
(2)查验《居住证》是否有效且属于可办理签注期限内;
(3)核对申请人提供的在沪居住地址信息与《居住证》卡面记载、系统信息是否一致,经核对不一致的,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住所证明材料;
(4)核对《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内填写的项目是否正确、齐全;
(5)核对《居住证》卡面信息、签注申请表及信息系统信息是否一致。
二、录入信息并进行后台比对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填写内容,全面、正确录入信息系统。通过后台比对方式比对申请人的就业、投靠、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三、打印签注信息
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补办
一、受理
(1) 指导补证人正确填写《上海市居住证件业务受理单》;
(2)通过身份证鉴别仪对补证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
(3)查验是否本人办理;
(4)通过系统查验需要补办的《居住证》是否有效;
(5)核对补证人居民身份证与《上海市居住证件业务受理单》登记内容是否一致。
二、确认
当场将《上海市居住证业务受理单》交补证人核对、确认。由补证人签名确认。
三、打印回执
当场打印“《上海市居住证》补办受理回执”交补证人。
四、通知领证
工作人员收到补办制作的《居住证》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领证时,应按照“新办”证件发放程序予以核对发放。对证件遗失或损毁的补证人,应当收取补证工本费;发新证的同时收回其损毁的《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积分指标及分值详情
基础指标
1、年 龄
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
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2、教育背景
3、专业技术职称与技能等级
4、社保缴纳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
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加分指标
1、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
2、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
3、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
4、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5、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远郊重点区域特指临港区域。远郊重点区域作为加分项,最高可积20分这是为奖励在远郊地区作出无私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6、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7、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8、表彰奖励
获得本市或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可获得相应积分。
减分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