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32开的小书在一个我不太想做事的上午到来,于是我就直接打开看了起来。
我承认我是因为《不二情书》而买了它,虽然我还没有看电影。
稍稍有些诧异,本来只是想试读一下的我,默默地就看了下去。
也稍稍有些诧异,我会被这样书信体的书所吸引,明明又碎片化,又没有什么剧情。
因为我跟海莲完全不一样,我完全喜欢故事啊。
读着读着就觉得很感动,为那个年代的人们那么热爱纸质书,为这些书信中人与人之间朴素的关怀。
海莲·汉芙是一个窘困潦倒的美国女作家,她写信给“马科斯与科恩书店”,称如果她要的书价格都在五美元以内,就订购。
给她回信的弗兰克是书店的一名店员,是一位矜持稳重的英伦绅士。
故事在他们之间的书信中展开,也显示了越来越多的细节。
比如海莲的个人生活,不擅长数字,“我连算简单的美金加减都一塌糊涂”;
不喜欢出门,挺宅的,“我才不要为了划拨三元八角八分,大老远跑去洛克菲勒广场去大排长龙呢“;
她对于书的真切热爱,“斯蒂文森的书真是漂亮!把它放进我用水果箱权充的书架里,实在太委屈它”;
她想要读点儿情诗,因为春意渐浓,“我要那款款深情而不是口沫横飞的……最好是小小一本,可以让我轻松塞进口袋里,带到中央公园去读”,她对于自己爱读的书,十分清楚明确;
她收到一本《大学轮》的首版书,“我打出生起从没见过这么标致的书。拥有这样的书,竟让我油然而生莫名的罪恶感。它那光可鉴人的皮装封面,古雅的烫金书名,秀丽的印刷铅字,它实在应该置身于英国乡间的一幢木造宅邸;由一位优雅的老绅士坐在炉火前的皮制摇椅里,慢条斯理地轻轻展读……而不该委身在一间寒酸破公寓里,让我坐在蹩脚旧沙发上翻阅”;
而对于书店拿约翰·亨利的书做填充物,“看到书店竟忍心把这么美的古书五马分尸,拿内页充当包装纸、填箱料”直想跑到书里“向被包在里头的约翰·亨利告状,‘主教阁下,斯文如此扫地,君岂信乎哉?’”末了又不忘说:下回寄书的时候,把第512页和513页来包书怎么样?这样我才晓得最后哪一边打赢了。
书痴的形象跃然纸上。
对于不好的译文,则也是心直口快地破口大骂。
虽然海莲“成天穿着破洞的毛衣跟长毛裤”,住在“白蚁丛生、摇摇欲坠、白天不供应暖气的老公寓”,但当她听说当时的英国人民物资极度缺乏时,毫不犹豫地通过邮寄公司寄去了六磅的火腿,这火腿是他们“不是久未见到,就是只能偶尔在黑市上匆匆一瞥”的最亲切而慷慨的礼物。
这一小小举动,悄然拉近了书店众人和海莲的关系。
而对于海莲的馈赠,书店众人也是相当感激,在聊书以外,还聊了点儿日常生活,比如教学怎么制作约克郡布丁。
她对于英国的向往也十分具体,“我步下轮船、火车,踩上布着尘灰的人行道……我要走遍柏克莱广场,逛尽温柏街;我要置身在约翰·多恩布道的圣保罗大教堂;我要跌坐在伊丽莎白拒为阶下囚的伦敦塔前台阶上。……我到英国,是为了探寻英国文学”;
对于友人描述的这间“活脱从狄更斯书里蹦出来的可爱铺子”,酸溜溜地吃醋,认为友人“何德何能,老天竟任由你饱览遍逛‘我的书店’”;
恳请友人“来信时多写些伦敦的事物——地铁、巷弄胡同、古宅大院……随便什么都好,写仔细点儿”;
还有一次(1951年),她筹划好了去看他们,突发的“牙齿”事件让她再次失去游资,百般懊恼的事情在她信里只有幽默:“我不得不陪着我的牙,而我的牙医带着娇妻度蜜月去了,他的全部费用都是我出的.......”,她还调侃“伊丽莎白只能在她缺席的情况下加冕了”,而此后的几年,她得留在纽约“看着她的牙齿一颗颗地加冕了”。而弗兰克有着同样的幽默,他回信说,他们在享用海莲的食物时,只能“全体同仁举杯恭祝海莲和女王陛下都凤体康泰”了。
虽然查令十字街的众人多次邀请,海莲也不断地在努力工作攒钱,直到1969年的某一天,一封绝望的信件:弗兰克因病去世了.....
这个故事就此戛然而止。
我不认同弗兰克与海莲之间这是爱情,它更多的是基于书这样一种共同爱好而产生的惺惺相惜。如果只凭着德尔太太心中那一句“我过去一直对您心存妒忌,因为弗兰克生前如此爱读您的来信”就解读成这是一场带有遗憾的爱恋,也未免太小瞧爱书之人在谈论书时候的共鸣了。
她只是一个孤僻的女人,不爱社交,朋友少得一只手数得过来,因了买书的缘由她开始信任远方的这一群人,分享她读书的心情,她的工作,她的天气,她的唠骚。
而弗兰克是一个专业的二手书店员,他常跑到乡间,到处拜访私人宅邸,搜寻待售的旧书。他认真记录海莲在他们书店的账户金额,哪怕它小得不能再小。他还请海莲尽量通过邮局汇款,以避免丢失现金。
读这本书时,我无数次地想起《岛上书店》。这些爱书人的故事让我感动。在这些人的手上,书店的主人和店员,是对书有爱好的,是对书有挑选有阅读品味的。一家书店除了利润还有专业,一位读者除了阅读还有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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