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我世界的中心

我就是我的世界的中心

先提醒各位,这只是我目前对生活(我的世界)的认识角度,提出以供分享。因为之前的一篇文章,说要用公理化体系,所以在此把基础夯实,供大家参考。

我一直的思索到底我们的价值观出于何处,先天的认知是如何接纳后天的教化,以及我到底是应该相信什么,我到底应该遵循一个怎么样的原则和逻辑,人们形成的不同的价值观到底是因为什么,而对于我,什么又是对的什么又是错的。

这些问题非常的困难,以至于我并不能解释任何一个问题的万分之一。但是我现在至少得到了一些结论,不足以让我透彻地明晰这世上的事情,也不足以让我成为一个时刻都知晓自己使命和原则并坚定执行的人,却足以让我稍微能够看清我以后的道路。

欧几里得的公理

从我总结的公理化的角度来说,一定有一些普适的原则,根本的原则,我们其他的价值观都建立在其上,就好像欧几里得的五条几何公理和五条一般公理,我相信人有一些最根本的行为准则,是不能,也不会变更的,借由这些价值观,我们得以完善我们的认知体系。

  • 活下去。这个就不多说了,如果有人主动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肯定有很复杂的原因,正常情况没有人不会想活下去。
  • 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物质和精神上的。所以我们遇到灾害会先想到逃跑,遇到危险的动物会先想到躲避,至于后天的矫正和改善,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好比虽然草原上的很多食草动物一脚就能把狮子踢骨折,但是一般他们遇到狮子的时候,都是选择逃跑。逃避危险使我们的祖先有更大的几率生存了下来,这样的本能至今都还在履行他的功能。
  • 为自己获取更好的生活,物质和精神上的。这个因人而异,因为每个人先天的不同的缘故,好坏根本没有一个准则。并且好是一种比较出来的东西,和别人比较才能知道自己的生活是不是好,所以有了炫耀,有了嫉妒,有了虚荣,有了面子这种东西,为了看上去比别人好而牺牲一些真正的东西(社交社会面子是很重要的东西,决定了部落里面的地位)。甚至是懒惰。甚至是演化成贪婪。所以会积极进取,也会因为自己没有而别人有的而嫉妒,甚至是加害于人。会发起战争,会为了心爱的人决斗,会为了自己的地位而争强好胜。
  • 人作为有灵智的生命,有其不凡的骄傲。只要人对自己的灵智这一特点有所了解和认识,就会有这样的优越感。所以人有尊严,不止是不能像牲畜一样生活,在没有其他复杂情况的时候,人一定会维护自己的尊严。比如争气,在和别人的比较中落了下风,很自然地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这在有社交的时候尤为明显。比如复仇,古往今来,对伤害了自己的人,我们都不会想轻易放过,就好比哈姆雷特和勾践,去年的辱母杀人,善良的人可能会选择宽容,但其他人,在可能的情况下,对那些人实施报复是很正常的,不去考虑怎么样是对自己更好的方案之类的理性的思考,而是思考怎么样才能更有效地复仇,故“燕赵多有慷慨悲歌之士”。我就一直很厌恶老师的这样的说法“他打你是他不对,你回手就是你的不对了。”挨打了,自己的利益收到了伤害,总得有人来维护吧?既然你要出来打圆场,那对打人的同学总得有惩罚吧,大多情况只是批评教育就完了,批评不说惩罚力度小,就算是有人觉得批评了就够了,那也是平等了,那么为什么最初的受害者还要被戴上“你也不对”的帽子呢?法律还支持正当防卫呢。要主持公道,就拿出双方都接受的结果,而不是息事宁人地以权威的姿态压住这个事情,如果学校都能好好处理这些事,也不会有那么多家长要找上学校讨说法。
  • 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利益团体。在有人侵犯自己的领地时,所有动物都会想要驱逐入侵者,至于能不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同样的,人会保护自己的所有物,尤其是不能丢掉自己的生存资料,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要是有人想抢走你的食物或者衣物,那么很可能你们需要调节一下矛盾。我想,人的自私是不是从这里开始的呢?然后是我们身边的人,我们的亲属,我们的好友,我们的盟友,和我们有一定的利益关系的人,我们都会去维护,这里的利益不仅是指的钱或物质资源。

这些行为准则并不全面,因为我并没有那么缜密的思维和大量的时间来对人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这四条不仅不全面,甚至是不准确,恕我暂时没有更好的办法。如果有新的想法,可以讨论讨论。有些时候,这些行为准则会在一些时候发生冲突,这就是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必须有所取舍。我认为,最能解释人的行为的就是人的感情,以上四条行为模式的总结,无非是把人的行为规律进行了总结,而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有人的感情能解释。

我——我的一切行为,都是因为我。

我相信人和人有生而不同,并且因为我们内心的一些需要,不管是快乐悲伤,恐惧愤怒,才有了我们的行为方式。为什么人有感情呢?这是没有办法说清楚的,我只能认为是天生的。有人因为天气晴朗而高兴,有人因为小雨绵绵而高兴,有人喜欢在闹市,有人喜欢在远郊,这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尊重差异。

所以我认为,其实人有且只有一条行为准则,那就是听从自己。

如果一个人很自私,不顾其他人只顾自己,这样的情况要简单些,那么他就是单纯地为了“自己”在做决定,之前提到了,人都是会追求更好的生活和维护自己的利益的,没有理由人要做对自己不好的决定(从物质上),尤其是一个自私的人。百度上这样说:自私是指个体面临自己利益与对方冲突时,会不计对方损失,以满足自己利益为主;此外,自私者在进行自私行为的同时,通常能察觉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及别人的利益,仍按照自己利益不择手段。我认为这里的利益主要指的是物质上的经济上的。这是很单纯的逐利者的样子。

现在我想讨论一下所谓的“无私”:一个人为了集体的利益,放弃了自己的物质利益。为了集体,这是一个“高尚”的理由,但是刨根问底,我认为这也是为了“自己”。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常常赞美的无私奉献的人(我就不举例子了),他们为什么会做出损害自己的物质利益的选择,肯定是有一个他认为更加重要的东西,所以自己的利益被舍弃了,不然这样的人脑子肯定有问题,在无私奉献的人眼中,容我猜想,应该是他认为奉献自己对于他,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

就像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在两个冲突中间,一定要选择一个。“自私”的人选择了自己的物质利益,“无私”的人选择了集体的物质利益。当然社会一直比较赞扬的是无私奉献的美德,因为一般而言,一个人为了集体牺牲了一些物质利益,会为集体带来更大的物质利益,“集体”鼓励奉献,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但是对于个人而言,无私和自私都是自己的选择,所以我认为对于每个人自己,根本不存在无私和自私。比如现在上帝给我一个机会,我失去五元钱,另一个人得到十元钱,我怎么选择接受还是拒绝,我可以因为我想让一个陌生人开心开心而选择接受,也可以因为我不想失去而拒绝,可以因为那个人是我的朋友选择接受,也可以因为那个朋友其实关系也没有那么好而拒绝。选择取决于我的考量,但是这里的每一种选择,都是我自己的选择,都是出于我自己的感情,那这有什么无私自私可言呢?

尽管上面有四条我总结的一般行为准则,但是总有特殊情况,比如殉国殉道,比如各种英雄为了自己的正义选择牺牲自己,我并不是觉得他们都是为了自己做的选择就对这些伟大的行为表示不认同,人作为有灵智的生命,仅仅是从一些很低的精神层面进行选择,可以理解也可以尊重,但是要是能够为了更加高尚的、更加远大的、更有“追求”的目标来进行选择,我觉得那当然是值得敬佩和赞美的,并且我自己也有一些比较精神层面的追求。

为什么人会为了追求精神层面的东西而放弃自己物质的利益和享受呢?我并不清楚,但是确实这是个事实。因为人的很多特点都是先天的原因,谁都不知道对于一个新的事物到底持有什么态度。可能对于精神的追求,是人普遍的特性吧。我不知道我到底还喜欢什么,我只知道我的余生都将为了取悦我自己而展开,并且将不断地尝试新的事物,发现新的我喜欢的东西。

道德绑架——因为我的感受,去约束别人的行为

我为你做了那么多,牺牲了那么多,忍受了你那么多,你就不能做一点点的退步吗?

实际上大家都是在为了这段关系而付出,都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感情,因为自己付出就要求别人付出是一种道德上的绑架,但是也是一种道德的协约,即,在一段关系中,要求双方都为其付出,有一边付出太多,导致不平衡的许多冲突,不解决会最终崩溃。但是要求别人付出实际上是有点病态和歇斯底里,好的方案不是去要求别人做什么,而是让别人意识到这段关系的危机,阐明利害关系,要是别人还对这段关系有所珍视,肯定会主动做出牺牲。

众所周知的公交的让座问题,归根结底是道德绑架。即,我为了这个社会做出了贡献,现在我有困难了,你们应该帮助我,这是正常的道德的协约,但是并不是说非要让座,要求是不对的,应该让别人认识到这种协约的必要性,让别人意识到自己应该让座,而不是强行要求别人让座。在我在读的大学,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有女生下雨时没有带伞,而旁边有男生有伞却没有提供帮助,事后在网络上对周围的男生发起了指责。我认为,在雨中没有带伞,希望男生能主动帮自己却又不说明,最后才责怪男生没有拔刀相助, 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自己没有带伞被淋雨了,却把锅甩给了别人,别人到底有什么责任非要来帮你的?就因为社会道德支持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就能要求别人来帮助自己吗?那我希望互联网诸位大佬能可怜可怜我,给我一点小小的帮助。诸如此类的,比如因为我是你妈你就要怎么怎么样,我是你救命恩人你就怎么这么样,你那么多钱我借一点有什么关系,哎呀大过年的算了算了,你怎么跟长辈是叔叔婶婶哥哥嫂嫂说话呢,你怎么跟你弟弟妹妹表弟表妹堂弟堂妹说话呢,企图因为自己的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就去控制别人的行为,在我看来,都是不对的。总结一下就是,你要我做什么,就说服我,我考虑清楚了,我就做,心甘情愿。

逃避责任——因为别人的行为,才有了我的行为

我因为听信了父母的话,而造成的恶果,我不会去追究他们的责任,因为是我选择了听信,我会对他们的选择感到悲哀,因为他们无法为我为他们自己做出正确的选择,也会因为他们为我“矫正”而感到愤怒,但是不会认为这件事情是他们的责任,是我自己做出了最后的选择。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能排除在外的就只是小孩子们和精神状态有问题的人,他们实在是没有足够的经验和认知或者精神状态来做出判断。

而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完全负责,这不仅是在道德公义上得到了肯定,在法律上也得到了支持,所以成年人被成为完全刑事责任人。小时候我踢到了桌子或者石头,我妈就会说坏石头,坏桌子,打他,好了你别哭了,你看他已经被打了。很显然这是哄小孩子的,然而很多大人实际上把这种思路当真了。例如:被骗子骗了,却只知道指责骗子,企图得到别人的多余的安慰,骗子运用很难辨明的方法欺骗了人,理应得到惩罚,但是自己却是不是应该在自己身上找点问题,防止下次还被骗;恋爱的时候有些发生了程度上很难界定的行为,却只知道指责男生,却忘记了自己并没有拒绝;比如上面的道德绑架,自己顺从了长辈叔叔婶婶哥哥嫂嫂,过后把责任甩到道德胁迫自己的人身上,也是不对的,既然是自己做的决定,那么做决定的原因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只要你做了这个决定,你就得负责,就好比是一个人的儿子被绑架了,然后去做了犯法的事情,虽然情有可原,但是该背的锅还是得背,你为了救孩子而杀人,主谓宾提取一下就是你杀了人,这跟动机没有关系(区分一下过失杀人,过失杀人是没有理由背负责任的。比如你按照规定定时开启机床,正巧有人在检查机床,然后出了事情,这只能是那人不守规矩办事。)。所以武松在打死西门庆过后去衙门自首了,报仇归报仇,杀人归杀人,杀人就得偿命。

把自己做的事情,导致的恶果,归因到别人身上去,不管别人是不是完全无辜还是有一定的责任,自己是肯定有责任的,人总是习惯把责任从自己身上卸掉,这很不负责任,合情合理,但也并不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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