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阻拦高铁发车:打破规则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作者:一只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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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阻拦高铁发车:打破规则是需要付出代价的_第1张图片

2018年1月5日,由蚌埠南开往广州南站的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停站办客时,一名带着孩子的女性乘客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并让列车员通知检票员放行其老公,经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该女子仍强行扒阻车门,最终造成该列车晚点发车。

对此事件,虽然事情的最后是一家三口都上了车,但这其实并不是合规的解决方式,所以才会有这个视频被传到媒体上引发争议,以及这位女性乘客。这位女性乘客最终被处于2000元的罚款,且进一步遭遇就职单位对其停职检查的惩罚。在女子阻拦高铁事件中,女子违反了明文规定的规则,且是违法行为。根据《铁路运输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 “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同法第95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微博上大多数人对此叫好,甚至觉得处罚还不够重,但也有网友为该女性乘客的不当行为进行辩护称:“这么做缺乏人情味,也就是10秒钟的事情,通融一下不就好了。”。就是抱有这样的“人情社会”“通融一下”的想法,才会有那么多无视规则,并企图用“撒泼”的力量去打破不利于自身的规则的人,这位阻拦高铁发车的女性乘客,不就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吗?这些群体的标准总是那么低,总是希望规则为他们而改变,为他们而通融。根据长期以来老百姓生活中的一些经验,我们很多人认为“通融一下就没事了”,这也许是有效的策略。但事实上,这种策略的代价是公共利益受到损害,阻拦高铁关门和阻拦地铁关门是一个道理:同一条轨道上有多趟列车在运营,耽误哪怕几秒都会给列车调度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除了安全隐患,还会耽误整条线路乘客的时间,会给高铁公司、地铁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因此从整体来看是最差的策略。

现在是一个讲规则、讲制度的社会,车站按照规定停止检票,列车按照规定保证发车,这是天经地义的。规则之所以被大众广泛认同,是因为它是社会稳定运行的根本,如果你可以不尊重规则,那其他人凭什么就要尊重规则?这样社会秩序就被打乱了,对违规行为的容忍,就是对守秩序者的残忍。随着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各行各业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民众素质的普遍提高,我们会发现越来越多以前那种“通融一下就没事了”的旧时代做法,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行不通,并且越来越受到公众和网络媒体的监督和批判。

但在此事件中,铁路运输部门也不能完全独善其身,根据安徽铁路公安在线对此事件的通报:罗某乘坐的G1747次开往广州南的列车应于16:24分到达合肥南站,停车15分,于16:34分关闭车门停止检票,16:39分驶出合肥南站。实际上列车于16:30左右到达,晚点6分。列车运行晚点,临时改为了16:52发车;但是由于调度问题,在发布16:52分发车后又改为16:45分发车。罗某于16:37分到检票口,因列车执行16:45分发车于16:40分停止检票导致罗某丈夫未能检票进站,发生争执。铁路运输部门违反诚信原则,随意将已经公布的16:52分发车时间单方更改,给乘客出行造成不可预期的后果;试想,如果按照16:52分发车,是否会发生这一幕呢?乘客一纸车票,即与铁路运输公司达成相应客运合同。 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具有执行力的规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对于铁路部门,应当保证列车正点到站、发车,任何违反行为均构成合同违约。对于乘客,应当按照合同支付票款、按时乘车,任何违反行为均构成合同违约。

但不管怎么说,对于这种情况,乘客就算有天大的委屈,也不能阻拦铁路运输。这件事情本来可以有很多好的解决方式,例如先下车,再联系站台工作人员改签。或者在赶车的时候,帮自己老公一起提行李赶往乘车也许能也勉强赶上班车。但罗女士明显选择了作出看似有利于自己,实则愚蠢的行为,对此打破规则所付出的代价,全然是自己错误的思想与行为结下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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