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是摧毁孩子自信的最大武器
读乔布斯之女的自传《Small Fry 轻如鸿毛》有感
“我从初中开始就暗下决心要考哈佛。虽然生长在西海岸的我对哈佛完全没有概念,但我总觉得,只有上得了哈佛,我才会感觉自己是个有那么点‘价值’的人,也许父亲就会把我当回事儿了。” ----把人类社会带到普遍计算机时代及后来的智能手机时代的一代奇才,史蒂夫-乔布斯的女儿Lisa_Brennan_Jobs(丽莎)在她的自传《Small Fry轻如鸿毛》里这样写道。
以前我不是很相信原生家庭(Toxic Family)影响的那一套,我总是觉得人要为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而不是归因于他人,即使家庭环境有坏的影响,只要你内心足够强大、并且后天足够努力,也总能把这些干扰减到最小。但是看完这本书,我只能替丽莎感到无比悲伤。我感觉她大概这一辈子也不会走出这个心结了,哪怕她自己说,她已经在父亲生命最后时刻跟他达成了谅解。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认同和存在感,觉得自己是一个多余的人,你看她连书名,都起得这么卑微。在整篇小说中,对乔布斯的描写都透着一股幽幽的怨恨。而且,在她笔下的乔布斯,是一个古怪、多变、吝啬、完全不通人情的人。我们虽然知道乔帮主在生活中并不是一个慷慨和宽阔的人,但能残酷成这样,可能也只是丽莎的一面之词了。难怪小说发表后,乔布斯的遗孀和妹妹都发表声明说,很多地方的描写跟她们记忆中的乔布斯不一致。由此可见,其实丽莎直到今天,也还不能释怀,她始终无法从乔布斯身上得到父爱。
从孩提时代,Lisa就不断追问父亲一个问题:“苹果开发的那款命名为‘丽莎’的电脑,是不是根据我的名字起的?”她问的时候会小心翼翼,挑选一个合适的时机,装作不经意地提起,然后乔布斯总是毫不犹豫的说:“不是的。对不起,孩子。”丽莎这时就只好眼光看着前方,不让父亲看到她脸上受伤的表情。直到有一次,乔布斯带着家人跟U2乐队的主唱Bono在一起吃饭时,坐在海边的阳台上,Bono和乔布斯聊起了创业阶段那种一心要改变世界的豪情,颇为惺惺相惜。Bono突然问乔布斯,“所以丽莎电脑就是按女儿的名字起的喽?”乔布斯盯着面前的空盘子,沉吟了半天,说“是的!”。丽莎惊得跳了起来,跟Bono说这是她第一次听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丽莎简直欣喜若狂了,终其一生,这个问题都困扰着她。
从出生开始,乔布斯就不肯承认丽莎是他的女儿,那时乔帮主才23岁、自己也还是个年轻的嬉皮士,他从18岁还在读高中时起就和丽莎的母亲克里斯安相恋,分分合合、合合分分,五年后克里斯安意外怀孕了。乔布斯拒绝承认孩子是他的,克里斯安只好在朋友的农场产下女儿。由于过早生子、没有上大学,除了会画画以外,克里斯安身无一技之长,只能靠做清洁工来养活女儿,乔帮主也狠心地做甩手掌柜。直到有一天法官根据DNA检测结果判定丽莎94%的基因与乔布斯吻合,她就是他的女儿,乔布斯才开始每月付给克里斯安500元生活费。乔布斯匆匆忙忙签下了赡养协议,第二天,苹果就上市了。乔布斯在上市采访时被问到女儿的情况,仍然拒绝承认女儿,他说,根据概率世界上28%的男性,都有可能是丽莎的父亲。丽莎随着妈妈,在七岁之前生活拮据、颠沛流离,搬了十三次家。她记忆中的母亲,常常会失控地坐在汽车的方向盘面前大哭,后悔自己年少时的冲动,觉得丽莎是个沉重的累赘。小说里很多细节,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比如乔布斯曾答应把家里的沙发给克里斯安,却数次爽约,于是克里斯安带着丽莎爬墙翻窗进了乔布斯家,打开前门,扛走了沙发。在回去的路上迎面碰见四辆警车呼啸而来。后来乔布斯打电话来才知道,他家里装了无声报警器、直连到警察局,丽莎她们如果再晚一秒离开,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七岁以后,乔布斯似乎突然又想起了丽莎,开始时不时来她们住的地方拜访(隔乔布斯家只有几条街),带着丽莎去滑冰、去郊游,真正开始进入丽莎的生活。丽莎也开始在学校里,被人叽叽喳喳议论为乔布斯的女儿,这种感觉又奇怪又有点小自豪。这段时间是他们二人世界里不多的几个亮点,然而即使在这些亮点中,乔布斯也被描述为一个极无说话艺术的人,比如他会牵着丽莎的手过马路,然后马上告诉她,“之所以牵着你的手,是为了如果有车撞过来、可以抓住你把你甩到马路对面去”。丽莎的回忆中,自己仿佛是一个物件,可以随意地扔来扔去。想起了就玩一下,想不起来时,几个月都可以不见面。而且乔布斯还会特别当着丽莎的面跟他那时的女朋友蒂娜做一些亲热的动作,蒂娜了解到乔布斯是因为跟丽莎相处在一起不自在时就会这样,所以后来蒂娜会尽量避免在丽莎在场时和乔布斯在一块。从乔布斯的角度,年轻懵懂时就做了父亲,他完全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对他来说,每次看到女儿就仿佛看见自己年轻时犯下的一个错误站在面前,肯定也愉悦不起来吧。再说,丽莎的妈妈,也许不是他真正爱的人。可是这些由丽莎来承受,也的确很无辜。
可是丽莎的心理也很奇怪,她始终渴望能让父亲接受她,而且,她也知道父亲是名人,父亲能给她更优渥的物质生活。所以在和妈妈不断的争执后,她向学校的老师投诉,妈妈无法给她提供安定的学习条件。于是学校一个电话,要求乔布斯承担起照顾丽莎的责任。乔布斯把这个选择题放在丽莎面前,要么好好回去跟妈妈过,要么搬到爸爸家(这时候乔布斯已跟后来的女友劳伦正式结婚)、但条件是半年之内都不允许见妈妈。丽莎选择了后者。在她眼里,爸爸优秀、帅气、名誉加身、豪宅豪车,而妈妈只会崩溃大哭、生活无以为继。可是她没有想到与爸爸一家生活在一起后,是一番意想不到的景象。
丽莎恳求住在爸爸旁边的房间里,被拒绝,于是一个人睡在楼下的书房旁边。暖气坏了,乔布斯说,不修、近期也不打算修了,扛着吧。丽莎承担了家里的洗碗任务,洗碗机坏了,乔布斯说,不修、扛着吧。丽莎想在晚上睡觉前得到一声晚安,哪怕爸爸只是探个头进来也好,可是乔布斯从书房出来,直接上楼了。丽莎求了劳伦,劳伦拖着乔布斯下来给她道过一次晚安,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后来丽莎央求乔布斯和劳伦跟她一起去见心理辅导师,在心里辅导师面前丽莎哭了,说“我很孤独”,乔布斯默不作声,劳伦说,“我们就是很淡漠的人”。心理师站起来说,“你们跟我心目中所设想的丽莎的父母完全一样”。送走了他们。此题也无解。丽莎在准备考试的紧张关头,乔布斯买了夏威夷旅行的机票,说如果你不一起去,就是不愿意参与到这个家庭的生活中,于是丽莎只好跟老师撒谎请假去了。丽莎是弟弟(乔布斯和劳伦的孩子)的全职保姆,有一次乔布斯邀请丽莎去参加一个纳帕山庄的Party,丽莎激动地穿上了长裙、遐想着以乔布斯女儿的光辉形象闪亮登场,却在入门处被劳伦把弟弟往怀里一塞,原来也只是充当了他们的随行保姆。凡此种种。你几乎怀疑,丽莎究竟在乔布斯心目中是什么人呢?这一点,从丽莎和乔布斯有一次的对话中,可以看出端倪。丽莎向乔布斯提出,可否把他的有刮痕的汽车送给她,乔布斯立刻冷冷地说,“不,你从我这儿什么也得不到”。据八卦新闻说,丽莎的妈妈一直在要求乔布斯补偿她俩,包括送房送车,甚至威胁乔布斯,如果不给她3000万,就把他们的故事写下来。乔布斯毫不客气地拒绝了丽莎的妈妈。我想,乔布斯心里,也把丽莎当作了为了他的钱而来的吧。其实丽莎倒是真的有些冤枉,小时候的她,只是想得到父亲的一句肯定、一个爱抚,像其他所有父女那样无拘无束地相处。可是奇怪的是,乔布斯只有在和丽莎在谈到性的时候,才会神采飞扬。他时而把丽莎当作女儿,时而又怀疑,时而又厌恨,可能就是这样的心态,使他们无法正常地相处。丽莎的妈妈安慰丽莎说,He loves you, but he just doesn’t know that.他爱你,只是他自己并不知道而已。
只是当初在一个错误情景下的出生,而给后续生活相处带来了种种错误,竟然会延续得这么长久!真是令人惋惜。
小说飞快地进行着。丽莎总是试图以自己的好成绩、自己当选了学生会主席、自己辩论夺了冠,期待让乔布斯终于能瞧得上她、喜欢她。她一门心思地讨好劳伦、摘了鲜花在劳伦下班时洒在她身上。可是当摄影师来家里照家庭艺术照时,在劳伦拉她进来合过一张影后,乔布斯说,“好了,丽莎,你该把镜头留给我们了。”
丽莎终于向哈佛提交了大学申请,她对面试官说,我做了所有那些好学生该做的事情,校报主编,辩论冠军,斯坦福的实验室研究,等等等等。面试官漫不经心地翻着材料,问到你爸爸做什么的?丽莎觉得机会终于来了,她说,我爸爸自己创业的,他发明了一种电脑叫苹果。空气凝固了。面试官旋风一样冲出了房间,十分钟后回来,丽莎被录取了。收到通知书后,她兴奋地在自己房间窗户上贴了纸条“我进了!”,贴在乔布斯上下楼梯必经之处。第二天早上乔布斯看见了纸条,问劳伦发生什么了,劳伦说,丽莎考进哈佛了。
结果乔帮主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声,Oh, right. 哦,好吧。
丽莎觉得自己已经做到了极限,可是,仍然没有让爸爸认可她。甚至,在哈佛上到一半的时候,乔布斯把丽莎的学费停了。因为乔布斯觉得只有在要钱的时候,丽莎才会想起他。
这是一对“冤家”父女。我也只能如此慨叹了。
最后,邻居看不下去,趁夜黑,把丽莎搬出了乔布斯家,并供她上完了大学。丽莎毕业典礼,邀请了邻居夫妇、但也邀请了乔布斯,邻居夫妇一气之下,没有参加毕业典礼。用丽莎的话说,“他们没有能用钱买到一个女儿”。看到这句话,我对丽莎好感全无。
一个巴掌拍不响。
乔布斯的绝情,可能也遗传给了丽莎。这是来自于强大基因的讽刺。
乔布斯在面对女儿时又爱又恨又犹豫,这种日子想想也不好过。
看到这里,也就很能理解,整本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不同常理的故事情节,乔布斯为什么是那么怪的一个人。
我是乔布斯的拥趸,他改变了世界。在生活中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并不影响我对他的尊敬。正是由于他是一个心无旁骛的、纯粹投入在产品中的古怪天才,才会那么绝情,他如果不这么专注于工作,婆婆妈妈的,也就没有那些伟大的产品了。
而且说起来,丽莎的自传,我要对她的视角的客观性打个问号。
但无可否认的是,丽莎注定要一辈子,生活在被乔布斯否定和忽视的阴影中了,她没有得到父爱,这是无法弥补的缺憾。她虽然也有成功的事业、写作功底也颇为了得,但她不是一个自信的人。她答应了乔布斯他死后不会写他,可她还是写了,而且用了很多不堪的描述。你知道她其实内心深处仍在怀疑,不能释怀,既是怀疑乔布斯爱不爱自己、也是怀疑自己到底值不值得爱?
在乔布斯最后患癌的那段日子,丽莎开始顺手将他家里的摆设和小物件偷偷拿走,有一天晃进厨房,看见挂板上画着“乔家的农场”,有五头牛,下面是乔布斯、劳伦、以及他俩生的三个孩子的名字,没有丽莎。丽莎不存在!苹果的官网上,乔布斯的子女中,没有丽莎的名字。丽莎不存在!
丽莎的妈妈,当年索要3000万抚养费不成时,也曾经写过一本“The Bite in the Apple在苹果上咬一口”的书,描写和乔布斯一起生活的日子,充斥着性和嗑药,据说那本书把乔布斯写得更加坏。她分明可以发挥自己在艺术创作上的天赋,哪怕被渣男抛弃后也可以好好经营自己的生活,可是却选择了藕断丝连、然后一次一次被伤害后、自暴自弃,也完全没有照顾女儿的感受。她们母女的一生,都谈不上快乐。可是,这一切并不全都是乔布斯的错。
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有两点:一是“忽视”是伤害孩子自信心的最厉害的武器,无论多忙,都不要忽视与子女的相处,底线是一定要让孩子感受到你对ta的爱。二是,一定要教育女孩子们年轻时慎重再慎重、尤其不要过早生育,你必须拥有自己的世界和立足的本事,先成人、然后再谈成家,否则很可能会从精神到物质上都走入恶性循环。
看完书,如鲠在喉,不吐不快。Good Reads上丽莎写的这本书3.9,Issaccsson写的那本乔布斯4.2,丽莎妈妈写的那本3.5。一个人,用这三本书来360度地去了解,也真是挺替乔布斯遗憾的,他是一个不幸福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