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男的三次报应

1.

大家好,我叫居然,我一直有个死党叫做花心男。

也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了,反正自打我情窦初开时,他就在我的生命里充当着人生导师的角色。

小学五年级,一个姑娘喜欢我,起初没有光明正大地跟我讲,只是总是出现在我的下一个拐弯的路口,手中拿着那时候比较流行的卫龙辣条和一瓶雪碧,夏天的时候卫龙辣条就会升级为蒙牛冰激凌。那个时候在地上拾到一块钱我都交给老师,其实一块钱也能买两包卫龙解解馋了,但是当时实在是受《小学生守则》和《我在马路上拾到一分钱》影响颇深,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听话的热爱祖国热爱社会拾金不昧的好少年。可能再加上我那时长得十分清秀,还散发着三分帅气,还有全校第一的头衔,所以如果遇到课桌上多了一封情书也不足为奇,但这只是我现在的幻想,情书的确有,但没有很多,喜欢我的人固然不少,但她们不喜欢写情书,喜欢让我懂她们的心思。当时我只知道解决小明和小华的相遇问题,看他们俩能不能相遇,至于你到底喜不喜欢我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可能是我太木讷了,那姑娘看不下去了,直接一不做二不休,在众目睽睽下就跟我表白了。我就站在操场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傻傻地站在那,周围都是看热闹的小屁孩儿,像极了一帮怀春少男少女围着郭敬明在等他说出惊世骇俗的话语,然后一起呐喊“小四、小四!”,但我当时显然不是这么想的,我感觉我就是杂技团表演的猴子,他们在等我表演呢,当然还有一个母猴子在等我一起表演。我发呆发累了,就去上了个厕所,然后就跑到教室继续做小明和小华的相遇问题了,现在想想小明和小华这俩这辈子不能在一起,下辈子也要在一起,否则就真的太对不起我了,毕竟我有次我把他们相离运动,看成了相向,结果他们本分道扬镳的硬生生地被我弄得相遇了,从这点来看,我从小就有撮合别人在一起的潜质,长大也没有浪费这点潜质,到现在也成全了不少对,写到这里,真想给《非诚勿扰》写个自荐信,加一个居然嘉宾,职业:情感分析师。

成全了小明和小华,却把那姑娘凉在操场上了,那些准备看猴的观众也不欢而散。

姑娘一人半蹲在偌大的操场上。那时年幼,姑娘估计品不出那种绝望和凄凉,这么大的一个空落落的操场显然没有给她渲染出创作的氛围,浪费了这么好的灵感迸发。

年幼不懂得什么是绝望,但知道怎么落泪。姑娘就一个使劲地在操场上哭呀苦呀,直到把班主任哭来了。班主任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爷爷,一脸慈祥,他问姑娘发生什么事了。

姑娘显然不知道怎么回答。

班主任把姑娘领会班,然后一脸严肃地站在讲台上,咳嗽了几下,说:“是谁欺负***了?”。班主任话还没说完,就有一大把人头转向我,还有几个狐朋狗友简直是伤透了我幼稚的心灵,竟然还没大刑伺候就出卖我:“老师,我知道,是居然欺负她的。”

尼玛,这算我欺负她吗?明明是她想欺负我好吗?我当时还不明白欺负的准确定义,竟然无比愧疚地站了起来,认为自己犯下了滔天大罪,默默地低着头,等待着班主任的宣判。

班主任还挺民主,走到姑娘面前,喃喃细语地问姑娘:“你打算怎么惩罚居然?”

姑娘一开始没有说话,可能是在考虑自己是不是冤枉我了,还是我死有余辜。

我当时想着姑娘肯定会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班主任讲一遍,然后给我一个公正的裁决,谁知她思考了片刻,冒出一句:“让居然晚上放学陪我拍大头贴吧。”

Oh my god !有没有搞错。

班上同学都笑了起来,班主任也几乎快要笑出声来,不过他硬是忍住了,只露出蒙萨丽萨的微笑。

接着上课铃响,班主任继续讲小明和小华的相遇问题,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那我晚上有没有跟她去拍大头贴呢?

去了。

虽然我很不情愿,但是怕她再跑到操场上哭,再被班主任领回来,再问谁欺负她,再被那帮兔崽子举报,没敢继续想下去我就跟她走了。

姑娘照完了,要我跟她合照。

这个不在惩罚范围内,属于滥用职权或者属于变本加厉,我直接果断拒绝,她拿我没办法,只好变了一个法子,说让我进去拍几张。

我觉得挺好玩的,就去拍了。的确挺好玩的。

拍完了,姑娘把属于我的给我了,但是我清楚地记得我拍了一组12张,姑娘只给我10张。

尼玛,我上当了!

这个姑娘就一直这么纠缠我,奇怪的是,我也没有拒绝她,也没有答应她。

当然在此期间,我六年级谈了一段我到目前不把它算作初恋的恋爱,故事的女主角当然不是那个姑娘,当然女主角也只是一个用来表达我六年级谈了一场“恋爱”的意图,她是谁不重要,总之不是那姑娘。

和五年级相比,我跟那姑娘的关系升级到好朋友。当时幸亏没有备胎这个词,不然肯定有人会用“备胎”来形容那姑娘。

姑娘也知道她是属于“备胎”范畴的,但是她不介意,也丝毫没把“备胎”当回事。

一次,我去她班上找她(六年级跟她不在一个班),在后面偷偷张望的时候,她班的一个姑娘不知道我把手放在门锁口,竟一不小心猛地关了门,结果我左手的大拇指就“镶嵌”在门锁里了。

血流不止,我以为我左手就这么废了,就哭得稀里哗啦,丝毫不顾男子汉大丈夫的颜面,姑娘闻讯赶到,连忙送我去宿舍,当然老师也被知情者叫来。

在我已经说服自己“幸亏不是右手,还能写字”的时候,医生告诉我骨头没有断,缝了11针,然后就天天喝鸽子汤,过了两个礼拜就知道是虚惊一场了。

这应该是我人生因多情而遭的头一次罪。

我多情、花心大萝卜还真不能怪我。其实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

我把我的感情告诉了花心男。

花心男告诉我鱼和熊掌要兼得,不能顾此失彼,要全盘照收。

我问花心男怎么个全盘照收法?

花心男说:“跟那个死心塌地的保持暧昧,选择另一个当女朋友,以女友名义拴住她。”

我说:“这叫脚踏两只船,万一翻船怎么办?”

花心男问我:“你会游泳吗?”

我说:“不会。”

花心男笑了笑:“不会就好。肯定有个会游泳的救你的。”

虽然我听不懂他说的话,但还是按照他的指示做了。

后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也应了花心男的话:

如果同时有两个人喜欢你,你往往会选择那个不太喜欢你的。这是人之本性。说到底,人都喜欢犯贱,你越对他好,他会越不懂得珍惜,时间长了,就会认为理所应当。但时间长了,对你好的人似乎也培养成惯性了,认为对你好是理所当然,对你不好她估计还会心生愧疚。

的确我船沉了,那姑娘救了我,把我带到她的船上。当然我只是走投无路在她穿上小憩片刻,没有做太多的停留,她还只是我的“备船”。

2.

初中的时候,我还在我原先的地带,港口没变,高速也没变,所以她还是我的“备船”或“备胎”。

心甘情愿。

你情我愿。

初中出现我的初恋,是花一个礼拜追到手的,倍感珍惜,但当时学校戒备森严,明言令行禁止在校生谈恋爱,所以我一直没敢声张,只是暗地里做些小动作,其实后来才发现我那动作实在太小了,手都没牵,好几次看到学校树荫下有认识的男女拥抱在一起,在互相舔舌头,“多脏呀。”,当时看了觉得呕心,立即走为上计,眼不见为净。

等稍微长大了些回忆初恋的时候,才发现我真的很纯很纯洁,但我还是把它算作我初恋了,因为那女生长得不错,而且我们属于那种情投意合的那种,有这样的一个初恋也挺光荣的,我想。

后来觉得我当时想法真幼稚,不过既然都认定它是初恋这么多年了,就不更改了,不难显得我情感史太混乱。

虽说我跟我初恋没牵手,但跟另一个姑娘却尝试了贴身拥抱,当然没有接吻,我很纯洁的当时。不过我还是一味的自信,纯洁不会影响自恋的,每每在路上走路,有女生多看了我一眼,我就会觉得是不是她对我有意思,然后无比装逼地挺直腰板,时不时吹自己额头前的一撮头发,也算不上刘海,太短了,即使刮风,发型也不会有所改变,只是感觉吹头发的动作很帅,就跟长大穿杰克琼斯一样,没有必要,但喜欢那种感觉。

当然拥抱这一茬也不是出于我的本意,花心男看出了那姑娘对我有点意思,就怂恿我“顺应民心”。

他还教育我要欲擒故纵,不要先发制人。懂得若即若离才能在花心界游刃有余。

但是我犯了个错误,我蠢蠢欲动,幸亏姑娘比我还主动。

从此,我就多了个备胎。先前的那个姑娘,也就是我的第一任备胎还是对我念念不忘,还时不时给我送东西,什么圣诞节、元旦节、情人节啊,我总是会收到一些来历不明的礼物,其中有些就是她送的。当然我自己也会给我喜欢的女生送东西,也许这些女生让我知道她们喜欢我,我也不会送东西给她们了吧。

久而久之,我就有了个外号“花心大萝卜”,这个名号让我行走江湖处处小心翼翼,生怕被仇家追杀。

可是花心男告诉我:“炒作你会吗?有这名号更利于你驰骋沙场,若有女生喜欢你,不会计较你的历史,最多是有所防范,不过因为这名号,你的吸引力会增值。”

我说:“这什么歪门邪理。”

花心男说“有没有发现你名声远扬,然后招来很多女生的观望?”

我说:“好像是。”

“祝你好运!”

进入高中的时候,我喜欢上我们学校的校花。当时有个姑娘一直陪伴着我一起追那校花,不知情的还以为那姑娘还喜欢校花呢。

校花是外表比较高冷,但是内心却是无比热火的人。经常翘课出入网吧、酒吧、夜店之类的场所,在当时我们这些纯情的高中生看来,这些都是不可思议的。而且更让我匪夷所思的事,校花喜欢抽烟,可能她要标新立异吧,这样才能配上她的校花身份。

当时的我显然被她无可挑剔的外貌勾魂了,竟死心塌地为她做牛做马,为她缩衣节食,就为了给她买德芙、买生日礼物。

校花也跟我忽冷忽热,若离若即的,这个桥段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却不愿承认,虽然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我是校花的“备胎”,而且是最不可能使用的备胎。

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备胎”会对我如此死心塌地。

我们都是活在自己给自己设定的框架中,这个框架包括梦想还有欲望,我们都是有侥幸心理的可怜人,尽管现实已经发在眼前,尽管我们自己心知肚明,但还是会心存侥幸心理,愿意为了自己的欲望搏一搏。所以,当我们知道自己沦为“备胎”的时候,我们还是会给花心大萝卜们主动献殷勤,甚至投怀送抱。

终有一天,校花一脚把我踢开一遍,我人财两空。

这也许是我花心来遭受的第二次惩罚。

但幸亏还有帮我追校花的姑娘陪着我。想想以前姑娘陪我一起埋伏在校花经常出没的地方,然后制造个意外邂逅,姑娘总是在一旁暗示好我现身的准确时间,不差一分一秒;姑娘还每天带我最爱吃的靖江猪肉脯,让我以最好的状态去死皮赖脸地跟校花搭讪。

我一直在疯狂享用着她对我的喜爱,校花于我也是。

姑娘和我都知道,她只是我的备胎,但是知道了又能怎样呢?

明知故犯真的很可恨,怪不得要罪加一等,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甘于冒险,真是愚蠢至极,世间聪明之人又有几个?在爱情面前,谁不是傻瓜?

我把花心男招来,问他我应该如何收场。

花心男告诉我:“你这次是栽在同行手上了,我们这一行千万不要喜欢上一个比你更花的,不然你就是自讨苦吃。好在吃一堑长一智,你现在可以继续撒网捞鱼,不要因为这一失误一蹶不振。”

“可是我觉得再这样下去会伤害很多人,我会遭报应的,而且我觉得我已经遭过报应了。”

“你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哪有什么报应?”

我再一次相信了花心男的话。

3.

后来进入大学,港口和高速路口都换了,之前的备胎就全部变成“远亲”。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便在大学找了一备胎,不久也找了一艘船。

久而久之有了一艘船,竟然喜欢上这种感觉,也没有跟备胎维持那种应该有的若即若离。备胎也不好明目张胆来找我,自然便疏远了很多。当然深陷情网的我并没有察觉到我这一点,那时候的心思都放在一人身上,哪管得了其他人的喜怒哀乐,连自己的心情爱好都自动更改为船主的风格,没有半点偏差。

一个昔日的花心大萝卜变得那么安分守己实在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可怕到连身边的人都怀疑,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当然安分守己是真真实实的存在,这一点是没有人反驳的,可你只能可以控制自己但无法左右别人的情愫。

世界上更可怕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当有姑娘跟我表白的时候,我二话不说直接拒绝,而且还义正言辞地告诉姑娘本人已名草有主,不能随意沾花惹草,望请见谅。

那姑娘仿佛洞晓我的一切,对我说:“不像你的风格呀?”

我纳闷:“我的风格是什么?”

“你怎么会拒绝一个美女?”

“你意思是夸你自己你是美女喽?”

“难道不是吗?”

“是,可是我有女朋友了。”

那姑娘是更花心的主儿,可没想到我居然痛改前非了。痛改前非也不能弥补罪过,否则干完坏事立志重新做人就免于责罚,这世界就乱了套了。很显然这世界在按它特定的规律运行着,不会因为某个人改了它的规则。

后来,我当年预感的报应果真到来,我被船主赶下了船,原因是船上容不下这么多人,虽然你曾是最重要的船客,但你现在必须下船。

这是我花心以来遭受的第三次惩罚,终极惩罚。

我没有把我下船之事告诉备胎,一个人也想不通,难道是江湖中的“认真你就输了”?

我问花心男:“到底怎么回事?”

花心男显然有气无力地说:“你还是棋逢对手了,不过你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了呀。”

“哪里不慎?”

“你的备胎没有派上用场,你完全不具备花心的基本修养。”

“什么是花心的基本修养?”

“除了相貌堂堂之外,这是基本外在前提。花心的基本修养是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任,保持神秘感。也就是俗称的‘三不一保’。”

我说:“什么玩意儿,你这是亵渎爱情!”随即给花心男一巴掌。

狠狠的一巴掌,啪啦一下打在自己脸上,生生地疼。

4.

原来花心男只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小人,每个人内心都藏着一个花心的种,它会越长越大,侥幸滋润着它,自信自恋也会催促它的生长。

它陪着你过五关斩六将,陪让你意气风发,但是它不知道世界是公平的,一切孽债都要偿还,你被它骗了很多年,最后终有醒悟的一天,到头来你会发现自己自欺欺人这么多年,真是愚蠢至极。

那些备胎的主儿,也是内心小人作的祟,被伤害无数次,可能是因为爱情,也可能是因为欲望。

我们其实都是由无数小人组合成的,这些小人在自我斗争,胜利的一方就是我们呈现的表象。

花心男挨了我一巴掌后,对我坦诚相告:自作孽,不可活。人活一世,要积德行善。花心纵使可以万花丛中过,但难免不会被玫瑰花刺受伤。花心的人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会伤害自身。对待感情要专一,专一不是一辈子只爱一个人,而是喜欢一个人时的一心一意。恋爱时,收敛一下自己的花心小人,千万不要让他跑出来。

在遇到真正的爱情之前,不要随意牵手,保持单身不失为一个沉淀自己的方法。待到时机成熟,定会在茫茫人海,遇见你的心有灵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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