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暴力,
这几天已经有很多文章在写了,
想必大家也知道那些事了。
我只想问大家一个问题:
如果打死一个陌生女人,
会怎样?
是的。你要偿命。
但如果你虐待死一个被称为妻子的女人,
你猜会怎样?
最多只判7年。
在家暴曝光以前,@沱沱的风魔教 粉丝数是6万多。
截止我开始写此文时,他的粉丝已经涨到了17万。
哦,不,等到我写完时,已经是19万。
他在自己的微博介绍里,写上:目中无人无法无天。
疑似他的朋友圈介绍则写着:
一副油盐不进、刀枪不入、毫不悔改的样子。
可就是这样坏透的人,依然吸引了很多人前去关注。
说实话,我不明白这19万人,是想看热闹,还是被吸引——如果是后者,真的太可怕了。
而我更不解的是,为什么一个人如此长期的、故意的、严重地虐待另一人,处罚会如此之轻。
后来沱沱被拘留20天,罚了点小钱。
处罚重么?
大家自有判断。
我相信,假如你在大街上,遇见一人,忽然这么暴打他一顿,对方一定会跟你拼命。
倘若你还打了这人5次,那你完了蛋,后半生都不得安宁。
但打老婆,打女朋友,就完全不一样了。
你打了也就打了。
处罚就是现在这样儿。
所以有人就说:“如果你恨一个女人,就娶她为妻。”
因为娶了她以后,经常性虐待也不会受重刑。
- 心情不好,打她一顿。
- 没钱,打她一顿。
- 对方服侍你不到位,打她一顿。
- 不听你的话,打她一顿。
- 没出息,打她一顿。
打完了,服个软,抱一抱,流几滴眼泪,对方就原谅了,然后继续打。
被发现了,全网轰动了,只拘留几天。
而打死她,只判6年半。(董姗姗案中,施暴丈夫只判6年半)
是的,董姗姗案告诉我们,打死妻子最高只判7年。出来后,你又可以娶一个23岁的姑娘继续成家,继续打。
听到这里,大家是不是悚然而惊。
有时候不把话说透一点,大家不能理解其中的残酷。
爱,竟成了暴徒脱罪的法宝。
婚姻,竟将你所受到的伤害,全部轻微化。
真是呜呼哀哉。
我曾经也和大家一样,非常不理解这种处理方式。
后来方才明白,很多的家暴案,都不是按故意伤害罪来定罪的,而是按故意虐待罪。
比如上文提到的董姗姗案。
她被丈夫长期家暴。
严重到什么程度呢?
医院诊断书描述:右肾变形萎缩、多条肋骨骨折、肺挫裂、头部多发挫伤……
大夫描述:“就像是被一群人殴打过”。
后来活生生打死。
董姗姗死后,董母找律师,律师提出要以故意伤害罪上诉,但后来还是被定为虐待罪。
在这里先说一下,故意伤害罪和故意虐待罪,量刑是完全不一样的。
以下是故意伤害罪的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下是虐待罪的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0条规定: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也就是说:
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定无期甚至死刑。
故意虐待罪,刑期为二年以上,七年以下,远低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刑罚。
虽然董母的律师,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但最终依然是按虐待罪处理的。
为什么会这样处理?
来看看当时的检察官发表的文章。
也就是说:
1,因为他们是家庭成员。
2,施暴者不是故意要伤害或杀死她,而是想摧残和折磨她。
3,故意伤害是一次性的,故意虐待却是经常性和一贯性。而被折磨至死,也只是日积月累的结果。
所以,董姗姗案只定性为虐待,而非故意伤害。
这就告诉我们,当一个女人被长期家暴,病痛缠身,最后含冤而死,你也很难让丈夫承受应有的惩罚。
但量刑这么轻,施暴者竟然还觉得冤。
王光宇被判6年半,不服。继续上诉。不过二审维持了原判。
6年后,他出来,很快又娶了一个23岁的姑娘。没几个月,该姑娘到了律师事务所,称自己被家暴。
律师一问:“丈夫是谁?”
“王光宇。”
所有人都愣了。
而这个姑娘至今都生死未卜。
回到沱沱的事。
因为宇芽是网红,粉丝有几十万,再加上PAPI酱的影响力,一下子引爆全网。
但恁是如此,我们还是很担心:
A,要是沱沱出来以后,报复宇芽,怎么避开?
沱沱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他肯定不会放过宇芽。
而且他了解宇芽。
知道宇芽的很多私人信息,知道宇芽的家、父母、车、房、手机、身份证号......如果他跟踪、蹲守或人肉,怎么办?
想想真是细思极恐。
B,要是他靠近了宇芽,并进行报复时,说宇芽是他还没分手的女朋友,之前两人只是闹脾气,继续控制她,打她,又怎么办?
这是故意虐待,还是故意伤害?
C,如果沱沱不找宇芽了,又找了一个小姑娘,继续打那个女孩,怎么办?
暴力是会自我复制的。
沱沱的三任前妻,都被他家暴过。
宇芽也被多次家暴。
他的下一任,肯定也逃不开。
而有了这一次的经验,他会更小心,也会更严厉。那那个女孩怎么办?会不会成为另一个董姗姗?
D,人世间那么多的“沱沱”,其他女性怎么办?
“沱沱”这种男人,在这个世界上太多了。
可能在你我身边,就有那么几个。
甚至你丈夫可能就是。
我们又没有宇芽的影响力,又因为种种原因,暂时无法离开,或者害怕离开,怎么办?
对此,我能给的建议只有三条。
简而化之:
A,一定要让亲朋好友介入。
B,一定要报警。
以上两条,大家可能都听说过了。不多说。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第三条:
C,如果保护不了自己,对方又纠缠不休,一定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家庭成员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而在申请时,你需要以下证据:
- 受伤照片;
- 相关聊天记录;
- 在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
- 报警记录;
- 派出所出警记录;
- 派出所的伤残鉴定;
比如这一次,宇芽为防止沱沱再次伤害,11月27日,她向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调查审理,已依法作出对宇芽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禁止沱沱殴打、威胁、辱骂;
禁止沱沱骚扰、跟踪、接触。
如果有违反,重则会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当我们无法保护自己,人身安全保护令,可能就是我们最后的保护伞。
至于施暴者,我想说,法律之外,还有道德。
道德之外,还有舆论。
希望关注沱沱的19万粉丝,不是19万崇拜者,而是19万监督者。
当他出来以后,无论做什么,说什么,都会记得那19万双眼睛,正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也希望大家的每一声责骂,都能令他收敛暴行。
每一个转发,都能提醒他不忘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