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传》:一个混蛋的成功

在一个名为“震撼人心的史诗音乐”的歌单下,我看完了Walter Isaacson的《乔布斯传》的最后几章,结束了三天的历程。文字与音乐交相辉映,仿佛在我心中再现了一个恢宏的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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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的封面

Wozniak

令我有更多共鸣的人,是沃兹尼亚克。

到了四年级……在乔布斯还在为一个连他父亲都解释不清的碳精话筒而迷惑的年纪,沃兹尼亚克已经在使用晶体管搭建对讲系统了。

这一句中的信息量,几乎涵盖了创立Apple以前的一切。

四年级,乔布斯可以拿到一个话筒中的零部件,沃兹尼亚克甚至可以搭建一个我现在都搭不出来的电子系统,这就是硅谷那片区的文化氛围。而那时的我,还窝在田埂的阴影里看《三国演义》,对电子技术的了解连乔布斯都不如。

为什么这样一个故事的背景会在那个时代,地点会在那个经纬,已经得到了最好的诠释。他们在幼时痴迷的、擅长的,已经决定了他们一生的方向。

沃兹毫无疑问是一个个神童,乃至于长大后的黑客,一个50倍于普通工程师的超级工程师。从各种技术向的恶作剧,到第一次挣钱的蓝盒子(免费打电话),再到令Apple起家的Apple Ⅰ、Apple Ⅱ,都一再证明了这一点。这一时期的乔布斯,表现与普通的“寄生虫”没有太多区别。把朋友创造的价值倒卖出去,很多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只要他们渴望成功,而自己又无法创造,还能交上会创造的朋友。只除了一点,乔布斯对电路板印刷及其它细节的执着,是普通“损友”所不具备的。

乔布斯的父亲曾经教导过他,追求完美意味着:即使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对其工艺也必须尽心尽力。

Apple前期,一直在靠Apple Ⅱ的销售而活着,它一直卖了16年,使得Apple承受了Lisa的失败,与Macintash的巨额研发开销和一再推迟的时限。有一段时期,三个项目同时竞争,乔布斯的Macintash的团队运动衫上印着:“我爱工作90小时。”作为回应,Lisa的印着:“一周工作70小时,但产品已经面世。”Apple Ⅱ的淡定地印着:“一周工作60小时——赚钱养活Lisa和Mac。”

遗憾的是,沃兹从父亲身上遗传了不可磨灭的工程师烙印,以及正直的品性。虽然这正是我欣赏的,但也注定了他只能当一个配角。黑客的一个核心精神是分享,与Apple的文化背道而驰。

离开苹果后,他想做一个“万能遥控器”,遥控一个家庭里的所有电器。很可惜,这个想法太超前,即使到了今天,所谓“智能家居”也还只是一个概念,而智能手机,也还无法承载这样的功能。

Jobs

乔布斯是一个混蛋,无论从性格上,还是从人品上。

被生母遗弃的心理缺陷,并没有因为养父母的关爱而得以弥补。如同生母在23岁抛弃他一样,他也在23岁抛弃了自己的孩子,与首任女友的女儿。并且,公然污蔑这位前女友——“全美国28%的男性都有可能是孩子的爸爸”。

虽然自诩不为财,而且生活中也确实因为低消费的习惯而不缺财,但是他有时仍然忍不住本能中的贪婪。拉上沃兹尼亚克设计新的打砖块游戏时,他说好对半分钱,却从未说过每节省一枚芯片,都会得到一笔额外的奖金。沃兹最终节省了5枚芯片,却完全不知道有这样一笔额外的钱。

当然,人类的贪欲并非完全是坏事。对财富的渴望,让他准确地把握机遇,把蓝盒子、Apple Ⅰ等因追求技术而偶然产生的创造物及时变现。不过,这种程度的把握,很多人都可以。

除了举止粗鲁、张口“狗屎”以外,还有一个缺点就是刻薄。陪他一起去印度、从Apple草创之初就一直并肩奋战的老友科特基(Daniel Kottke),竟然没有一点期权奖励。谁劝他都不给,因为“科特基是一名领时薪的技术人员,不是领固定薪水的工程师”。

沃兹尼亚克离开Apple时,找Apple专有的设计公司(frogdesign)做出的设计,所有图纸被他强行销毁了,虽然这合法。而一年后,当他被撵出Apple创立NeXT后,却厚颜无耻地回头要求Apple授权frogdesign给他做设计。

服用迷幻药是我这辈子做过的两三件最重要的事之一,没有这种经历的人永远也不可能完全理解我。

我小时候第一次进电影院看的就是《毒品的危害》,所以对我这个生长在红旗下的人来说,这些侧面的乔布斯,我完全理解不了。这样的混蛋,怎么能成功?

Apple, NeXT, Pixar, Apple

不算去印度前打工的雅达利(Atari),乔布斯起家后的职业生涯,就分为四部分。

  1. Apple,1976年至1985年。
  2. NeXT,1985年至1996年。
  3. Pixar,1986年至2006年。
  4. Apple,1996年至2011年。

建立Apple主要依赖于沃兹尼亚克Apple Ⅱ的成功,乔布斯为了向夺走Lisa的董事会证明自己,倾力打造了Macintash。

首版Mac虽然在1984年初,随着那个著名的广告《1984》一起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但下半年却销量急剧下滑。图形界面虽然美丽,但128KB的内存却显然动力不足,Lisa是1024KB才勉强流畅。而没有硬盘、只有软盘的设计,也让用户复制数据时异常麻烦。为了降低噪音而坚持的无风扇设计,也让首版Mac获得“米色烤面包机”的称号。

NeXT的硬件从销量上来说,不算是成功,一直在烧钱。而即使后来Apple为了其软件NeXT OS而收购它,其实也未真正使用过。

Pixar吸引乔布斯的其实是其软硬件,然而,皮克斯电脑也没有成功过,软件RenderMan也卖不动。

皮克斯的数字动画业务——制作动画短片的团队——最初只是副业,其主要目的是对外展示自己的硬件和软件。

我们今天所熟悉的Pixar,其真正的成功也是以1995年推出《玩具总动员》为起点。并且,1995年末上市,让乔布斯坐拥10亿身价。此后,接连推出《虫虫危机》《海底总动员》等优秀作品,直到2006年被迪士尼收购。

乔布斯的职业生涯前半段,其实以失败为主。

1996年回归Apple后,大刀阔斧砍掉大多数产品线,只留下著名的四格战略,然后接连推出iPod、iTunes、iPhone、iPad等改变世界的产品,也让Apple成为全世界市值最高的科技公司。

乔布斯职业生涯的后半段这接连的成功,才是我们对他的印象。但这不全面,甚至不对,这只是发布会上的乔布斯,是他精心设计的皮相。

前后两段Apple生涯的巨大差距,很多人都归功于乔布斯本人的改变,但我认为是技术的发展。前半段处于技术不足的时代,设计理应顺应技术;后半段处于技术过剩时代,设计有了更多的空间。

就好比衣服破了后,在比较穷时,展现设计和品位的方式,是在补丁的位置绣一朵花;而在富裕了以后,毫无疑问是再去买一件新的。

同样是用最新的技术来展现优雅的设计,首版Mac是轰动与失败,而iPod、iPhone、iPad则是轰动与成功,区别不在于乔布斯明白了什么、改变了什么,而在于技术的发展让iPod等产品好看且实用,而首版Mac中看不中用。同样是去掉风扇,首版Mac就是“米色烤面包机”,而最新的MacBook就是了不起的进步。

前后两段Apple生涯,乔布斯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变化的是世界。

The Reality Distortion Field

现实扭曲力场,这是许多人对乔布斯独特魅力的共同总结。

现实扭曲力场是几种因素的混合物,其中包含了极富魅力的措辞风格、不屈的意志和让现实屈从于自己意图的热切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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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用这种特有的眼神盯视你时,他说什么都是无法反驳的。 只有离开这种视线几分钟后,你才有可能想起来他错在哪里。

他让沃兹尼亚克相信,4天内他俩就能完成普通工程师需要几个月的打砖块游戏,尽管白天沃兹还需要去上班。然后,他们完成了。

在我看来,乔布斯的成功,主要由两大特质支撑,一是驭人术,二是完美癖

“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还是想抓住机会来改变世界?”斯卡利如果一直留在百事,说不定两家可乐公司到如今仍然难分轩轾,也许那里才是最适合他施展才华的地方。乔布斯可以吸引他想要的人才,仿佛能看到他们最深层的渴望,只用一句话就能打动人心。

“这是狗屎!”这是他独特的疑问句,通常可以翻译为:“为什么你要这么做?”如果那个人没有被首轮的语言暴力与精神摧残所压倒,那么往往能因为自尊受到挑衅而做出更好的成绩。

多年以来,我认识到,当你拥有真正的人才时,你不必对他们太纵容。
你期待他们做出好成绩,你就能让他们做出好成绩。
最初的Mac团队让我知道,最顶级的人才喜欢一起工作,而他们是不能容忍平庸的作品的。

吸引一流人才,尽情地压榨他们,并且让他们喜欢被你压榨。(还记得乔布斯直属的Mac团队运动衫上印着什么吗?)保证新加入的都是一流的,及时剔除蒙混过关或者江郎才尽的。

这就是他的驭人术。

这样的团队,毫无疑问是最有战斗力的团队,即使在大洋彼岸的今天,我们也已经身体力行、重新验证了。但仍然还有一个差距——完美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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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拍摄于1982年,由于乔布斯在挑选家具的时候太过挑剔,家中大多数地方还是空的。

一个像乔布斯那样拥有极度完美癖的人,无论是在美国还是中国,都是难以成功的,往往他们从一开始就一事无成。

乔布斯不仅对电路板的美观有要求,甚至还要Macintash以及后来的NeXT的厂房、生产机器等,都要刷上他喜欢的漆色。在各方面追求卓越,以至吹毛求疵的结果,就是预算的透支与项目的延期。这样的项目进度,是任何老板都无法容忍的,除非……他自己就是老板。

完美癖带来的缺点,与优点伴生。乔布斯的科技产品,不仅有着很高的完成度,还融合了一种独特的美感,成为了一种新门类的艺术品,体现了他特有的品位。

无论是驭人术还是完美癖,都似乎是可以学习的。但是让这种驭人术真正生效并降低副作用的“现实扭曲力场”,和站在科技与人文的十字路口所培养出来的独特品位,是难以复制的。

结语

我差点把乔布斯当做很多配角命中的贵人,比如联合创立Apple的沃兹尼亚克、Pixar的创新主力拉塞特(John Lasseter)、后来Apple的首席设计师乔尼(Jonathan "Jony" Ive),因为乔布斯带着他们功成名就、发家致富。但后来我意识到,他们才是乔布斯命中的贵人。

乔布斯是一个难以做出优质原创内容的人。他知道什么有价值,比如Apple Ⅱ的彩色显示、Mac集成的图形界面,但他本人却无法创造出这些东西。他只适合当一个领导者,带领一群才华横溢的人进行创造,对他们的成果进行择取,对最终造物进行塑形。

他是一个不讨人喜的混蛋,在任何一个体制内,他都无法上爬一步。而只有作为一个领导者,下属们才会有更多的容忍。

他很幸运,沃兹的Apple Ⅱ给了他一步登天的机会,让他从一开始就坐在领导者的位置上;拉塞特领衔的Pixar,在烧了他近十年的钱后,给了他巨大的回报,让他名利双收,重新引起了Apple的注意;而重归Apple后,和才华横溢的首席设计师乔尼一起,把它变成一家以设计驱动产品的伟大公司。

这个混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

译者与原作者

这本书的译者与原作者,都非顶尖。

译者的翻译亦步亦趋,带着一口还算通顺的翻译腔,勉强说完了整个故事。偶尔出现的错误断句,让标点符号阻碍了我的理解。

作者的问题更多。

  • 主线散乱

作者仿佛把卖力收集的素材,稍微整理一下就发表了。整本书都散布着错乱的时间线,好像不是在说一个人的故事,而是在随便闲聊。

这类人物传记,通常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来讲,而乔布斯的事迹与他的产品息息相关,如果分产品、分时期来说,也无不可。但作者并不完全遵循人物主线,也不按产品分区,似乎精心挑选了41件事(全书共41章节),然后大致按时间排列一下就算了事,对它们参差交错的时间线漠不关心。

我真是怀疑,作者在构思时,是否曾把所有素材排列在同一时间轴上。

  • 不谈背景

如果没有一点Apple和乔布斯的背景知识,很多地方的叙述莫名其妙。

iPhone还没说清楚,iPad的概念和不知何时出现的MacBook Pro就被提及了,仿佛不需要解释。整本书都没有介绍MacBook这条产品线,仿佛微不足道。甚至,连乔布斯的四格战略都没有介绍清楚,只着重说了下iMac。如果不是提前了解,我根本不知道每个格子里都是些什么。画一个四格图很难吗?作者不知道这才是这个CEO逆转Apple命运的关键吗?

还有一些技术相关的事情,如果我不是技术人员,根本看不懂在说什么。

十年后出生的人,最多能看懂这本书最不重要的那百分之八十。

  • 没有情感

作者仿佛立志于写一堆客观的事实罗列,完全不顾虑读者的情感流动。

当乔布斯大起大落时,作者的陈述让我心平气和。而每当一个改变世界的产品发布,在作者的叙述下都仿佛不过尔尔。行文毫无张力,落笔犹如印刷。

最不能忍的是作者叙述斯卡利那章。这哥们儿那时还没加入苹果,乔布斯还和他“蜜月”呢,你怎么能就剧透了?

这要是原版拍成电影,观众可以睡着好几回。

  • 没有产品设计图

书中说到,乔布斯在iPhone首版快要完工时,因为外观而叫停,进行了大幅调整。而在此处,竟然没有一张设计图!

很多事情已经时过境迁,就算是以保密为要务的Apple,也不会对过时资料太过在意。作者由乔布斯钦定,为了成书找遍了所有相关人员聊天,包括Apple现任高管,也经常出入Apple公司,甚至进入过严防死守的乔尼工作室,却一张过时的产品设计图都没有展出。

乔布斯最过人之处,就在于独到的品位与对完美的执着。这一点,什么长篇大论都无法说清,而两张产品设计图就够了——为什么一张可以,而另一张被毙掉?这足以让我们品咂多年。

没有人能够容忍一个画家的传记里没有其作品的插图,也没有人可以容忍一个棋士的传记里没有棋谱,而作者竟然能够容忍《乔布斯传》里没有产品设计图!

这说明,作者根本不懂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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