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招聘与入职的一点想法

在招聘环节,由相同岗位的人共同筛选简历和参与面试,借此已入职员工可以产生竞争感,同时为新员工的准确筛选设置了一层滤网。在面试后期商定工资待遇的时候,明确其工资有一部分作为绩效奖金进行考核。

谈妥入职意向后,可在入职第一周暂不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工作试岗期,在这一周里安排其工作任务,考察其专业程度和配合度。其中工作任务可以是跟目前产品相关的设计任务,也可以是其他能体现专业技能的工作考核。然后根据其表现可再次商定薪酬待遇及试用期(三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务合同即在法律许可范围内。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每月2倍的工资。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能感兴趣的:(关于员工招聘与入职的一点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