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蒙你出现,够我喜欢好多年(31)

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上大学后,故乡再无春秋,只有冬夏。”

然而,工作了的人会说“真羡慕你们,还有假期。”

是吧,越长大,回家的次数都在减少,回家的时间变的越来越不定性。

好久没有回家了,今天回了农村老家。农村的冬天太冷了,但是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有土炕。生着暖气,在炕上坐着,盖着被子。不要太舒服。

GROWTH

成长

承蒙你出现,够我喜欢好多年(31)_第1张图片

我每次回家,家父都嫌我吵的他耳朵疼,有点事就叫他。哈哈,这么冷的天谁愿意从被窝出来。

刚才看了老师的文章,文中说有一个活动,288元,一年52个周,每周送一个水果拼盘到家门口。我粗略的估计了一下,每周大约5、5元,有6种水果。应该是赔钱的吧,不过我很赞同老师的观点,这绝对是跟客户沟通感情的好方式。

但是如果我从另一个方面考虑的话,这会不会养成一种习惯。故事是这样的:甲有一个鸡蛋,每次都把蛋黄分给乙,久而久之成为一种习惯。当有一天甲把鸡蛋分给了丙,乙知道后朝甲大发雷霆,但是他忘记了这个蛋黄本来就是属于甲的,给谁是他的意愿。

有些事有些人我们或许知道不好,但是还会继续做着。为什么呢?因为习惯。还记得《甄嬛传》中,眉庄入棺时,温实初把传家玉壶放到了里面。甄嬛说他,人去才知情深。他答“守护你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习惯是不容易被改变的,而眉庄深宫里的每一份寂寞和执着我都感同身受,她守护我就像我这么多年以来守护你一样。”

如果你看到了我的文章,那就去找你深爱的人告白吧,人生苦短不要留下遗憾。

HO

ME

我对狗的喜爱,可能超出对任何物品的喜欢。因为从我记事起身边就有狗狗的陪伴。在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在养狗,因为狗是看门的。在农村啊,狗是不拆家的,但也是小孩子们的玩伴。

我说我以后买房子了,一定要养一只狗。母亲一直吐槽我,说我想的怪美。这样吧,我给你讲一个故事,我说好的。

她说你知道为什么很多人功成名就之后会抛弃自己的糟糠之妻吗?第一点是这个丑妻子随时都会提醒她,自己卑微的过去,不如换个年轻漂亮的。让自己不回忆过去。

第二点,妻子一般为了节省开支会疏于打扮自己。但是这个这个男人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家里马桶会这么干净,孩子会这么听话老实,老人定期体检身体安康,家里亲朋好友没有一点烦心事?自己的孩子只有在心情好的时候才会去抱抱,孩子半夜哭闹还嫌妻子不会哄孩子。

这就是很多所谓成功男人的通病,我说这个故事给你听得目的其实跟你养狗一样。你只陪着狗玩玩,当狗拆家的时候是我在收拾,一日三餐也是我在喂,光鲜亮丽的毛也是我在梳。你就会陪他玩,但是他还是喜欢你喜欢的要命,你每次回来他都很高兴,你走到哪里他会跟到哪里。

说了这么多,你觉得你还想养狗吗?你觉得养他这么麻烦你还会一如既往的爱他吗?

我落泪了,很认可母亲的话。我走过去抱抱她,才发现原来母亲这么瘦弱,头上也添了好些白发。

原来,最爱我的人一直都在。每次回家都抱抱你的父母吧,因为他们真的已经年老。

你可能感兴趣的:(承蒙你出现,够我喜欢好多年(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