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之爱』茗*2017-3-28*过了午夜的十二点

爱在一瞬间,被点燃,久久不能平静。

是的,我爱他,说不出的情愫,就这么傻傻地爱了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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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视频那一刻,感动袭遍整个全身,有点想哭。

也感谢莎莎同学及时分享,也抱歉未经同意晒聊天,这种心情,想必你会懂的,由衷对那些看到任何关于霆锋一切,都私信给我的朋友,有你们,喜欢霆锋的路上,不孤单。

对于你们来说,他是一个曾经负债累累,替父还债的叛逆大男孩,一个歌手,一名厨子,一个花心大少,云云,又有什么呢?他,之于我来说,“陪”我走过整个青春的正能量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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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出什么感觉,就是单纯的喜欢。

兴许是他的放荡不羁爱自由。

兴许是他的真情执着感动天。

亦或许是坚持不懈的拼搏感染着我。

永不言弃,是我在霆锋身上学到最多的。

我喜欢他,其实也没有那么疯狂,只是,认识我的朋友,无人不知,想必这种爱,在某个程度上达到了一种极致,想想也是温馨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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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个爱霆锋法呢?

初中时代,竟然傻乎乎地在右手臂上用小刀刻了一个“锋”字。午休时掩盖于背后,被老妈发现,结果就是,一顿训斥,想必是唯一一次最非主流的一次,那一年我13岁。

高中时代,有个专门放置霆锋的照片的集册。我会根据霆锋不同的表情,编辑不同的文字,以此缓解学习压力,激励自我,那个时候,他就是我的整个世界。

为了他,高中写过信快递到香港,还用5角,2角,1角的钱叠成心放置在信封里;为了他,警告过一个自称酷似霆锋的男孩收回自己的话;为了他,和别人吵过架,因为说我偶像的坏话;为了他,看了唯一的一次演唱会,尽管是远远地看着,还是不淡定地吼出了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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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碎碎的,稀稀疏疏的,都是关于爱他的零星片段。

现在朋友聚会,为我唱一首他的歌,总是会泪流满面。

爱,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换方式,但对于霆锋这种心底的喜欢,从未消逝。一部新的电影,一首新的歌曲,一个露天的见面会,足以让我欣喜半天,而我现在能够做的就是默默地听歌,看电影,静静地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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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的夜很静,很静。

想念霆锋的心,很重,很重。

也许,有人会觉得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这么脑残。可是,又有什么所谓呢?喜欢一个人,不容易。一直喜欢一个人,更不容易。在像今天这样平凡而又寂静的夜晚,有一个人可以想念,整个夜晚充满了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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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了霆锋失眠过多少次,已不重要。

因为我的心又再年轻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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