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杜撰集》——浅谈思维的意义

长途大巴行驶在左侧车道,空调冷风时而凛冽时而温热。

窗外天空布满大块大块浅灰色的云朵,它们顽固的聚集在一起,一动不动。车速逐渐提高,引擎的轰鸣声穿透我的耳机直达中枢神经。那成团的云相对我的加速度好像热气球似的渐渐动了起来。

因为这次旅行目的地是热带,我随身带上了阿根廷作家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的短篇合集《杜撰集》。在此之前读他的《阿莱夫》、《小径分岔的花园》等小说时,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感受。但此刻身处马来西亚的西部,看着不远处那茂密的橡胶、榴莲树,一层玻璃之隔的水分子在潮湿闷热的空气中仿若静止…这一切一切都让我产生了一种类似幻觉的虚无感,我感到身体很轻,眼前的座椅靠背逐渐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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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集》中收集了九篇小说,与其说是小说,我更想把他定义成哲学读物。

我重点谈两个故事,先说下《刀疤》。作者用了一个很典型的“叙诡”技巧将一个普通的故事讲的引人入胜且理所当然。博尔赫斯利用我先入为主的阅读惯性将故事结尾的反转拿捏的恰到好处,这是整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文章之一。

重点谈一下《博闻强记的富内斯》。这篇文章让我在阅读之后非常难受,以至于现在回想起六天前的那个下午,自己慵懒的躺在长途巴士后排的精神状态,后背仍阵阵发凉。

我前座的大叔把手机架在自拍杆上正在使用录像功能,透过他的手机屏幕我可以不看窗外也知道我们正在经过什么。我注意到他手机贴的是钢化膜,钢化膜的右上角有一处破损,破损呈C字型,而在那C 字型的中部沾了两丝极为细小的绒毛在冷气下瑟瑟发抖,那绒毛的顶尖略小于主体部分,它探头探脑的样子让我感觉非常可爱。

是的,我观察如此细致,罗里吧嗦的把大叔手机屏保破损情况描述的如此细腻有什么意义呢?六天前的那个下午,我不会想到这次观察会在五月八号的上午九点左右出现在我的文章里,我也不会想到那两丝绒毛在两分钟之后就被大叔用眼镜布擦拭屏幕动作时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如果我延迟了两分钟看大叔的手机,我还会见到这两丝绒毛吗?

思维到底是什么?

让我们回顾一下人类的思维历史进程,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外部对思维的内涵界定为社会历史的产物;皮亚杰从个体幼年的思维形态来认识人类思维的历史阶段;列宁对思维的整体性认识进行过初期部分切入。

弗洛伊德对意识进行了分层研究,阿恩海姆对意识中感觉和思维的关系做了深入探讨,巴甫洛夫两个信号系统学说为思维材料分类从源头上打了基础,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思维实际是不自觉地对第二信号系统运用的演绎部分的形式总结,培根又对逻辑思维中的归纳部分进行了完整的推进。

罗巴切夫斯基、黎曼、闵可夫斯基和希尔伯特等在数学载体上对思维空间从凸面、曲面、体流和放射等方面作了高层次的推进。

钱学森在更大背景下从思维的科学系统出发,提出思维要研究意识可控制的部分,只有清楚了可控制部分,才能不断地扩大可控制部分,缩小未控制部分,进而全部明白意识,为思维研究的范围和纵深延展提出了母体性框架,托尼·巴赞、德·波诺等也从技巧的不同侧面对思维进行了不同凡响的探讨。

以上种种,均没有对思维进行准确定义。

思维是否有意义?

回到《博闻强记的富内斯》这篇故事中,当一个人可以对所有细节——尸体缓慢的腐烂过程,一株葡萄藤所有的枝条、树上的一串串果实和每一颗葡萄,甚至是十几年前黎明时南面朝霞的形状都过目不忘…这到底是上天的恩赐还是魔鬼的惩罚?

当你意识到以上种种,你开始利用数学为其编码,用7014代替铁路,用7013代替马克西莫·佩雷斯,你使用只有自己才懂的语言与人交流,但却连365是三个百位数、六个十位数和五个个位数都不懂,那思维的意义何在?

思维到底是大众的集体意识还是个人意识流的问题让我想起了斯威夫特描写的小人国皇帝能看到钟表分针的移动,这是大千世界孤独而清醒的旁观者,如你,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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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我不知道你会有什么感觉,你是否启动了自己或十几或几十年前的记忆使用思维的方式铺陈开来,无论你如何选择,这都将是你思维的结果。

它好像对你我若即若离,却又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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