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未定(杂感)

      意国的诗人作诗论,大半是愤于民昧,是提倡诗人写诗不必顾及民众的。因为他们并不需要诗,倘要,也希望诗人把诗写得象牛奶、面包和《宪法》一样。

      我是没有去过意国(意大利)的,但由此可见,在那里,《宪法》于他们,是之于牛奶、面包一样有用。这情形,恐怕并非是“易地皆然”的。中国诗人多如牛毛,自鸣清高、超人者也不乏其人,但作诗论,却没有一个这样写的。细究起来,恐怕不独是中国文人刻意追求“独特感受”的缘故罢。

      前年,江苏某市文联的友人写信时谈到:“在现实生活中,《宪法》是靠不住的。因为敢于将它当抹布,揩擦酒席宴上脏污的人太多了!”由于早已身历了许多的世事,于这文字,也并非怎样地吃惊。比如《宪法》是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大抵也确乎有罢。但这恐怕也限于几个人在屋里说说话而已,倘是在几百人或几千人的场合,你要站在突出的高处给大众说,未必能够允许;要再印成文字,让更多更远的人听见,倘不是甘冒了“非法”之罪名,恐怕也是不成的罢!

      自然,也有特别的在。他们的“言论”那怕是随便说几句什么,也立刻会有许多的人们忙着给他题目用出号大黑体字印在报章上,一经连迭地推了下去。于国制的古片上,我是见过这样的场景的:皇帝站在高高的台阶上,脚下数万臣民一声“吾皇万岁万万岁!”都俯伏于地,单见屁股炮车样地撅起来。我想,他们当此时,也会轻舒双臂,有皇爷一样置万人之上的感觉罢;然而,那“言论”,最先是忙于印成文字的人是不认真看的;到在乡村,自然更无谁来看——邮差刚从邮包里掏出,即被村姑和农妇接过去,回家做糊鞋底儿或包东西之用了;在机关或单位,我则是常于侧所里遇见它们的。

      这并非是中国人的不注重“言论” 。《作家报》上,曾有一位先生撰文指责青年们发了一点文字便到处乱寄的浅薄,大抵是“浅薄”罢;然而,这正是对自己言论的看重,因为他们究竟不是“高深伟大”者流,并非时时都有酒足饭饱之后打着饱噎胡诌几句便可印行的机会。言论的不被看重,便正是牺牲了众多言论的代价所唤取的。这是数千年“灿烂文化”的极境,这是对人道轻蔑的丰碑!中国倘有希望,便首先在于等待诗人也写出那样的诗论之日,尽管这与诗人对人生的“高度的看法”还相去甚远。

      停笔时,浑身战栗,我疑心这文字也不会逃脱“鞋底儿”和“厕所”之命运的。幸好并不预备成文,因为连题目也没有。

                              19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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