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一个多月,我没有去其他地方,大部分时间泡在深圳图书馆,只干了两件事,阅读和构思小说。我得承认,之前阅读量贫瘠,需要静下来去阅读;也知道,我的文章文学性不高,读得越多,越知道差距。
之前忙着生存,并在焦虑的海洋中荒废了很多时间,那时不知道读什么,有些读了也没读进去,或者没有领悟太多东西。如果我的创作之路有个起点的话,我愿意把上个月当成一个写作之路的开始。
最近陆续读了芥川龙之介、毛姆、纳博科夫、昆德拉、太宰治、村上春树、托卡尔丘克、白先勇、刘以鬯、袁哲生、班宇、双雪涛、张嘉佳等,或长篇或短篇,有些已经看完,已经还在推进。更多的作者如卡夫卡、加缪什么的都在书单里。产生直接触动的是《月亮与六便士》,不是写的多好,而是我在其中找到一种人生认同。待会再细说。
我每天像上班一样,九点去图书馆晚上六点回去,吃完饭再去社区图书馆坐会儿。很喜欢冬天的深圳,宛若春天,不冷也不太热,阳光充足,治安很好,公共服务便利,天空偶尔下点小雨,还可以去海边吹吹风。
中午跑到图书馆的天台吃早上带的饭,有时是冷掉的蒸面,有时是桶装酸辣粉。在那里可以俯瞰整个流动的广场,晒晒太阳,思考下人生。也观察人,除了那些好看的陌生姑娘,也看到了流浪者。
记得那天晴,阳光像是一个新世界。我吃了午餐——桶装酸辣粉和几个包子。楼下市民中心广场,有人在唱粤语歌。我走向垃圾桶,转身离开,一个人却从我的包装袋里捡起一个包子,吃起来。
像个乞丐或流浪者,但他衣着干净,头发有型,并不颓废,在和一个背着书包的年轻人说话。我想起了六便士的斯特里克兰。于是,我幻想着这个人的故事,虚构着他的人生,难道他天天在图书馆看书?
然后,我来到市民中心广场,又看到一个乞丐坐在地上吃饭,他灿烂地笑着,不惧任何人的的目光。旁边街头艺人在唱歌,稀稀拉拉围着一些人,前面摆着未售出的唱片。一个姑娘送来三瓶可乐,他们投以微笑继续弹唱。
吃完饭的乞丐手舞足蹈,幻想着手中拿着吉他,忘情地伴奏。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何方,他只知道阳光此刻很好。那是一首关于妈妈的歌,我站在远方,听得很想流泪。而在更远处,一个老人眯着眼睛在拉二胡,年轻时他在文工团,老了,可能生活有诸多不快吧,他一个人跑出来拉二胡,自由自在的。
于是,借鉴是枝裕和的电影,我构思了一个《流浪者家族》的故事,写了一千多字的大纲,增加了一个喜欢看星星和写诗的女人,她和那个图书馆的流浪者以及离家出走的老人,组成了一个“家庭”,住在河边女人盖起的城堡里……
2.
在那后不久,我看完了《月亮与六便士》,仿佛人生找到了答案一样,豁然开朗,对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有了笃定的信念,这可能会让我陷入一种偏执的人生,却不再顾忌别人怎么想了。人这辈子总要清楚自己想干什么。
书里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有些人并没有出生在他们该出生的地方。偶然的机遇把他们抛进某种环境里,可是他们对自己并不知道的家园有一种怀恋。他们在自己的出生地是陌生人,像异客,这种陌生感促使他们远行,去寻找他们某种永恒的东西……”
我想有些人终生都在寻找灵魂的故乡吧。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在原本有一个看似幸福的家,但那个他不真实,像《人间失格》里的叶藏一样,他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后来他突然离家出走去了法国,要当画家,终年待在一个破旧的小旅馆里,又流落街头,最后在一个小岛上定居了下来。那里仿佛是他的天堂,画出了很多成就他的画作,并用生命在墙壁上画出了一幅画,死后却一把火烧掉了。
当然,斯特里克兰在道德上是有瑕疵的人,这本书更触动我的是亚伯拉罕的医生。他曾经成绩优异,在最好的医院上班,有最好的待遇,有更光亮的身份和前途,如果继续做下去,当个院长什么的不成问题。
有一天他来到一个陌生的港口,在甲板上看到阳光下一座洁白的城市,他的心为之一动,突然狂喜,那是一种获得自由的感觉,仿佛找到灵魂之家。于是他当即决定,余生都要在这里度过。
亚伯拉罕辞去让人羡慕的职位,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过着“平庸”的生活——当个小医生。但他在这里很快乐,说从来不后悔,他没有别的要求,只想维持生活,直到死去。而他平庸的同事,得到了晋升的机会,并感叹:我为他浪费生命感到遗憾。
斯特里克兰和亚伯拉罕是别人的眼里的“疯子”、“傻瓜”,被认为是在浪费生命,可对他们而言,终于找到了灵魂的故乡,生命像被燃烧了一样快乐,自由,奔放,光明。他们可能是平庸的,也可能是伟大的,斯特里克兰证明了这一切。
100年后的今天,很多人觉得这样的人生态度过时了,不值得提倡,我也同意,不值得提倡。只是对个体而言,我们都有资格去追求自己意义上的成功和生活。
什么是好、什么是优秀、什么是成功、什么的快乐……社会有社会的标准,而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标准。那天和独舞同学聊天,我说自己是传统意义上的失败者,她说,那是你从别人的目光来定义自己。
想想也是,与其焦虑,还不如安心并笃定做一些事情。M同学曾说:“我这辈子就一个愿望,不多写,写就写好,但凡一篇(本)写好了能够留下来或者被讨论,然后死掉也不遗憾了。像太宰治一样,写完就自杀!”
他这话很极端,但也说明了他有努力想做的事情。而我想的也是如此,在我还没有生存危机的时候,给自己一两年时间,静心下来多看几本书,多写几篇拿得出手的文章。人生焦虑的事情太多了,不如先去完成一些事情。
3.
这个社会有太多的一定,一定要这样,一定要那样。但你应该问自己,究竟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是否愿意投入精力,并承担可能的后果和寂寞。不提倡大家一定像斯特里克兰和亚伯拉罕一样不顾一切,但下定决心的事情,都没什么好指责的。
很多人都在寻找灵魂的故乡,在定义自己人生的意义。
有个叫李海的人跑到东北鹤岗花五万块买了一套房,别人不理解这种行为,说这里是“死胡同”呀,是边境,是衰落的城市,没什么就业机会,到处是老人,到处是陈旧的,年轻人都拼命往外跑,而李海却像找到了故乡一样。
他是南方人,常年当海员,很想有一个家,可在南方买不起房。而鹤岗的房子是便宜的,当地消费也低,对他来说,区区几万块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家乡也没什么亲戚,随便去哪里住都一样。他不需要大城市的娱乐,不需要太多朋友,不需要在这里工作,他只想从海上回来的时候有个地方住。
有些人想要过得好一些、机会多一些,他们拼命离开鹤岗去南方,值得提倡;有些人只想在这人世间有自己的天地,他们不远万里来鹤岗做个孤独者,我们也理解,因为那是他们的选择。你想逃离的地方,说不定却是别人向往的天堂。
也有的人不想困在一个地方,不想要房子,不想押一付三。有一个叫Mantis的姑娘,六年时间里,她没租房,只背着一个包,四海为家,住各种民宿,当沙发客,睡过广场、马路、机场,她去了很多国家,看了很多风景,把钱花在了喜欢的事情上。当然也打工赚钱,可依然不租房,睡在公司会议室很多年……
还有人自己徒手建房子。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张素英,流浪到一个村庄,用各种建筑废料花了四五时间给自己建了一座三层的“城堡”,每天添砖加瓦。有人说是行为艺术,有人觉得太浪费时间了。但对她来说,那是她的精神世界!
这个世界有太多活法,无论是世俗上的成功,还是个人意义的成功,我们都要付出自己的热爱和努力。当然如果两者都成功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