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基读书 - 《缔造共和》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美国是一个强大而统一的“国家”,它的建国源于1776年北美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

然而这只是历史的“极简版”,事实上不仅独立战争从1775年一直打到了1783年,而且在1783年英美签订《巴黎合约》之后,“美国”人又花了6年的时间,直到1789年才选出了他们的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

我们几乎可以下一个结论:相比于从英国殖民者手中独立,对于这个被称为“第一个由人民在没有国王和教士恶毒干涉的情况下行使自己的权力建立的”国家而言,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是一件更具挑战的任务。

本书作者依托于4位在这个过程中起了决定性作用的国父们(乔治·华盛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詹姆斯·麦迪逊)的故事,向我们详细展示了这段历史。

独立战争并非为了“国家”独立

首先还是要看一下历史背景。1781年3月,随着马里兰(邦名)批准《邦联条例》,这份起草与1777年的“宪法”、终于获得了所有13个邦的批准。表面上看,这标志着北美大陆上建立起了一个统一的新政府。但实际上,这个条例的第二条就明确说明“各邦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以及任何未经本邦联议会明确授予的权力、管辖范围和权利”。翻译成人话就是说:各邦依然是独立的主体,除了本条例明确指出的权力义务,剩下的你原来怎么来现在还怎么来。而最为尴尬的是,这个“宪法”完全没有定义清楚新政府的征税权力(常规财政收入)。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独立战争是1776年开始的,但直到1781年,宣告独立的这13个邦,还没有真正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所以独立战争并非为了“美国”独立,而是为了这13各邦各自的独立。

事实上,在这一时期,居住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完全没有“美国”这个概念。他们只会考虑自己是“弗吉尼亚邦”还是“宾夕法尼亚邦”的。用今天的眼光看,这个联合体更像是“欧盟”,而不是一个国家。

为了方便表述,下文我们还是把这个没什么实权的新政府继续称作“美国政府”。

财政危机

战争是要花钱的,美国政府的收入来源主要就是靠印钱(大陆币),发行债券,以及向法国政府贷款。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债台高筑。更要命的是,上文提到的:新政府没有被明确定义征税的权力。1781年,大陆会议要求各邦支付总共300万美元,但实际仅仅收到39187美元。

为此,时任的财政总监莫里斯(可以理解为当时美国最玩得转资本运作的商业大鳄)试图推行“进口税法案”,以期能为政府带来一笔财政收入,但很不幸,这个法案在1782年流产了。

最终这个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以至于1783年停战条约签订后,解散的大陆军,那些为独立战争付出了一切的人们,没能得到任何的官方补偿(尽管邦联议会决定向所有军官支付5年的全额薪水,但是政府根本拿不出钱。最后莫里斯自掏腰包,向军官们支付了3个月的薪水)。

外交危机

除了支付战争费用,另一个严重依赖于统一政府的政治任务无疑是外交了。

这里的主角是当时的外交官约翰·杰伊,在1782年8月的一次重要会议上,杰伊与西班牙公使阿兰达伯爵达成了初步共识:密西西比河以东归新成立的美国所有,以西则归属西班牙。而在之后的会议上,杰伊又同意让出密西西比河的控制权。

如果你以现在的眼光去看美国的版图,你肯定无法理解杰伊为什么要作出这么大的牺牲(这块土地的面积还不到现在美国国土面积的一半)。但实际上以当时的人对美洲大陆的认知,这绝对是划得来的买卖。当时的美国仅仅开发了大西洋沿海地带,13个邦几乎都是沿海的。而根据这个协议,美国人等于在13个邦外,又额外多得到了一大片土地,以至于美国所获得的领土立刻超过了欧洲土地上的任何一个国家。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杰伊递交的条约没有被邦联议会通过,最终他只能私下里同西班牙国王约定,美国不会对西班牙对密西西比河的控制权发起挑战。

除此之外,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新的土地是属于谁的?向西扩张需要有一个政府作出一致性的政策,在1784年的《土地法令》中,西部的领土被定义为一项神圣的托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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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宪会议

基于上述的国内政治环境,在美国精英中出现了一大批“国家主义者”。他们认为新政府必须要抛开《邦联条例》重新立宪,重新建立起一个更加强有力的政府,否则这个新诞生的国家就会面临瓦解。

这其中最为关键的人物无疑是美国独立的领袖:乔治·华盛顿。独立战争结束后,华盛顿决定效仿辛辛那图斯,解甲归田,不再过问政事。但基于前文提到的大陆军解散时的悲凉景象,华盛顿心里非常清楚,自己的努力随时可能付之东流。

最后在杰伊和麦迪逊的极力游说下,华盛顿最终还是同意出席了1787年的“制宪会议”。

为了使新的宪法得以通过,制宪会议的主导者詹姆斯·麦迪逊可谓用心良苦。

首先,他直接排除了修改原有《联邦条例》的选项,会议上只有两个方案:通过新的宪法,或维持旧的。(这样做就避免了在如何修改上争论不休)

其次,他先让参会者们同意了:新宪法只要有9个邦投票通过即可生效的决议。(每个邦的投票并非是完全同步的,一旦有8个邦通过了,剩下的邦就会感受到压力,倾向于投票通过。而麦迪逊在投票前已计算过7-8个邦通过的可能性是很高的)

最后,他在起初不情愿的情况下,后期又主动促成了宪法的修正法案(因为主导修正法案可以避免对宪法进行第二次投票决议),该法案于1789年9月在联邦议会获得通过。

至此,一个“稳固”的新政治体宣告诞生,尽管华盛顿本人非常不情愿,但他还是被推选为第一任总统。


我原本是抱着抄答案的心态打开这本书的,但实际上最终看到的是一本错题集。

事实证明250年前的美国人还没有准备好“以民主的方式”建立起一个新的国家。当时的美国人受限于交通与信息技术,只可能对自己邦的范围内的事物作出反应,“国家”这个概念实在太虚幻了。

他们打独立战争是因为他们要给英国人交税,但却得不到英国政府任何的行政支持。对当时的大多数人来说,建立联合政府的唯一目的,就是把白眼狼赶出去,统一不统一回头再说。

实际上他们甚至连给华盛顿的军队提供资金及物质支持的义务都想赖掉。

财务危机代表的是国家对内没有公信力,外交危机代表的是国家对外没有公信力,这个时期的美国无异于走在刀山上,步履维艰。

最终,历史的进程有些讽刺地被一小批有远见的政治精英们向前推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几乎看不到什么今天所谓“民主”的影子。

不过在另一方面,我也看到了在复杂问题中,我们需要有“妥协”的智慧。比如麦迪逊在新的宪法里,回避掉了“奴隶问题”,众议院席位是按“自由人人数之和,排除未被征税的印第安人,再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五分之三”来分配的。按照这一条,奴隶只获得了3/5的政治权力。但正如文中所说的,保证权力的前提是先有一个有力的政府,如果政府没有执行力,条例再漂亮也无济于事。当然妥协终究也只是妥协,南北战争的隐患,在当时实际已经埋下了。

这篇文章非常的难写,因为作者是基于每个人物的故事来叙述的,而我却试图从事态发展的顺序来写。最终的成文只能算姑且满意吧。

阅读此书让我感到自己过去的政治课都真的是白上了。我之前根本不理解宪法是什么,议会是什么,一个政治体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算真正成立。

缺的课还要以后慢慢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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