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匪片对峙的高潮,总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犯人手里有人质,他的对面站着一个拿枪的警察,黑漆漆枪口正指着这个犯人,只要扣下扳机,就能结束这场剧情。
犯人说:把枪放下!然后手里的枪或者匕首会更靠近人质的脑袋。
这个时候,如果人质真的是那么深明大义的人物,会说:不要管我!开枪!
但是,基本上,警察都不会开枪的。他在做理智与感情的单选题。他其实知道这个时候理智的选择是开枪打死犯人,因为不会有比这一刻更加接近的机会了。但是,在人质愿意牺牲的前提下,这个选择反而成为一种悖论。
一个人愿意牺牲,和另一个人愿意看着你为他牺牲,是两回事。
从人质的角度来说,他愿意放弃生命,来选择让罪犯绳之于法。在选择上来看,他已经愿意做出牺牲了。
如果按照一般的买卖规矩,一个人愿意用一件物品来交换另外一件等值的物品,是可以成交的,但是这个买卖,交易的是人命,也是人的感情。
即使人质做出了这种选择,另一个人也要经历一次心灵上的重大抉择。他不会忍心这么看着同伴为了他们共同的利益来单方面背负这么重大的责任,这是生死的考验。只是一个人意愿,那是他的事,但是这个拿着枪的警察需要问问自己能不能就这么看着同伴愿意为自己牺牲。
在去年的《奇葩说》中有一道题目:没钱要不要生孩子。这是从父母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
但是,在辩论中,双方的辩手都是从父母和孩子的双重角度来解读这个辩题。作为孩子,家里的经济条件困难,就应该早点成熟懂事,所以没钱和要不要孩子是没有关系的。作为父母,希望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加优越的生活环境,希望自己的孩子也可以生活在一个小康家庭,不用在孩提时代就为金钱烦恼,所以没钱不应该要孩子。
在一个没有什么经济基础的家庭,如果一个孩子懂事的话,是不应该向父母提出什么物质需求的,因为作为父母,他们会不忍心回绝一个孩子对物质生活的合理追求,但是他们不得不这样做。如果不回绝,就会加重家里的经济负担,甚至如果买了一样玩具,剩下的半个月都要更紧巴巴地过日子;如果给孩子买了一件新衣服,那么学费就没有着落了。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应该知道怎么帮助父母减轻家庭负担,应该早一点懂事,能够理解父母的难处。可是,作为孩子的父母,他们不得不让自己的孩子比别人家的孩子更早的成熟。别的孩子可以向父母吵着要玩具,但是自己的孩子不可以;别人的孩子可以放学之后成群结队的买点零食吃,但是自己的孩子只能在一边看着,却无法融入进去。
当父母面对孩子渴望的眼神时,可能会忍不住想要满足他的一个愿望,但是孩子太懂事了,他会说:不用,我不想吃。或者我不想要。可是,有哪一个孩子是不爱玩的呢,他们只是过早地被经济负担压抑了自己的孩童天性了。
作为父母,一方面会欣慰,知道孩子能够分担家庭的困难,一方面也会是心痛的。毕竟,孩子能够理解父母的难处,不提出任何要求,是他们自己的愿意;可是,作为父母要看着自己的孩子因为自己的经济能力问题而这样懂事,却又是另一重无奈的妥协。
有时候,明明知道他愿意为你牺牲,但是自己就是不忍心看着他有那样的付出。
有个记者采访一个多次逃学的孩子,问他为什么不想上学了。那个孩子的家庭经济很拮据,能供一个孩子上学是花了血本的,但是这个孩子总是不愿意上学,父母为这个不孝子伤透了脑筋。
那个孩子说:爸妈说家里穷,但是砸锅卖铁也要供我上学,让我读书。但是我不想看着他们那么辛苦,我不要上学了。
父母愿意让孩子上学,学习知识,以后有个更好的出路,这是人之常情,他们愿意为了自己孩子有这样的付出,哪怕自己过得辛苦一点也无所谓;但是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他不想看着父母为了自己的学费活得那么辛苦,在他心里,只要不上学了,不交学费,家里的日子就能好过些。这也是他真诚的想法。
有的时候,一个人愿意为另一个人放弃一些东西,他的愿意是一回事,但是另一个人要眼睁睁地看着对方为自己放弃,他的接受还是不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后者的选择比前者要来的困难的多,他需要背负更沉重的心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