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妈的话说,我爸这几年的变化简直堪称大变活人。
我家父王,就是好几十年前传说中的古惑仔,我们内蒙叫法没那么时兴,我爸他们一伙人,搁我奶嘴里应该叫二流子,是辽阔内陆地区半土不洋的小流氓种群中的一种。
架也打过祸也闯过,他这一辈子能磕磕绊绊风平浪静走到后半程,归根到底,是因为胆儿小。
我爹当年那一伙兄弟,说实话,现如今局子里三分之一,戒毒所三分之一,剩下的一小撮儿,换过的老婆和养过的孩子凑一块能摆回流水席。
我父王现在能温柔到个啥程度呢?
我上大学的时候,他俩去买了一只奇贵无比的玩具兔子给我,因为从小我睡觉就得被埋在一堆毛绒玩具中间,否则就睡不太着。
大学寝室的床九十公分,上下左右围着玩具是不太可能,于是他俩想着数量不行质量来凑,一咬牙就买了一只贵到我不敢丢掉生生从武汉一路抱回来的兔子。
那天他叫我起床,尝试三次依旧失败之后,我爸站在我旁边,怜悯的看了一眼我肚皮下面的兔子,温和的在我耳边说:
“娃呀,你再不起来小兔子要被你压死了呦~”
我认真想了一下,我过年是快三十了没错,摸了摸胳膊腿儿好像也没缩回二十年前,那如果不是我疯了……
谁能告诉我我爸到底出了啥事……
你以为故事到这就结束了吗?
...结束了结束了,再不结束就跑题了...
我想表达的中心思想是,岁月真是个牛逼的玩意儿,人在里面泡着泡着就变了样。
有人学会了温柔周到,就像我爸;也有人学会了卸骨为刀,就像王千源。
《大人物》其实我不是很喜欢,工工整整的,没什么大错处,也没什么能让人记得住的闪光点,出了电影院我就忘了主角的名字,到回家,只记得包贝尔那头一点不合适的假发了。
我只是很开心,王千源他终于在类型片里闯出了一席之地,从《解救吾先生》到《龙虾刑警》再到今天的《大人物》,他一路走来,挺难得的。
很难想象,儿童剧院里那个演风演花演太阳的人,有一天脸上也有了这么棱角分明的凌厉和精明。
他这人其实很奇怪,别个都是越老越圆融,周到体贴从容平和,说到底都是水滴石穿的功夫。可他越活越回去,早些年作品里那些还摸得到的硬邦邦的温柔,都清一水儿炼成了漂亮冰凉的疏离。
得东京电影节影帝的《钢的琴》,我一直莫名其妙有点抗拒。小时候看不太懂,长大点离开家,开始变得不太敢看。那故事壳子太硬了,可内里又太软了,软得碰都碰不得,轻轻戳一下,心尖都酸了。
王千源演一个一身毛病的爸爸,死要面子,嘴梆硬,明明被生活针头线脑捆得动弹不得,还偏偏剩了那么点浪漫,偶尔会唱首苏联歌,穿个破西装坐在旧厂房里,笑得跟没长脑子不知道啥是忧愁一样。
这样的人比穿着精致嘴里各国语言跑火车鞋底都是羊皮沾不得水的霸道总裁让我喜欢,当然这有一部分原因是我穷没见过霸道总裁长啥样,更重要的是,这样的人他有人味儿,看他们的故事,就像看到了我们的一部分生活。
活生生的人世间,山河远阔永远都比不得人间烟火。
所以这个满身机油味的老男人弹钢琴的时候,我有一瞬间以为我要化掉了,不过不是他文艺的在雪地里弹的时候,是他带着破烂帽子下巴颏还挂着白口罩的时候。
“越是被生活摔在泥里,就越是越声音洪亮字正腔圆唱首歌。”我觉着这是王千源想在这个故事里表达的态度,所以他眼神儿一直倍儿亮,像我小时候柔柔暖暖的钨丝灯泡。
再后来,有了《解救吾先生》。
朋友们,比起斯文败类那种金丝边眼镜的诱惑,这世界还是豺狼虎豹才是人生真谛啊。
《演员的诞生》里陈龙演的张华,我老觉着比起王千源来缺一股子劲,啥劲儿呢?亡命之徒啊,哪个不是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陈龙够狠,可是那点子“天是第一老子第二”的张狂,还是差一点。
他因为这张图被吹爆神演技,当然值得,可我其实喜欢他和妈妈话别的那一场,不光是因为人之将死的那点真情流露让人动容,更是因为在这个明明该是泪似滂沱的场景里,他还剩了一分清明。
从他坐下拿起电话一张嘴说“我现在挺踏实的,也不用折腾了”,没看过前面故事的人可能都保不齐以为他是刚娶了媳妇而不是刚被判了死刑,再接着他又和妈妈说“我不在的时候多注意身体啊”,这话我爸每个礼拜上班之前我都能听到他和我爷我奶说一遍,日常的让人毫无感觉,可在这一刻却让人心尖都颤。
临走前对这世间最后的嘱咐,这辈子和世上牵绊最深的人最后一次见面,千言万语,他就说了这最没用最平常的一句。
他这条命,连他自己都轻佻不屑,他眼眶子里装不下这世间一切。
这亡命之徒,王千源算一口气演了个从一而终。
那年他凭借张华得了金鸡奖最佳男配,好笑的是,那一年的金鸡奖最为人称道的,竟然是我大内蒙一贯的乡土草原布景大海报。
从一阵风到张华,也不知道他这些年到底是经历了啥,想想应该不太会是让人愉快的故事。其实哪怕就是到了现在他演了《龙虾刑警》《大人物》这些口碑凑合票房也凑合的电影,好多人眼里他还是tfboys的名字缩写,可能他这辈子是享受不着花团锦簇的热闹生活了,这点让我觉得挺可惜的。
但是,一个演员把自己磨成一把带着冷光的匕首,刀刀都扎在疲软生活的心脏上,这些痛苦值得的不得了,王千源也值得了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