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刻骨铭心
一宿的时间眨眼即过,篮球比赛在第二天正式开始。
我和王壮,廖斯文,上官静一起坐在观看台上为富峰加油助威。他也没有让我们失望,凭借着自身精湛的控球运球技术,以碾压的方式大败二班,赢得场外众多女同学们的欢呼和呐喊。
他那英姿勃发的起跳投篮,精准无比的三分球,以一人之力带动全场,真有一副英雄气概,霸气绝伦。
“如果他在稍加努力,说不定真有可能进国家对去打CBA。”上官静喝了一口饮料,像是解说员般评说着。
“是啊是啊!打小我就看这个孩子将来得有出息。”王壮憨傻的在一旁附和。
我给王壮一个爆栗:“你不是总说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吗?怎么现在看人家球打的好了,就准备拍人家的马屁了是不?”
王壮捂着脑袋,一脸的委屈:“哪有!我一直都很看好他的啊!”
廖斯文在一旁掩嘴偷笑:“他哪是拍人家小富的马屁啊!我看是拍他家静静的马屁吧!”
上官静娇羞的低下头,摆弄着手指:“你瞎说什么呢!”
“呦呦!还没答应人家呢脸就红了,以后真结婚了还不得让人家给欺负死啊!”廖斯文抿着嘴嘲讽,王壮则在一旁义正言辞的说:
“像静静这么好的女孩,我疼她还来不及呢!怎么忍心欺负他呢!”
上官静闻言翻着白眼,恶狠狠的掐着他的腰,几乎拧了一圈,王壮疼得龇牙咧嘴,只听上官静充满威胁的话语飘荡在他的耳边。
“在胡乱说话,小心我找人把你打成残废。”
我深深的皱紧眉头,幽幽叹了口气:“看来我兄弟以后的日子不好过喽!”
“就他那熊样,一看就是妻管严的主,无论娶谁都得挨欺负。”富峰昂首阔步的走了过来,大汗淋漓的他仿佛刚被大雨清洗过。
“那至少也有妻子啊!”王壮揉着被掐红了的腰说道:“不像某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傻大个,以后能不能娶到媳妇还说不上呢!”
“你?”
“行了行了!一见面就吵。”我赶忙从中打圆场,拍拍富峰肩膀,一脸坏笑的说:“如果这次比赛获得了冠军,是不是应该请吃饭啊!”
富峰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
“那好!我们就等着喝你的喜酒了。”
“喜酒?”富峰一愣,疑惑的目光逐一扫过我们四人。
王壮一脸神秘的笑了笑:“等过几天你就知道了。”
廖斯文和上官静在一旁面面相觑,我则强忍住想要大笑的冲动,转身走出了篮球场。
“难道是我妈要给我订婚?逼着我取隔壁邻居家的女孩?”
“唉!你们等等我啊!”
“我今天好不容易赢了二班的,你们也不说给我摆个庆功宴。”
要说富峰的喜事,那可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在篮球比赛的前一个月里,一节体育课上,五班的王欢欢就被小富的篮球技术迷的神魂颠倒,茶饭不思。
对于篮球迷的王欢欢来说,富峰的篮球技术在她眼中就好比盖世英雄,尤其是富峰每投中一个三分球,她都会两眼放光的喝彩好半天。
也就是从那时起,王欢欢开始通过询问同学调查起小富来,直到半个月前,她开始假意接触我们,但是小富每次打篮球时,我们几个几乎都会在场外看着,她那点小心思我们又岂会不知。
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和她聊了几句就被我直接切入了主题,并且答应帮她追求富峰。
有了富峰最好朋友的保证后,王欢欢可谓是放宽了心,不仅请我们吃了顿饭,而且还拍着胸脯像我保证,以后我的作业全都可以找她解决。
我自然是乐得合不拢嘴,虽然我不怕老师,但也还是要卖老师几分面子不是,不写作业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
而王欢欢呢!她是五班的学霸,年部前十的存在,学习成绩和上官静,廖斯文比也是不遑多让。
她身高大约一米六五,体型匀称,身材不算是太纤细,但是在高个子的映衬下,倒也显得良好。
尤其是她丰满的前胸,浑圆的臀部,典型的前凸后翘,在配上一张微圆的瓜子脸,无论从哪处看,都颇具诱惑力。
王欢欢对富峰倒也痴心,后来通过我们与富峰相识后,她便像是一个跟屁虫般,一有时间就跟在小富屁股后,围着她不停的转悠,总是说一些吹捧富峰的话,有点要把小富当做神明的意思。
而大大咧咧的小富有点不厌其烦,每天都皱着一个眉头,甚至有的时候还对王欢欢大吼:“给我滚远点,老子不喜欢你。”
可就算是这样,天真的王欢欢还是喜笑颜开的围着富峰,每天早晨给他买早餐,雨天送伞,生病问候,像极了家里照顾丈夫的贤妻。
她的朋友总是劝她:那个富峰有什么好?除了打篮球什么也不会,标准的一个傻大个。你不仅长的好看,学习不赖,而且家境也不错,就算富峰答应了,你家里也不会同意的,所以你和他注定是不可能的。
可是王欢欢却说: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我之所以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篮球打的好,而是他为了梦想能够不遗余力的努力。我曾多次看见他在篮球场上,孤身一人顶着烈日,挥汗如雨的练球。
他的朋友跟我说,富峰的梦想是进NBA,可是身高有限,所以他把目标降低到了CBA,正是这个目标才促使他不断努力,将来在CBA战场上,一定能够有他的身影。
我喜欢的也正是他这种默默努力,坚持梦想的精神。试问又有什么人能够比一位为了梦想不懈努力的人有魅力呢?
也许人如其名,她有一个乐观的名字,所以她就有一个乐观的人生。
对于富峰的冷眼旁观,王欢欢并不气馁,反而像是打不死的小强,越战越勇。
我曾问过富峰:兄弟,王欢欢这么追你,难道你就一点都不动心吗?
富峰苦着脸说:庞哥,我跟你说实话,像王欢欢这种不仅长的好看,而且学习还好的女生来说,换作是谁都会动心的。所以我也不例外,我不紧动心,而且还喜欢上了她。我现在已经习惯了她每天围在我身旁叽叽喳喳的感觉,虽然总是吼她,骂她,但那也是想保护她而已。
我饶有深情的看着富峰的眼睛问:“为什么?”
富峰:“像我这种人根本就配不上他。我除了会打篮球,其它的什么都不会,如果我们俩真走到了一起,甚至将来结了婚,我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还拿什么来养活她呢?”
“那就先处着玩吗!我们今年才19岁,爱情这种东西对我们现在来说是虚无缥缈的。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好,可是眼下也不应该留有遗憾是不是?”
爱情这个字眼,在我眼中一向是专一的,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居然能够对富峰说出那样的话来。
也许是被社会的混浊渲染了吧!
富峰打量着我,正声说:“我不会拿处对象开玩笑的,也不会拿她当游戏,要处就是一辈子,要么就不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几乎很多正值青春期的少年少女们都说过,但是富峰却真的做到了。
或许和王欢欢的坚持不懈有关,也许和富峰对待爱情的专一有关。
总之,在王欢欢追了富峰一年后,也就是高考结束之后,一件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彻底把她们两个人紧紧的连在了一起。
那是高考结束的第二天,我们几人一起出去喝酒,并且叫来了王欢欢。
喝完酒之后,我们几个人一如往昔般在公园里面散步,畅谈往日时光。
可是这时,却突然有一个人拿着一把大砍刀向富峰冲了过来,我们几人眼神一凝,由于对方手中有刀,我和王壮有些束手束脚,便任由他冲到富峰眼前。
砍刀在月光的照射下显得异常明亮,那人挥刀就朝富峰砍了下去,富峰反应也是极快,连忙退后几步躲了过去。
我和王壮也是提心吊胆,但为了兄弟,还是硬着头皮上前几步,由于那人一刀劈了个空,我借机从旁边把他一脚踹开,然后冲着富峰大喊:“快跑。”
那人听见我的喊声后,双眼猩红的像是疯了一般,举起砍刀就朝着富峰一顿乱砍。
他像是一个杀人狂魔,对于我和王壮不予理睬,只奔富峰而去。
富峰跑了很远,王欢欢一直跟着,那人一直紧随其后,我和王壮也试曾阻止,但他手中有刀,我俩都有点畏首畏尾,只好一边逃跑的同时,打了110。
跑了大约一千米左右,王欢欢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富峰一见顿时大骂道:“你简直就是一个累赘,早知道就不应该带你出来,废物。”
王欢欢眼角闪过一抹失落,但一瞬间就又恢复了往日的傻笑:“你跑吧!那人是冲着你来的,一会他追上来的时候,我会抱住他的腿,然后你就可以跑了。”
富峰的心像是刀割般的疼,他蹲下身扶起王欢欢,为她擦干眼泪,柔声说:“没事的!有我,不要怕。”
王欢欢欣慰的笑了,这是一年多来富峰第一次用温柔的语气和她说话,此时此刻,她感觉很满足,因为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最终还是打动了他。
王欢欢点了点头,抽噎的说:“我……不……怕!”
“富峰,老子今天他么剁了你。”
那人一声大喝如九霄惊雷,声音里夹杂着无边的愤怒,像是有天大的仇怨。
富峰本想躲,但是那人的刀实在是太快了,根本不给他躲避的机会。
“哧”的一下,富峰此时只觉整个夜空无比的黑暗,无尽的泪水顺着他的脸颊像是决堤的江河般倾泻而下,无边的悔恨充斥他的心房。
鲜血顺着王欢欢的肩膀处喷涌而出,苍白的笑容像是凋艳的牡丹花,凄惨中夹杂着满足。
“我就是喜欢你啊!为了你,死都不算什么,更何况这一点小伤呢!”
也许这就是年少时最为存真的爱情,天真的我们总以为爱情胜过生命,但是经过时光的磨合,伴随着我们的成长,它是会有利益参入的。
可是这一段刻骨铭心的付出,足以惊天动地,就算未来有其它因素的参杂,最后也还是修成了正果。
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可能,只有不想做。
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有梦想的少年们来说,其实在我们默默努力的时候,真的很有魅力,它也许真的可以吸引一个人为此付出生命。
这件事情是真实的,原型就是我的兄弟!希望大家为他们送上美好祝福的同时,再点亮一下小红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