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方鸿渐再多淋1分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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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说类的书,我极少有读第二遍的,只有一本例外—钱钟书的《围城》。

有时很难想象《管锥编》和《围城》会出自同一作者之手,也许正是这种差异性,使得钱钟书在某些方面胜过当时其他作家不止一筹。

至今社会上对于《围城》的各种评价不胜枚举,而就我个人而言,我特别喜欢此书的笔法和叙事风格。

纵观“国民岳父”韩寒的“一文一书”之发迹史,除了他那篇在“新概念作文大赛”中夺魁的奇文《杯中窥人》外,主要就靠小说《三重门》了,这部小说之所以成功,除了韩寒本人的颜值、才气与一手好字等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小说吸收了钱氏《围城》叙事腔调上的一些精华,也许韩寒也是“围城笔法”的一个较大受益者吧。

不管大家如何解读与评论这部书,不容否认的是:《围城》绝对是一部小说中的经典之作!对于对此部作品从不同角度进行的评述,已经有不少专家学者写过专论,在此不拟再作赘述,但是自己对于《围城》之中的一处情节多年来始终不能释怀,读一次嘘唏感伤一次……心中只是觉得特别可惜!我时常在想:如果方鸿渐能站在雨中在唐晓芙窗前多呆上1分钟,那么《围城》这部小说的结局将会如何?

坦白地说,在《围城》中的苏、鲍、唐、孙“四大美女”中,我只欣赏唐晓芙一人,因为苏小姐太傲、鲍小姐太妖、孙柔嘉心计太多……大家一起来看一看钱钟书在书中对唐小姐的描述吧——

苏小姐领了个二十左右的娇小女孩子出来,介绍道:“这是我表妹唐晓芙。”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涡。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

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

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

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

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有许多都市女孩子已经是装模做样的早熟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许多女孩子只是浑沌痴顽的无性别孩子,还说不上女人——

每每捧卷读到此处,总觉得钱钟书先生的这段描述幽默中透露着机智、叙述中暗含着辩证,同时也感觉在对《围城》女性人物群像的描写与刻画中,这是钱先生少有的一段不含“微辞”的,实属难得。

在以后情节的展开中,还发现了唐小姐是一个非常聪敏和机灵的女孩子,但是这种聪敏和机灵完全是发自她的内心——“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没有丝毫的做作和不自然的成份,这是非常难得的!方鸿渐没有将这位女神追到,确实是一件极可惜的事儿!

但说这件极其可惜的事儿症结在哪,就在这样的一个淅淅雨夜之中(见《围城》第三章)——

“当夜刮大风,明天小雨接大雨,一脉相延,到下午没停过。

鸿渐冒雨到唐家,小姐居然在家;他微觉女佣人的态度有些异常,没去理会。

一见唐小姐,便知道她今天非常矜持,毫无平时的笑容,出来时手里拿个大纸包。

他勇气全漏泄了,说:“我来过两次,你都不在家,礼拜一的信收到没有?”

“收到了。方先生,”——鸿渐听她恢复最初的称呼,气都不敢透——“方先生听说礼拜二也来过,为什么不进来,我那天倒在家。”

“唐小姐,”——也还她原来的称呼——“怎么知道我礼拜二来过?”

“表姐的车夫看见方先生,奇怪你过门不入,他告诉了表姐,表姐又诉我。你那天应该进来,我们在谈起你。”

“我这种人值得什么讨论!”

“我们不但讨论,并且研究你,觉得你行为很神秘。”

“我有什么神秘?”

“还不够神秘么?当然我们不知世事的女孩子,莫测高深。

方先生的口才我早知道,对自己所作所为一定有很满意中听的解释。

大不了,方先生只要说:‘我没有借口,我无法解释,’人家准会原谅。对不对?”

“怎么?”鸿渐直跳起来,“你看见我给你表姐的信?”

“表姐给我看的,她并且把从船上到那天晚上的事全告诉我。”

唐小姐脸上添了愤恨,鸿渐不敢正眼瞧她。

“她怎样讲?”鸿渐嗫嚅说;他相信苏文纨一定加油加酱,说自己引诱她、吻她,准备据实反驳。

“你自己做的事还不知道么?”

“唐小姐,让我解释——”

“你‘有法解释’,先对我表姐去讲。”

方鸿渐平日爱唐小姐聪明,这时候只希望她拙口钝腮,不要这样咄咄逼人。

表姐还告诉我几件关于方先生的事,不知道正确不正确。

方先生现在住的周家,听说并不是普通的亲戚,是贵岳家,方先生以前结过婚——”

鸿渐要插嘴,唐小姐不愧是律师的女儿,知道法庭上盘问见证的秘诀,不让他分辩——

“我不需要解释,是不是岳家?是就好了。你在外国这几年有没有恋爱,我不知道。可是你在回国的船上,就看中一位鲍小姐,要好得寸步不离,对不对?”

鸿渐低头说不出话——“鲍小姐走了,你立刻追求表姐,直到——我不用再说了。并且,据说方先生在欧洲念书,得到过美国学位——”

鸿渐顿足发恨道:“我跟你吹过我有学位没有?这是闹着玩儿的。”

“方先生人聪明,一切逢场作戏,可是我们这种笨蛋,把你开的玩笑都得认真——”

唐小姐听方鸿渐嗓子哽了,心软下来,可是她这时候愈心疼,愈心恨,愈要责罚他个痛快——

“方先生的过去太丰富了!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鸿渐还低头不——“我只希望方先生前途无量。”

鸿渐身心仿佛通电似的发麻,只知道唐小姐在说自己,没心思来领会她话里的意义,好比头脑里蒙上一层油纸,她的话雨点似的渗不进,可是油纸震颤着雨打的重量。

他听到最后一句话,绝望地明白,抬起头来,两眼是泪,像大孩子挨了打骂,咽泪入心的脸。

唐小姐鼻子忽然酸了。“你说得对。我是个骗子,我不敢再辩,以后决不来讨厌。”站起来就走。

唐小姐恨不能说:“你为什么不辩护呢?我会相信你

(笔者认为这其实是方鸿渐的第一次机会,可惜他没有体悟到唐小姐的心理,试问各位:如果方鸿渐此时解释,是否会使唐晓芙回心转意?)

可是只说:“那么再会。”她送着鸿渐,希他还有话说。(这应该是方鸿渐的第二次机会?)

外面雨下得正大,她送到门口,真想留他等雨势稍小再走。

鸿渐披上雨衣,看看唐小姐,瑟缩不敢拉手。唐小姐见他眼睛里的光亮,给那一阵泪滤干了,低眼不忍再看,机械地伸手道:“再会——”

有时候,“不再坐一会么?”可以撵走人,有时候“再会”可以挽留人;唐小姐挽不住方鸿渐,所以加一句“希望你远行一路平安”。

她回卧室去,适才的盛气全消灭了,疲乏懊恼。

女佣人来告诉道:“方先生怪得很站在马路那一面,雨里淋着。”

她忙到窗口一望,果然鸿渐背马路在斜对面人家的篱笆外站着,风里的雨线像水鞭子正侧横斜地抽他漠无反应的身体

她看得心溶化成苦水,想一分钟后他再不走,一定不顾笑话,叫用人请他回来。这一分她好长,她等不及了,正要吩咐女佣人,鸿渐忽然回过脸来,狗抖毛似的抖擞身子,像把周围的雨抖出去,开步走了。”

——

这绝对是方鸿渐的最大的失误!我一直在想,如果他能够再在雨中淋上一分钟呢?也许接下来方鸿渐就会被唐晓芙接进屋中去,也许方鸿渐就会有机会向唐小姐进行解释,在雨夜中的她一定会有心情倾听方鸿渐的解释,也许在雨停之时他们之间的矛盾与误会也会随着雾气的升腾而逐渐消失?

可悲的是,我们的方先生在连续发生两次失误后又犯了一件致命的错误,从而导致了他彻底失去了追求女神唐晓芙的机会,大家请看(《围城》第三章)——

“……唐小姐抱歉过信表姐,气愤时说话太决绝,又担忧鸿渐失神落魄,别给汽车电车撞死了。

看了几次表,过一个钟头,打电话到周家问,鸿渐还没回去,她惊惶得愈想愈怕。

吃过晚饭,雨早止了,她不愿意家里人听见,溜出门到邻近糖果店借打电话,心乱性急,第一次打错了,第二次打过了只听对面铃响,好久没人来接。

周经理一家三口都出门应酬去了,鸿渐在小咖啡馆里呆坐到这时候才回家,一进门用人便说苏小姐来过电话,他火气直冒,倒从麻木里苏醒过来,他正换干衣服,电话铃响,置之不理。

佣人跑上来接,一听便说:“方少爷,苏小姐电话。”鸿渐袜子没穿好,赤了左脚,跳出房门,拿起话筒,不管用听见不听见,厉声——只可惜他淋雨受了凉,已开始塞鼻伤风,嗓子没有劲——说:“咱们已经断了,断了!听见没有?一次两次来电话干吗?好不要脸!你捣得好鬼!我瞧你一辈子嫁不了人——”

忽然发现对方早挂断了,险的要再打电话给苏小姐,逼她听完自己的臭骂。

那女佣人在楼梯转角听得有趣,赶到厨房里去报告。

唐小姐听到“好不要脸”,忙挂上听筒,人都发晕,好容易制住眼泪,回家。”

虽然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会为方扼腕叹息,可是也许这段描写却真实地写出了现实爱情中存在着的阴差阳错和诸多偶然,也许方和唐之间的这种偶然性所导致的恋爱失败正是天下许多有情人难成眷属的一个小小缩影,真的让人觉得很可惜。

如果从文学角度分析比对,方鸿渐很像普西金笔下的叶甫盖尼·奥涅金,虽然他们同样具有 “零余人”的诸多缺点,但却不失他们的正直与可爱。

我感觉方鸿渐对唐晓芙的感情是在“苏、鲍、唐、孙”四位女性中最真诚由衷的,可是他却最终没有能够和唐晓芙成为眷属,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扼腕叹息的事。

有时游弋在《围城》充满睿智和哲理的语言中,在作者貌似插科打诨实则发人深省的描述中,的确感受到了许多的人生况味,至少悟出了一些道理。

由于自己数读《围城》每次读到方鸿渐追求唐晓芙失败之时总是如鲠在喉、心里老是不舒服,总是耿耿于怀不能释然,故此曾想尝试着按照《围城》前三章的线索将之后的内容重编一次换个结局,好让方和唐恋爱成功。

可是等到真正提笔想实施这个想法之时却发现问题多多:

一是自己才力有限,不可能在改写中再保持钱氏一以贯之的风格,必定不能与前三章很好的衔接。

二是在此方面经历寥寥,不足以写出令人引人入胜的东西。

三是如果让方与唐真的相恋结合,还有什么情节好编呢?这么圆满的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能够娶到唐晓芙,他方鸿渐的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或者为了发展情节,干脆让方鸿渐来段婚外恋?如此,岂不比原书的结局更糟糕……

总感觉方鸿渐和唐晓芙之间的感情是一种由衷、美好而真挚的感情,可是也许世间美丽的东西总要遭受磨难、理想的爱情总是会历经挫折,方和唐的爱情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写到这里,突然就想起了儿时自己对于爱情这种东西最初的感知—准确地说应该是对于一个爱情悲剧的感知:

清楚地记得在那个清朗的夏夜,自己在聚精会神地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所播放的单田芳先生的评书《甘十九妹》,那一天是这部评书的最后一集,评书最后一集的结局是男主人公尹剑平中了七步断肠红(毒药)后甘十九妹与他一起相拥殉情而死……

记得那时自己站在阳台上仰望夜空,看着天上的星辰心中泛出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如果用现在的词语来形容应该是一种:痛楚与欣慰相融相萦的心灵悸动……

那时的我听完评书后好几天都没有从结局的情节中回过味来,总是在想如果他们不死就好了,如果他们能够永远在一起就好了……

当时的我真的还找不到可以形容男女主人公感情的词汇,可是现在我不仅找到了可以形容那种感情的“爱情”二字,还真正理解了元好问写出的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的无尽内涵,可是我时常怀疑:生存在现代社会中的我们,还能够找到元氏笔下所形容的这种刻骨铭心的真正爱情吗?

也许多年前那次让我记忆终身的感叹与唏嘘成为了我心中的一个情结,也许这种情结一直都在我的心中留存,致使在自己阅读《围城》时始终不能对方鸿渐和唐晓芙的阴差阳错的感情失败而释怀……

想一想方对唐的感情,也许正映证了这句英国谚语——“When a man loves a woman , she is the best one in the world , when a man loves this woman forever , she is a belief.”

我一直在想,如果此文能够通过首页的审核,我真的特别想请大家帮助推测一下——

如果方鸿渐能再多淋1分钟雨,他有可能挽回自己与唐晓芙之间的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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