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决定论的谬误

文        沈彻

        我之前更新过一篇文章,《不说谢谢的习惯》,有朋友留言说:不是地域歧视,中国南北都呆过,说“谢谢”和“对不起”有地域性的,越靠南越会说“谢谢”“对不起”越往北越不说,在北方的时候举手之劳帮忙很多次甚至没有听过谢谢。

         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这种地域上的不同,原因就在于南方经济起步早,整体上来讲,南方比北方早了大约十几到二十几个年头,商业关系和权力关系有一个根本上的不同,商业培养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诚信,而权力培养的是服从、服从、再服从。商业活动中,讲究互利互助,不讲诚信就很难把商业做大做强,态度不好,顾客也会转身而去。权力则是磨灭人格的关系架构,有权力的人用温柔是抓不住权力的,要恩威并施,错了也充其量只能装模作样地认错,决不能低下姿态像商人那样软磨硬泡地去给受害人道歉请求原谅。说到底,这并不和我那个文章的根本逻辑冲突。中国的很多地方,需要健全的经济商业关系来逐步改变权力的底色。然而,在这种整体的制度框架下,要改变权力的底色又怎是易事?

        然而,文化绝非是决定整个问题的根本因素,我在很多时候也曾说过文化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可是我不知道读者发现没有,我所认为的问题都是具体的问题,如奴化教育,如过多的管教思想等等。我绝没有认可过“文化决定论”的逻辑。

         文化决定论,这是很常见的一种观点,有些人认为中国发展迅速,是文化决定的,有些人认为中国根深蒂固的痼疾也是文化决定的。他们的结论完全相反,却在文化决定论的根源上殊途同归,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奇妙的事情。

          我之所以不认可文化决定论,是因为这个议论有很大的谬误。

         首先,这个议论让解决问题变得无解。很多人动辄会说五千年的文化使得中国无法走向平等,这种上千年的调调让说这个话的人有一种自我深刻的感觉,因为一下子批判了几千年,其实真正的深刻在于逻辑,而不在于时间上的模糊概念。倘若是文化决定论,那中国只好如此惯性地走下去,而不可能提出任何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改变文化是没有办法去下手的,尤其是改变所谓几千年的文化。

           其次,这个论调并没有足够严密的逻辑支撑。我提倡凡事要讲求逻辑,而不是根据自己的内心情感而判断问题。很多人提到文化因素基于几千年的奴性教育,在对于权力的崇拜中,我们也能够找到现实的因素和过去的文化强行嫁接起来。在过去,社会的制度都是崇拜权力的,由于制度框架如此,人们追求权力也无可厚非。然而,在未来是不是大家依然会这么深刻地追求权力,还是一个未知数。因为在历史中也能够找到很多很多固有的文化观念在人们的脑海中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中国人安土重迁,现在很多人已经无法安土重迁,而是随着经济的步子走路,大家喜欢去大城市上寻找更多的机会,过去大家喜欢承包土地种粮食,现在基本上没人去东北承包几百亩肥沃的黑土地以自居地主。原因何在?社会的商业形态已经同过去翻天覆地。

            西方有一个重要的科学思想,就是试验。比如生物学上的试验,如果我们要知道阳光对于植物生长的影响,就要用两棵同种的生长相差无几的植物来对比,并且保证两棵植物的生长环境除了阳光之外,水、空气、温度等等条件保持在基本相同的环境中,如此才能够中肯地得出阳光对于植物生长的影响。

             且这种科学的试验思想,西方并非仅仅用在自然科学中,在人文科学中也经常用到,来研究人的行为、人的心理、人的道德观念等等。比如,有个法国心理学家做过这样一个试验。两组学生学习圣经里帮助别人的一段教导。学完了以后立刻告诉他们,去哪里哪里布道,有其中一组被告知说你们赶紧去,时间不多了。另一组被告知,别着急,时间还很充分。在他们布道的路上,分别布置相同的奄奄一息需要被帮助的路人。被试验的人生长的文化环境相同,但唯独时间紧迫性不同。结果被告知时间充裕的,绝大部分都停下来选择帮助路人。被告知时间紧迫的绝大部分没有停下来选择帮助路人。到底是文化决定了他们的行为,还是临时的时间紧迫性决定了他们的行为?这是显而易见的。西方还有很多如此科学的研究来研究其他的具体的问题对于人的行为的影响。而这种科学的精神是很多持有“文化决定论”的人们所不具备的。

           文化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它可以从很多角度来解释,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解释,它的内容都包罗甚广,不能从具体的角度具体的内容去分析,浮在表面上看遍几千年,这是一种很不踏实的缺乏逻辑也缺乏具体知识的表现。

          一旦当我们深入到更加具体的人性、人的心理和行为来观察,就会发现另一番天地,而文化决定论不过是一个伪概念罢了。

           中国历来讲究“天下文章一大抄”,古代过去无不如此,如果从文化传统来看,怎么去改变人们头脑中的抄袭思维呢?这是无解的,然而,我相信当知识产权一旦真正确立,抄袭得到应有的制度上的限制,原创能够得到制度上的保护,让原创收益更高,抄袭得到惩戒,这个问题便迎刃而解。

          孔子说过一句话,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这句话的意思是德政只要一施行,它的速度比驿站传递信件还要快。我们看到的中国历史上几乎都是恶政,恶政的施行,也是速于置邮而传命。而德政的施行在国外如此迅速,那例子就比比皆是。说到底,其实就是制度一旦确立,它速于置邮而传命。这也符合我们对于制度的了解,无论是民主制度还是专制集权,对于民众来说,都是傻瓜式的程序,绝非是文化传统所决定而难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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