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人的芳华,不会逝去

昨天和朋友结伴看了电影芳华,屏幕上的呈现总是比小说更直观,更干脆。

何小曼改名何小萍,剧中省去了书里大量对她悲惨童年刻画的镜头。

小说里的她将母亲的红毛衣一根一根拆出来,再用染料染成黑色,即使这样,还是被发现了,以至于最终用火将它烧得一干二净。

小说里的她会将很小块的元宵馅舔了舔再包起来,在熄灯之后再重新舔。

小说里她的父亲不是病死而是在她六岁的时候带她上街吃早餐赊账,回家翻箱倒柜找不到一分钱的时候绝望得自杀身亡。

电影里的刘峰更加帅气。林丁丁触摸事件只用拥抱这个镜头展现显得有些大惊小怪。

小说里的他是将手伸到衬衫里,无意间碰到了内衣的纽襻。

小说里的他在离婚之后,因售卖盗版书结识了放任自流的公主小惠,想着用雷锋精神帮她解脱出来,最终也只是白费功夫。

小说里的他没有和何小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男女朋友。

严歌苓是这样描写他和林丁丁,小惠,何小曼的关系,刘峰跟小惠确实有过好时光,最好在夜里,在床上,他的心虽不爱小惠,身体却热爱小惠的身体,身体活它自己的,找它自己的伴儿,对此他没有办法。身体爱身体,不加歧视,一视同仁;他身体下的女人身体是可以被置换的,可以置换成他曾经的妻子,可以是小惠的姐妹小燕或丽丽。而一旦以心去爱,就像他爱他的小林,小林的那种唯一性、不可复制性便成了绝对。林丁丁是绝无仅有的。对丁丁,他心里、身体、手指尖,都会爱,正因为手指尖触碰的身体不是别人,是丁丁的,那一记触碰才那么销魂,那么该死,那么值得为之一死。刘峰明白什么我也知道。他明白小曼对他那杂七杂八的感情中是有些爱的。在他即将被我们发配到伐木连的前夜,他就明白。但刘峰不能;一场战争抹杀了多少生命?都没能抹除他心里的林丁丁,跟小曼如何,那是欺负小曼。刘峰一生不肯欺负任何人。

小说里的刘峰,得了绝症,在去世前萧穗子拜访他的时候,他也只是安慰她,自己身体好得很,不用担心。他到最后也不想麻烦他人。

刘峰从见到林丁丁那一刻起,就爱上了她,爱上了那个天真可爱,会唱歌,走路微张着小手,摔倒随时好撑扶着似的二十岁女孩。

何小曼从刘峰将她拖起那一刻,就爱上了他。这辈子,除了爸爸之外,没有人这么做过。那一刻,她是被捧在手心的宝贝。

也许,他们爱上的都是假想的那个人。

就像作者所说的,那是个混账的年龄,你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是不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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