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定房价推出的“租购同权”,真的是惠民政策么?

2017年7月17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保障租购同权;随后,北京有关部门力推“购租并举”,并表示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将享受所在区义务教育。

2017年9月15日,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表示,“通过国资国企的引领和示范”,“尽快增加市场供给”,“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身住房租赁产业。”

2018年1月9日,天津市政府提出了租房落户的政策,也就是说从前是买房积分落户,现在是符合条件就可以租房落户。

各地政府持续发声,各项政策相继落地,为的就是响应”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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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推动租购同权,一方面是为了缓解居民对高价房的谴责,避免引起民愤;另一方面是提供便利性,赋予长租房享受学区政策的权利和按揭贷款等类似的权利,缓解外来人口的入驻压力。

但是租购同权真的算是一个惠民政策么?

我们假设A、B两个人月收入均为5000元,A为房主,B为租房人,租金均为3000元,30年后两个人资产变化如下

A.房主净资产为:(收入5000元+房租3000元)*12个月*30年=288万元

B.租房人净资产为:(收入5000元-房租3000元)*12个月*30年=72万元

30年之后,房主拿着手中的288万元可以继续投资,或者用来改善自身生活环境;而30年后的租房人呢?拿着手中的72万元能干嘛?即便不考虑通货膨胀的前提下,72万元连二线城市的购房首付都不一定够。即便够了首付,每月又要还多少贷款呢?况且租房人再过30年难道不成家么?子女教育的开销也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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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除非租房人能在几年内收入有大幅度提升或者租房人不成家不要孩子,否则就会陷入这么一个循环:

买不起房,先租房——交完了房租,攒下很少的钱——攒了点钱,孩子上学,开销增加——给孩子买不起房,孩子也租房。。。。。如此循环往复。

虽然这个只是假设,但是小编觉得足以反应一个问题了:租购同权或许可以控制房价,但是会造成穷富两极分化的加剧!穷人的处境甚至类似于以前被地主剥削的劳苦大众。

国家的出发点本身是好的,小编也可能是太悲观了;但是小编觉得,如果后续房价可以降下来,尽快购置住房还是很有必要的。贷款买房很多年后你可以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租房却只是为他人做嫁衣,到头来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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